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走奇怪,也忘了之前的矛盾主动问道:“那千周皇室,以及京都的百姓都是怎么挨过来的?他们就不怕冷么?”
百姓哈哈大笑,有个上了岁数的老头对他说:“这位小哥,要是你们家上五代都生活在那种地方,血脉一代一代地传下来,你再打从出生那日起就在那里住着,你也能挨过来。”
凤羽珩听懂了,这就是一个习惯问题,没在冰寒地带住惯的人自然是受不了那样的气候,但几代人熬过来,身体早就产生了自然而然的抗寒体素,也就是后世人常说的基因。千周深处的人体内有更好的抗寒基因存在,自然不惧那样的冰寒。
又有个百姓说:“咱们这头穿棉衣,可京都以及周围几城都是穿动物皮的。那边能猎到很大的野兽,有厚厚的皮毛,朝廷每年都会举行围猎,猎到的野兽有专门的剥皮师进行剥皮,然后再由制皮师拿去处理成衣物。那样的衣物穿在身上,人就跟野兽差不多,野兽能活,他们自然也能活。”
百姓们你一句我一句的,到是讲了许多千周之事。凤羽珩犹自揣测着,这千周一带应该与后世的北欧深处天气差不多,但千周人与大顺人同语同系,说明大陆版块并没有延伸那么远。既然这样,之所以在同一片大陆之内就出现两种分化如此严重的气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这千周一带曾经经历过一次或几次很严重的地壳变动,连带着引起了冷寒空气漩涡,将原有的一切生机打乱,从而变成了如今这般。
她久未言语,到是班走跟那些人聊得起劲儿。这时,就听百姓里,有一人突然试探地问了句:“听说你们大顺是不下雪的?能看到太阳?”
话口一开,立即就有人接着道:“听说你们的树是绿的?”
人们疑惑了,绿的树?他们没见过,千周的树全是秃的,一片叶子都不生,除了劲松。可是近十年来,就连劲松都掉了针去,大片大片的冻毁。这些人一辈子也没走出过北门关,对他们来说,这天下就是这样子的,哪里都是白茫茫的一片,寸草不生。可他们也知道大顺是极好的,千周地里什么都不长,他们吃的粮食都是从大顺运进来,是要作很多银子去换的。换不起的,就只能靠着男人们进山打猎,很多人就死在打猎的途中,或被雪埋,或被野兽反食。
凤羽珩这些千周人眼里看出期待来,她心思一动,伸手入袖,从空间里拿出一棵她放在空间里留着在外备用的青菜来。那不过是最普通的一棵青菜,但翠绿的叶子却依然让这些百姓看傻了眼。
人们纷纷凑上前来仔细打量,甚至还有人想伸手去摸,可伸到一半又缩了回来,自嘲地道:“这一定是极珍贵的东西,碰坏了可是赔不起。”
班走哈哈大笑,主动把那棵青菜从凤羽珩手中接过来,然后一片一片地掰开分发给大家,一边分一边说:“这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在我们大顺,几文钱就可以买一大筐回去做菜吃。这也就是住在城里的人们才花钱买,那些乡下和山里的百姓,一出门,满地都种着这东西,随便摘摘都够吃一年。”
班走说得一点都不夸张,可听在千周百姓耳朵里就像是他在炫耀一般,人们都不相信,既然大顺有这么好的东西,为何还要来进攻千周?还有人提出质疑:“大顺卖给千周粮食,可既然有这么好又这么便宜的菜,为什么不一起卖给我们?我们天天就只能吃肉,闻到肉味就恶心。”
班走撇撇嘴,这也不知道到底是谁在拉仇恨。
凤羽珩苦笑着说:“这棵青菜是我用秘法保存下来才能带到这边,但能保存下来的很少。如果只靠人力大量的往这边运,怕是没等运到地方呢,这些菜就受冻坏掉了。”
人们看了看手里的菜叶子,的确,根部掰开的地方已经有冻坏的痕迹。他们有些心疼集中到一起由一个人抱在怀里,可怜巴巴地看着凤羽珩问她:“能送给我们吗?我们一辈子也没有吃过这种东西。”
凤羽珩点头,“可以,就是太少了,以后我会想办法多运一些到千周来。”
人们很高兴,一扫宾城刚刚被攻占的晦暗之气,喜悦很快就传递开来。
凤羽珩趁热打铁,干脆给他们讲起了大顺的一年四季变化,讲起春种秋收,讲起树叶从嫩芽到片片绿荫,再到秋季一地枯黄,还有冬季那没有千周这般肆虐却依然好看的大雪。
渐渐地,她成功地从人们眼中看出对大顺的向往,甚至有人已经忍不住把心中想法说了出来——“我们可以去大顺生活吗?大顺既然已经攻占宾城,那我们是不是也能算做是大顺人?你能把我们接出千周,到大顺去生活吗?”
