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节(2 / 2)

挚野 丁墨 3456 字 25天前

但他的目光并没有在这小子身上停留太久,就落在了舞台角落里的许寻笙身上。他想这个不声不响却颇有才气的女人,这个有能耐让两个天才歌手都栽在手上的女人,三年来,倒没什么变化。

许寻笙其实早早也看到了李跃,但一开始她并不确定是不是自己认识的那个。毕竟他的变化挺大的。发型变了,穿着变了,气度身份都变了。简直判若两人。但后来她仔细打量,发现眉眼间分明还是那个人。

当初徐执乐队的贝斯手,和他一起出车祸重伤幸存的那个人。李跃本就比徐执大好几岁,是乐队的老大哥。只不过当初李跃忙于乐队的商业合作,许寻笙为数不多的几次去乐队探望,也很少见到他。所以刚才一时才没认出来。

徐执过世后,许寻笙本就不关心这个圈子,跟他往日的兄弟们也断了联络。却没想到,当年的最佳贝斯手摇身一变,已是娱乐圈大佬。

至于他能不能认出自己,又会不会因为前缘在评分上有所偏颇,许寻笙根本不会去想去在意。若哪天正面遇上了,礼貌打个招呼。没有机会再遇上,也就罢了。

——

岑野一曲唱罢,浑身舒坦,一时竟感觉连日来压抑心头的闷涩愤怒,一扫而光。他直视着台下,直视着李跃。是某种挑衅,也是探究。

那天他几乎当面拒绝了他们的邀约,这几天也没理会。这在大佬们看来,或许已是冥顽不化不识抬举了吧?可他今天偏偏要唱自己想唱的歌,不管观众能否听懂,不管评委是否赏识。因为他知道,懂的,自然会懂。而自己这一幕高处不胜寒的表演,必然留在这个舞台的历史上。

触及到李跃清亮幽沉的目光,岑野有些自暴自弃地想,所以,是要淘汰掉了吗?五个评委,这家伙手里就有一票,而且还不知道他是否能影响其他评委。

不管是什么,来呗。

约莫是察觉到这小子眼里的放肆,李跃却忽然笑了笑,转过头去,不看他了。

“小野、小野……”“朝暮、朝暮……”“旷左、旷左……”

观众一阵喧嚣后,评委开始投票,五票三胜。

第一名评委:

“朝暮今天的演出其实到达了一个不可思议的高度,可能会有部分观众听不懂,也可能他们的表演没有那么煽情,那么激情。但是我完全被小野征服,我投给朝暮。”

岑野弯起嘴角一笑,台下一阵欢呼。

第二名评委:

“朝暮今天的表现确实独特,但我认为在音乐感染力和整体表现上,我更倾向于旷左。”

舞台另一侧,旷左的人鞠躬。

第三名评委:“……我投给朝暮。”

第四人:“……旷左。”

场面忽然显得有些安静,观众们全都望向了原本不太惹眼的李跃,主持人也笑了:“李老师……”

李跃先是看了看身边的评委们,笑道:“你们这是把我架到了火上啊。”他什么地位,评委们不管名气多大全都陪笑。但面对全场目光,李跃不慌不忙,也没有什么为难之色,拿起话筒说:“我这票投给……”

岑野盯着前方地面。

李跃却顿住了,目光淡淡环视一周,看得所有人安静下来。而后他先盯着旷左,说:“旷左的表现一如既往,没有让人失望。古典与现代的完美结合,特别稳定的发挥,带给我们一场精美绝伦的视听盛宴。如果是百分制,他们今天的表现在我看来能打95。”

观众一片欢呼,当然也有朝暮的粉丝都安安静静的。

李跃又看向岑野,这小子现在看都不看他一眼,性格倒是放肆到边了,难以驯服。他也不恼,反觉隐隐兴奋,脸上却不露分毫,说:

