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2 / 2)

撩动 萝卜兔子 2551 字 19天前

辰涅抿唇,突然笑了一下,看着吴长安缓缓道:“对,我就是厉承包养的,一个月60万,比我开公司来钱容易多了,您慢走,不牢费心。”说着一把关上了门。

多管闲事!

☆、第43章

厉兆的意思是,陈枫林既然没有留在厉氏总部的必要了,那就回凉山,凉山景区部门不少,闲职有,实权的职务当然也可以提供,哪怕回家开个旅店都没问题。

但厉兆多年不在公司,大概也料不到如今的陈枫林野心有多大,又或者应该这么说,厉家长子根本没把陈枫林放在眼里过,无论是在公司任要职还是在外自己开公司,在厉兆看来不过都是小打小闹。

而厉承这边,没有陈枫林在公司搅合,随意他去哪里,根本无所谓。

陈枫林原本的计划是继续占着公司职务,另外那头和吴长安的驰骛集团合作,共同开发梓沅风景区,奈何计划赶不上变化,还没来得及和驰骛那边把合同签下来,这边就被厉氏兄弟二人踢出了公司。

陈枫林能不恼火吗?

可他不是十几岁的小孩儿,知道恼火没用,发脾气能给谁看?既然厉氏待不下去了,他自然也不甘心直接回凉山,只想尽快和吴长安那边将梓沅的合同签下来。

然而一次两次,无论是私人电话还是公司助理,他竟然无法联系到吴长安,好几次他直接去万槃沧盛那边的开发分部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吴总出门考察去了,不在,什么时候回来?这就不知道了。

都是商圈里滚过的,陈枫林能不懂这态度到底是几个意思?

吴长安原本还能看在他将资源风景区项目拱手送上的情分,与他共同开发这个项目,现在见他被厉氏踢了,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景区既然都成了囊中物,也就没必要管他死活了。

但陈枫林又隐约觉得,吴长安不是这种人,倒不是说他吴大老板多有人情味,没签合同就拱手送上一个项目确实是他陈枫林活倒回去了,但吴长安这么精明的人,怎么会不把厉氏的高层的情况打听清楚。

他吴老板如此人精的一位,别人看不中的地他几年前就能规划好,这样的人,他难道会不知道厉氏是“家族”性质的企业,高层很多都是厉氏兄弟的自己人?会不清楚陈枫林与厉氏的关系?

就算被踢出来又如何?不在厉氏,依旧还是厉家兄弟两人身边的自己人。

见风使舵不顾先前的交情独自吞下这个项目那是短视的人才会用的手段,吴长安这种人,如果了解厉氏的基本背景,就一定会继续和他合作,以求为将来能与厉氏合作打好一个基础。

现在避而不见,也默认不会继续合作资源项目,到底是为什么?难道吴长安已经私下里和厉承见过面达成了合作关系,索性两方都丢开他这个弃子?

或许打死陈枫林也想不到,吴长安懒得见他,根本原因还是辰涅。

吴老板纵横商场,女人见多了,但辰涅归根结底对他来说还是有些不太一样的,大概是觉得所有亏欠,大概还有别的,总而言之,如今知道辰涅跟了厉承,厉氏二字便在吴长安这边成了提都不能提的禁词。

偏偏助理又不懂得他这些隐秘的心思,陈枫林的电话催过来,助理便日常工作式地提醒了几次,吴长安一听到助理说厉氏的陈总什么什么的就头疼,想起陈枫林自然想起厉承,无名之火心里烧着,大怒地掀了文件,传话下去说梓沅项目该怎么样怎么样,陈枫林来了一概不见。

商场上的那些弯弯道道,吴老板稍微思虑一下便不会做得这么绝,他清楚陈枫林是厉氏的人,就算被踢出来的,那也是厉兆厉承兄弟两人身边的人,不好这样处世。

但想想辰涅,想到那女人脸上嘲讽似的冷笑,他就觉得是厉承在背后用一双无形的手扇了他一巴掌。

有时他又琢摩,是不是当年的事辰涅始终耿耿于怀,记恨在心,索性做绝了,一次性恶心回来?