宾城人比之北界要实际不少,他们真正地懂得玄天冥的那番道理。一片国地,是归哪个国家,一个国家,是归谁来统治,这个并不重要。真正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是这个统治者能不能让他们过上更好的生活。他们被凤羽珩所描绘的四季大顺所吸引,想要跟着她去大顺,这就是人心所向。
班走不得不佩服他家主子的本事,几句话而已,真的比千军万马还要得益。
凤羽珩承诺人们:“待我们拿下千周都城,就带你们到大顺去。从今以后,不需要冒险猎兽,不需要终日面对风雪,在我们大顺,男耕女织,你们可以种自己想吃的粮食和青菜,女人们也可以穿上好看的衣裳,可以在夏季于河中荡舟,可以卷起裤管下河摸鱼。放心,大顺会给你们好的生活,会当你们是真正的子民。”
这些人再按捺不住,欢呼着跑开,开始挨家挨户地传达这个改变人生的好消息。
人群散去,却见一人双臂环身站在那处,冬袍迎着风雪,脸上的黄金面具在昏暗无阳光的天幕下依然耀眼。她笑着走上前,将双手伸到他的怀里取暖,但听他道:“此生得你,足矣。”
第三卷:兵来将挡,风雨同行 第604章 天崩
大军在宾城暂时宾馆驻扎下来,最主要是适应千周的气候。
百姓们本就对大顺军将士没有太多反感,再经过凤羽珩的讲述,现在的宾城百姓对于大顺那是十分拥戴的,时不时就会打点野味给凤羽珩这边送来,还有行医者主动要求加入凤羽珩的医队,跟着也学习更高明的医疗手法。
玄天冥分出了一小股将士,由钱里带队继续往北边第二城推进,以试探天气为主,不参与战斗。
如此,大军在宾城驻扎十日。
凤羽珩这日起得早,她跟玄天冥约好了,今日要见一见那位被他们晾了十天的宾城城主。
因为玄天冥主张千周是收复,不是抢夺,所以除了第一天进城时在城主府上设了诊堂之外,其余的日子他们一行都住在这城里的一处驿馆。据说那驿馆是供给出巡的千周官员住的,有专门的人侍候着,到有点像是客栈。而城主府那头则依然由这宾城城主乌俊贤一家住着。
玄天冥一行人到时,那乌城主一早就已经站在府外迎接,院子里还跪着一众女眷,一个个低着头,诚惶诚恐。
“下官宾城城主乌俊贤,叩见九殿下。”那城主一个头磕到地上,就像大军第一天进城时那样,毕恭毕敬。
玄天冥点了点头,示意白泽把人扶起来,这才道:“你不必自称下官,千周如今还不是大顺国土,你仍然是千周的官员。”
乌城主一哆嗦,连连摇头:“城已破,宾城如今是大顺的了。”
听他如此说,玄天冥到也没再客气,抬步进了城主府内。
凤羽珩与白泽二人跟在身后,经过院子时,故意看了一眼跪在最前头的一名妇人。那人身材有些臃肿,穿着一身牡丹色冬袍,领口围着狐狸毛脖套,一双丹凤眼偶尔往她们这一行瞄两下,眼珠转动,不难看出蛮横心思,到是与当初的沈氏有几分相似。
那乌城主身材也略有些发福,大肚子明显,面相看起来到是正派得多。此刻,他正跪在堂厅的青砖地面上,面向玄天冥,低头不语。
一个失了城的城主,按说,是该杀的。
凤羽珩进来得慢了些,才一迈过门槛便开口道:“我叫院子里的女眷都回后院儿去了,大冷天儿的,总跪着也不是那么回事。”
乌城主身子明显一颤,赶紧回过头来给凤羽珩磕了个头,感激地道:“多谢郡主体恤。”
凤羽珩笑着说,“不必谢我,这都是九殿下的意思,这是一次战略性的攻城,不是屠杀,没必要拿百姓和女人出气。”
她一边说一边走到玄天冥下手边坐下,面上挂着淡笑,不再说话。
乌城主看了凤羽珩一眼,心中感叹,同样是女子,就是有人浓妆艳抹终日只知飞扬跋扈,也就是有人清淡秀丽,却文能施针救人,武亦可上阵杀敌。而这样的女子,终也只能如大顺九皇子这般人物才配得起来。
玄天冥却是不知他心里有这般感叹,只是平和地对他说:“你且起来说话,这里不是刑堂,你亦不是待审的犯人。本王之所以近些日子不见你,一是因为军务繁忙,二来,也是想让你看看由大顺接管这宾城,于百姓来说,究竟是好是坏。”
乌城主一怔,没敢起来,却是反问了句:“殿下,近日百姓间多有传言,说大顺接管宾城之后,会带着他们到温暖的地方去生活?”他看着玄天冥,目光中毫不掩饰地透出期待。
玄天冥点头,“是有过这样的说法,但具体实施起来,也不是一年两年就能完成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