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2 / 2)

公子病 许乘月 1969 字 18天前

“我是宜州人,记得吗?按我家乡的民风,朋友间馈赠礼物没有那么讲究避讳,也没有为什么。兴之所至,想送就送了。”

这话不假。

宜州民风素来宽厚爽朗,束发冠也不算私密物件,作为朋友间的友好馈赠并无不妥。

“你还真是朋友遍天下,七年没说过几句话的人也是你朋友,呵。”

傅凛不忿地睨了她一眼,“凭什么他有礼物,我却没有?”

知他今夜的态度已算是极为难得的心胸大敞,叶凤歌欣慰一笑,放下杯子走回去在他跟前站定。

居高临下地与他四目相接。

白日里叶凤歌踌躇再三,最终还是没有将那发冠送给傅凛,一则是前些日子才亲眼见他踏入临川城后险些崩溃,怕他若反应过来那发冠的来处,又要勾出些承受不住的心伤来。

二则,她买下那发冠时本是想着傅凛生辰将近,可傅凛与他母亲之间那解不开的恩怨,使得“生辰”这事在傅凛跟前又是提不得的另一个痛点。

追根究底,全是她最初就没考虑周全,才惹出今日这些事端,方才她语带保留,是在斟酌这话要怎么说才能不让傅凛难过。

此刻确定傅凛根本没想追究发冠的来源,似乎只是专注在控诉她厚此薄彼,她总算没了那种如履薄冰的战战兢兢了。

“原来,冲我发那么大一通火,就是在气这个?”

傅凛抿了抿唇,又低下头拿鼻尖抵着裹在身上的被子,算是默认了。

叶凤歌望着他的头顶,心疼地笑叹一声,劝道,“往后若我有什么事再惹恼你,你直说就是,哪怕是同我吵都行的。不要再自己躲起来难受,成吗?”

傅凛对此不置可否,只是举目凝了她一眼,“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她慢慢坐回圆凳上,目光与他齐平,“为什么闵肃有礼物,你却没有?真是个好问题。”

她古怪的语气忽然让傅凛有了一种不是太好的预感。

“下午我让你喝药时,同你说过有礼物的,记得吗?”叶凤歌似笑非笑地觑着他,“是你先说了不稀罕,后头我才丢给闵肃的。”

傅凛喉头使劲滚了滚,也不知自己咽下去的是口水还是老血。

所以,那原本是他的礼物?!

叶凤歌挑眉一笑,点了点头,“没错,原本是特意买给你的啊。”

傅凛闻言,瞬间肠子都悔青。

若时光能倒流,他真想回去捂住自己那张口是心非的破嘴。

他稀罕啊!抓心挠肝地稀罕啊!

越想越怄的傅凛裹紧了身上的棉被,就势在那坐榻上半躺了。

叶凤歌傻眼,“这又算个什么意思?”

打算赖在她房里不走了?

“你方才不是叫我生气时不要自己躲起来?”傅凛闭目,气哼哼,“爷这会儿就在生气。”

他听她的,不躲,就在她眼皮子底下气给她看。

他就那么口是心非地一说,她竟狠心把他、的、礼、物转手送出去了!

太欺负人了。

“合着我这是搬个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叶凤歌好笑地推了推他,“闹差不多就得了,回你自己房里睡去。”

她很高兴他愿意稍稍撒开些性子。

比起往常那种死气活样躲起来憋着生闷气的模样,她更喜欢看到这样活跳跳作天作地的傅凛。

不过坐榻狭小,他长手长脚,又是个身娇体贵的,若当真任由他窝在这里睡一夜,明日怕要浑身疼得站不直。

“把我的礼物还来,”傅凛不为所动,“你若不还,我就不走了。”

叶凤歌伸出两指在他额头一弹,“没完了是吧?”

“没完。”他捂住额头,倔强瞪人。

“东西又不在我这儿,送都送出去了,”叶凤歌好笑又头疼地白他一眼,“再说了,即便我拉下脸去找闵肃要回来,以你那大爷脾气,也是不肯再收的吧?”

傅凛想了想,这才不甘不愿地坐起身来,“那你得另送我一样。”

他妥协,不是不愿收“要回来的礼物”。

而是因为“找人讨回已经送出去的东西这种事”,确实很丢脸,他舍不得让叶凤歌去受这种难堪。

罢了,明日他自己去问闵肃要回来就是,他丢脸总好过叶凤歌丢脸。

若闵肃胆敢不还,他就叫人将那家伙种进土里——

头朝下种进土里,哼哼。

叶凤歌见他难得妥协,想了想,点头应了,“不过你得容我再想想送你什么。”

为了那个发冠,她不但把钱花光,还债台高筑。

瞧瞧这是个什么糊涂事,兜这么大圈子惹出一串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