当年啊……当年的事明明已经过去很多年了……却奇妙地在吴长安脑海里记了很多年,到如今,也可谓是历历在目。

推本溯源,还得从辰涅现在的妈妈,季伟英女士说起。

季伟英女士年轻的时候不比辰涅小时候好到哪里去,那个年代,只会更穷更苦。赶上了一个大家都穷物质极度不吩咐女人结婚也早的年代,随着大部队的步伐,也早早在工厂里认识了一个男人结婚了。

然而婚后生活并不美满,那个时候打打闹闹也算鸡毛小事,反正大家都在不熟的时候结婚,摩擦家家户户都有,然而季伟英的生活着实苦,穷也就算了,男人还赌博,欠下了一屁股债,婚后没多久,每天都活在被追债的日子里。

季伟英女士随了她那干练的名字,果断离婚了,带上了一屁股债,在相邻指指点点中,开始了自己的打拼。

不过很可惜,季伟英不是那些□□十年代里发家致富的老板,改革开放初期的野心版图里,根本没有她一个女人一席之地,她很努力,但也很艰难,工厂里出来开过店,赚了也赔了,忙忙碌碌小半生,最后也不过开了个小店,请了个阿姨帮忙打理,自己还在外面帮有钱人家当保姆。

吴长安家,就是那个有钱人家。

季伟英因为勤快不多话,深得吴家人喜欢,外加自己无家庭子女更没这方面的琐事,在吴家一呆就是很多年。

再后来,某一天,季伟英带了个女孩子来吴家,说是自己认的干女儿,吴家缺一个临时工,她便领了过来,让主顾看看,要是合适,就留下来打着份工。

吴家不缺钱,刚好也需要人,看女孩子白净也乖巧,做事还算麻利,便同意了。

那个女孩子,便是辰涅。

辰涅那时候已瘦了不少,模样长开,个子也抽了条一样长,没有再上学,社会上打磨几年,人安静不少,气质也沉淀了些,就是有些阴郁,并不开朗。

吴家觉得女孩儿话少很好,总好过莺莺燕燕一般的吵闹活泼,家里有个成年的还有一个待成年的,都是男孩儿,被会来事儿会说话的女孩儿勾了去可不好。

为此,吴家对辰涅分外满意。

可是偏偏啊,在有些心智还未彻底成熟的男人心目中,少言寡语如辰涅这般的阴郁气质,也是十分有吸引力的。

吴长安年轻那会儿,混是混的,但偏偏模样帅,很受女孩儿欢迎,他上学的时候谈过几个女朋友,稀里糊涂的,过家家一样,牵个手就了不得了,再大一些,更关注异性的气质。

他长这么大,一路私立名校上过来,身边都是有钱人家的女孩儿,这些女孩儿的气质性格都差不太多,时间一久,在他眼里就和流水线上下来似的,一个两人还新鲜,多了就觉得腻味。

辰涅却不一样。

长得好看,又瘦,干活儿就低着头,无论怎么逗,一句完整的话都没有,表情清清淡淡,性格比表情还寡淡。

吴长安年轻时候心里那根骚动的弦,没人拨,自己闷声响了。

他心说,这个女孩子,管她是不是家里的临时工,先追到再说。

跟台言小说似的,吴家正经大少爷,为了追个临时工小保姆,耍出了各种花招,使尽了能用的小把戏。

连当时正发育长个对喜欢个女孩子是什么感觉还懵懵懂懂的吴长生都觉得,他哥好像喜欢那个临时工姐姐。

但辰涅并不这么认为。

她早熟地了解这个社会,感知他人情绪,她不喜欢吴长安,讨厌他的追逐,她觉得他像个不懂事的小孩子,她内心里觉得他的喜好和追求大概就是:温室的花儿看腻了,突然在路边看到一朵野花儿,觉得新鲜,就想要摘。摘完了,随手就会扔掉,搞不好还嫌沾了一手指的花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