第20章(1 / 2)

奢恋 月下箫声 1939 字 1个月前

那应该是高二结束后的暑假,宋传兴正常发挥,拿下了全校高考的最高分,也拿到了国内顶尖名校d大的录取通知书。她那时候是真心替他高兴,d大虽然在邻省,但开车往返高速上也就需要四个多小时的时间,这就意味着宋传兴如果愿意,开学之后每周还是可以回家来。

不过她的高兴还没持续很久,就在宋传兴和宋叔叔的一次争执被打得烟消云散。原来宋家并不希望宋传兴在国内读大学,而是希望他能入读国外名校,而这也是和宋传兴的外公家里有共识的,他舅舅甚至已经替他申请了美国的学校,原本宋传兴也似乎已经默认了这种安排,不知为什么,却又临时变卦,不仅参加了高考,还准备在国内读书。

那天一向脾气很好的宋叔叔摔碎了书桌上摆放的一个明代官窑的白瓷笔洗,瓷器碎裂的声音那么清脆,清脆的时隔了这么多年,都好像还在耳边。

柳穿鱼被这声响吓醒了,额头上细密的一层汗,屏息听了听,才发现应该是隔壁的夫妻俩吵起来了,瓷器碎裂只是前奏,这会咕咚咕咚重物倒地的声响不绝,还夹杂着女人尖锐的哭骂和男人的怒喝。

抹去汗珠,柳穿鱼翻身用手堵住耳孔,想着怎么就梦到了这一段呢?那个暑假明明就发生了很多事情的,如果她不被吵醒,那是不是——那个暑假里出现的傅正荣,也会走进她的梦里呢?

第三十五章 初见

其实在第一次见到傅正荣之前,柳穿鱼已经听过很多和他有关的事情,他比宋传兴大了几岁,因为对父亲再婚不满,宋传兴的少年时代几乎都是在傅家度过的,而更准确的说,就是跟在傅正荣身边长大的,一个小小少年是很容易将一个比自己大、处处保护自己、照顾自己的哥哥当成偶像来模仿和崇拜的,宋传兴也不例外。

“你的篮球打得可真好呀!”某次放学,被宋传兴要求去当拉拉队看完整场比赛后,柳穿鱼举着矿泉水冲过去,发自肺腑的赞叹。

“这就算好了?你还没看过我哥打球呢,那才是真正的好。”宋传兴接过水,拧开盖子喝了几大口,才说,“不过估计短时间里你是没什么机会看到了,也不知道今年寒假他能不能回来。”

又或者是,给她辅导数学题的时候,讲了三四遍她还听得云里雾里的,宋传兴就会烦躁的抓抓头发,抱怨道,“没见过你这么没天分的,要是我哥没出国就好了,肯定知道怎么对付你。”

再或者拖着她去滑冰刀,明明就站在她旁边,看着她失去平衡摔倒的瞬间,不但躲开她求助的手,还哈哈笑着说,“我哥说了,想学滑冰就不能怕摔,摔几下就学会了。”

越来越熟悉之后,柳穿鱼才弄明白,宋传兴嘴里的哥其实并不是他的亲哥哥,而是表哥,并且这个表哥在宋传兴心目中简直是三头六臂无所不能,遇到事情,他常会说我哥如何说,要么就是要是我哥在肯定如何如何;偶尔兴致来了,讲些小时候发生的趣事,也会说我哥带着我如何如何。

“有个哥哥真好!”她曾经无比羡慕的感叹,结果宋传兴笑得非常得意说,“虽然认你这么笨的家伙当妹妹有点掉价,不过看你打架还挺厉害的,也不算全无可取之处,我就勉为其难忍了。”

人在黑暗里生活得久了,就会对阳光有种无法抗拒的渴望,宋传兴或许就是她生命力继田文宇之后出现的第二缕阳光,那么生机勃勃,那么璀璨明亮,让人不由自主的就想靠过去,然后牢牢抓住。

宋传兴决定在国内读大学并和父亲大吵一场过后,已经一边读书,一边接手傅家在美国分公司生意、忙得连过年都没能回来的傅正荣,忽然就空降到了宋家。

那是一个晴朗的午后,外面太阳毒辣的暴晒着大地,陈凤云和朋友去喝茶聊天,一大早晨已经出门,宋叔叔在公司,而宋传兴自那天之后就赌气离家出走了,只偶尔打电话给她,督促她笨鸟先飞,别因为放假就荒废学业,至于自己这几天都呆在哪里、做些什么,是任凭她怎么问也不肯透露的。

不过他不愿意说也好,柳穿鱼想,这样她就不怕母亲来盘问她,反正她什么都不知道;果他能再躲一阵子,等到大学开学直接去报道,想来宋叔叔也不能拿他怎样,这样就更好了。

因为之前埋头做了一上午的几何体,午饭过后,柳穿鱼觉得眼皮都粘在一块了,于是窝在屋里午睡,正睡得昏昏沉沉的时候,保姆阿姨却来敲门。

这个阿姨是年初刚来宋家工作的,自然不认识傅正荣,唤醒了柳穿鱼后急急的说,“小鱼快起来,外面刚刚有人按门铃,是个挺俊的小伙子,说是姓傅,找宋先生或是小宋先生,我也不认识他呀,给不给人开门呀?”

“我也不认识什么姓傅的,你问我,我也不知道呀!”打了个哈气,柳穿鱼说,“要不你给我妈打个电话?”

“打了,一直没接,这大热天,也不能让人总在门外站着呀!”阿姨的防范意识比较重,又得过主人家的告诫,不能随便给陌生人开门,可看那小伙子真不像坏人,要真是贵客耽误了怎么办?

“那就问问宋叔叔。”柳穿鱼回身还想去睡,结果阿姨犯愁的说,“都打过电话了,小宋先生关机,宋先生的秘书说,宋先生开会呢。”

“那我也不知道怎么办,”躺到床上的瞬间,柳穿鱼却忽然睁开眼睛,“阿姨,你说来的人姓什么?傅?”

“是呀!”阿姨点头。

难道传说中的傅家表哥来了?柳穿鱼一下精神了,想到宋传兴每次提起傅正荣时那种崇拜又自豪的神情,她也有了些好奇心,披散着头发就下了楼,拿起可视对讲机时,就看见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人正站在门口,五官和宋传兴略有些想象却更俊朗和英气逼人,外面的阳光明明刺得人都有些睁不开眼睛,连最爱叫的蟋蟀都热得偃旗息鼓了,可是他就这么站在阳光下,没有满头大汗,没有烦躁不堪,有的只是淡定从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