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传旨女官(1 / 2)

盛唐刑官 沐轶 1543 字 27天前

陆锦屏点点头:“这倒也有可能,不过到底是一条人命,她伤势那么重,你们就让她这么离开,的确有些不妥,虽然说悲田坊的规矩是来去自由,但是,医者父母心,我们还是要尽到自己的职责,不能眼睁睁看着危重病人就这么离开,应该尽到进一步的救治的义务。”

黄大善人、黄郎中和老书吏等人都惶恐地点头拱手连声称是,说以后一定注意这个事情,对于危重病人要更加尽职尽责。

陆锦屏吩咐熊捕头带人对周边的住家商铺进行查访,看看有没有人目睹女乞丐离开后的动向,查清楚后把结果向自己禀报,然后,便告辞离开了悲田坊,返回了衙门。

可是,调查进行了大半天,回复的结果让陆锦屏很是有些失望,——调查了悲田坊附近居民和商铺,没有人见到拄拐杖腿部受伤的这女乞丐离开。

这也好理解,因为当时是深更半夜,只怕也没有人那么凑巧出来看见。

陆锦屏下令扩大范围,特别是一直延伸到东城门处。东城门的守门人也要好生查问,如果女乞丐真的是拄着拐杖离开东城,守门的兵士应该会目睹女乞丐离开。

可是调查的结果再次让陆锦屏失望了,因为天下太平,尤其是同州作为京城的东大门,附近驻扎有重兵把守,所以,守城官也就比较懈怠,根本不会对进出城的百姓进行详细盘查,而像乞丐这样拄着拐杖进进出出的人,还是比较多的,所以他们并没有留意,也没有注意到这样有没有这样的乞丐离开。线索就此断绝。

陆锦屏不禁很是沮丧,现代法医物证技术在很多案件面前其实也是无能为力的,毕竟它只能证明其中的某一个环节,无法揭露案件的全貌,因此,即便是在现代社会科技高度发达,法医物证技术已经十分先进,还是有大量的案件无法侦破。陆锦屏在现代社会刑侦部门担任法医,也有不少案件最终无法侦破。把这些最现代化的刑侦手段搬到古代,同样也面临这样的窘境。

陆锦屏心想,难道这个案子就是他到了古代第一个无法侦破的案件吗?

罗司法却很满意,因为这个结果他可以算结案。——悲田坊证明她离开了,说明她离开之后直接出城到了小树林,然后失血过多倒毙在那里。这样就可以结案了。虽然这种解释有不少破绽,但在没有新的发现之前,也只能这样结案。

对陆锦屏来说,他面临的还有一个问题是如何向上面禀告吐蕃使臣交通肇事后隐藏受害人转化为故意杀人这件事。在这件事上陆锦屏着实费了一番脑筋,因为这件事涉及到吐蕃的使臣,事关重大。

从现代刑法理论来看,在交通肇事之后将受伤的人员转移到比较隐蔽的地方让他丧失救治的机会,这是构成间接故意杀人,但是间接故意杀人是个结果犯,也就是说必须出现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才能够认定构成这样的犯罪。而这个案子中途又插入了另外的因数,使得它的结果是否与转移隐蔽这件事有直接因果关系产生了疑问。

当时云鹫将他马车撞伤的女乞丐隐藏在了隐蔽处,如果这个乞丐就此死了,那云鹫构成故意杀人。但是,有人发现了这女乞丐并将她送到了悲田坊进行了救治,使得云鹫的行为没有产生女乞丐死亡的结果,只要不因隐藏行为而直接发生死亡结果,就不能定故意杀人,包括不构成犯罪未遂,而只是一般的交通肇事。

所以,陆锦屏琢磨了半天之后还是决定不按照云鹫构成故意杀人上报,而只作为普通的交通肇事致人伤害上报。至于如何处理,就由朝廷甚至可能是皇帝来裁决。

他把这件事前因后果向罗司法作了禀报。

对这种复杂的因果关系罗司法实在弄不清楚,忙向陆锦屏请教。

陆锦屏虽然主修的是法医学,但是大学课程也开设了刑法,所以对刑法的基础知识还是了解的,于是便把自己的分析结果向罗司法进行了禀报。

唐律疏议对刑法因果关系的研究远没有现代法学透彻,对这种转化型故意杀人也没有做出过规定。不过其中的原理比较容易理解,所以,陆锦屏这么一说,罗司法也觉得很有道理,连连点头,决定按照陆锦屏的意见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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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之后。

这天下午,陆锦屏正在衙门医馆仓库签押房里看账本。以前的账本很乱,他是真的一头雾水,叫了两个擅长记账的老书吏来帮着自己进行梳理,毕竟这是涉及到财产的东西,这种事情要是出了纰漏,是容易给人说成贪污,那可就麻烦了,所以账目必须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