“我们常说用音乐表达快乐、痛苦、思念、反抗……等等。表达的方式其实有很多种,有的直抒胸臆,有的隐忍晦涩。但在我眼中,最高级别的表达是什么,是完全超脱于任何套路。爱一个人,可以是疯子在唱歌;反抗命运,可以是孩子的哈哈大笑;而拼了命地去挣扎,去得到自己梦寐以求的东西,那种爱欲交织缘孽沉沦的感觉,也可以用歌声表达。

今天,小野做到了。他今天的音乐形式太高级了,还有些超现实,也许不是大众喜闻乐见的节奏感强易传播的作品,但是他深深感动了我。我好像看到了二十岁的自己,站在一个迷茫的十字路口,却始终没有忘记过去奋斗、去爱。

这一票,毫无疑问,我投给朝暮乐队,投给小野。”

掌声雷动之中,岑野心头阵阵震动,看着远处评委台上的男人。而他的目光亦不着痕迹隔着许多人落在他身上,清亮漫然。仿佛在说:你小子只管任性,只管去做自己。我讲话算话,哪怕你还不肯驯服,亦欣赏你。在这个舞台上,只要你敢唱自己想唱的歌,我就能为你的才华买单。

第一百二十一章 不安颤动(上)

赢了旷左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夺冠路上的最大竞争对手已经扫除,意味着朝暮这支来自湘城半年前名不见经传的乐队,昂首挺进全国决赛,争夺年度总冠军。谁都知道另一对半决赛的两支队伍,实力比这边都要弱上一流。也就是说,只要朝暮决赛发挥不失误,没有意外没有黑幕,冠军已是头顶枝头上的果子,抬起手就能摸到。

因此这晚比赛结束,朝暮的每个人,在几名工作人员的簇拥下,几乎是喜气洋洋往宿舍走去。一路碰到任何人,工作人员、别的乐队……都用羡艳尊敬的眼神看着他们。仿佛看到的已是明日冠军。

许寻笙刚经历了这场大赛,知道赢得很艰险。最后靠的是李跃决定性一票。不过她觉得朝暮本就优于旷左,小野优于玄麟,应该赢。只是现在血管里仿佛还隐约跳动着脉搏,心情是大战之后的空旷、恍惚与喜悦。所以之前与岑野的那点疏远还有对他的担心,似乎都变得不值一提了。

他们一群人兴高采烈、勾肩搭背,许寻笙走在最边上,揽着她肩的自然只有岑野。不过他今天虽然话不多,许寻笙也能感觉出他眉眼透出的喜悦和兴奋。只是快走到宿舍楼下时,岑野说:“我想起还有点事,回训练室一趟。”

他经常一有灵感就偏执狂似地跑回训练室,所以大家并不在意。赵潭说:“我靠今天都赢了半决赛,冠军指日可待,你大半夜还去训练室干什么?”

许寻笙则看着他:“要不要我陪你?”

岑野摇摇头,对赵潭说:“别废话,把我老婆安全送回宿舍。”

赵潭:“滚吧,就三步路。”

许寻笙跟着他们又往前走了两步,回头,看到岑野一个人,逆着人流,径直走回那幢大楼。人流见到他竟都纷纷让开一条路,他的头却微微垂着,不知在想什么。

李跃当完了评委,又留下来和网站的人谈了点事,在他们提供的贵宾厅里休息了一阵,助理来敲门,说:“李总,朝暮乐队的主唱岑野在外面,想见你。”

李跃早知道他今晚一定会来,微微一笑:“让他进来。”

岑野一走进去,就看到这位气质清雅的行业大佬,背着手站在窗边,手里端了杯茶,慢慢喝着。见他进来,也只是温和一笑,问:“找我有事?”

“嗯。”岑野自顾自在沙发坐下,见面前放了杯热气腾腾的茶,李跃说:“晚上喝点红茶挺好,刚给你泡的。朋友给的正山小种,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