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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瑾抱瑜
作者:小猫一尾
文案:
伍世青能从一个小混混变成上海滩最声名显赫的大亨,靠的就是义气两个字,所以当忽然有个大姑娘跑来问他“你还记得十年前救你的小屁孩吗?”
必须记得啊!
他把大姑娘接回来像大小姐一样的供着,白得了一大闺女,老光棍的他不怕没人给他送终了。
不曾想忽然有一天自称全家死光的小姑娘的爹找上门了,大姑娘立马哭倒在地抱着他的大腿。
“爷你可是说好了要抬我做姨太太的,可不能赶我走啊,你就是不要我,也不能不要我肚子里的孩子啊。
讲道理,我当亲闺女一样待你,你居然想做我姨太太,真的好吗?
怕不是个傻子,不能做正经太太吗?居然想做姨太太!
回去再算账!
伍世青点了一支烟,吐了一个圈,说道:“人您是带不走了,要不我敬您一杯女婿茶?”
内容标签:强强 时代奇缘 三教九流 年代文
主角:伍世青,金怀瑾 ┃ 配角: ┃ 其它:民国,报恩
一句话简介:民国大佬脱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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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作者有话要说: 先避雷。
首先,最近迷恋白话文,所以整体是白话文文风。
其次,慢热,很慢,很慢,俩在一起估计得过三分之二。
再次,鉴于作者自己清楚自己耐力有多少,全文不会超过二十万。如果过了十五万,老朋友们请务必点醒作者,不然后果你们懂的。
那一年,上海的冬天来得格外的早,十月还未过完,白日里倒还像样,夜里便是穿着绒线衫还觉得寒气逼人。
伍世青从新世界舞厅出来的时候,夜里十点都过了,正下着小雨,淅淅沥沥的,像是不得父母宠爱的二八少女在默默的哭啼,不敢落下大颗的泪水,怕打湿了地板,不敢发出太大的声音,怕惊了旁人被责骂。
这位少女实在不可人,让原本就不暖和的秋夜更加凄冷,伍世青只穿了一件佛青色的长衫,虽站在舞厅门前的穹顶下,不至于淋雨,但也太过单薄。
胡曼云从里面追了出来,高跟鞋哒哒的响,从后面将手里的狐毛披风搭在伍世青的长衫外面,又走到前面,将两肩拢好,两只雪白的胳膊吊着伍世青的颈项上,昂头望着他,美丽的眼睛里尽是柔情,娇声道:“夜深雨寒,爷您仔细着凉。”
这话一出,边上的齐英便笑了。
伍世青知道齐英在笑什么,胡曼云自己就单单穿了件水红色的西洋舞衣,漏胳膊露腿,前胸后背都雪花花的一片,竟然让他仔细着凉。
胡曼云的脸庞生得极美,巴掌大的小脸,柳眉桃腮,在舞厅大门的霓虹灯的映照下更是让男人迷醉。如果你愿意伸手搂住她的腰,你会感觉她的腰身比豆腐还柔软,比水蛇还纤细,若是寻常的男人,这般景致下,只怕非得马上将她紧紧的抱在怀里才好。
她瞪了齐英一眼,那一眼的神采虽然凶悍,却凶悍得很可爱。
不过伍世青不是寻常的男人,他是新世界的老板,他是上海最大的帮会东帮的老大,如果他想抱胡曼云,他随时都可以抱,所以大可不必如此猴急。
伍世青微微点头,像是接受了胡曼云的好意,然后说道:“回去罢。”
声音很轻,事实上伍世青从来不大喊大叫,说话总是又慢又缓,却绝对不容置疑。
胡曼云有些不甘,长长的睫毛如翅膀般闪动几下,似乎眼泪都快掉下来了,但她透过积在眼眶的泪水看到了伍世青眼神中的不耐。
这种不耐藏得深,若胡曼云不是混迹声色之中多年,极擅察言观色,可能都看不出来。但她看出来了,于是她马上冷静下来,放下了吊在伍世青颈项上的胳膊,退后两步,道了一声“五爷慢走。”便快速的走了。
齐英拉开车门,伍世青却在一只脚快踏上车门的时候停下来了,他向左边看去,在左边的第二个路灯下站着一个小姑娘。
雨不大,也不知道这姑娘站了多久了,疏疏的刘海湿漉漉的贴在额头上,身上的蓝布长衫已经湿透了,脚上的黑布鞋,右边那只脚背上的搭扣坏掉了,耷拉在一边,手里提着一个黄色的皮箱。
这小姑娘正站在路灯下面,倒是让伍世青看得真切。
也许是见伍世青终于注意到她了,那姑娘提着箱子快速的跑过来,齐英见状闪身站到了伍世青的前面。
在上海,没人敢惹伍世青,但想杀伍世青的人,也多得数不清,谁也不知道这个姑娘是不是也是其中一个。
齐英是伍世青手下头号刽子手,平日里跟谁说句话,胆小的没准能尿裤子,这般往伍世青身前一站,吓得那姑娘愣是立时停了脚步,将原本提在手里的箱子,抱在胸前,一动也不敢动了,一双眼睛瞪得圆圆的,像只受惊的猫。
伍世青不想出声的,按照他往常的习惯,他能停下来等这姑娘走过来已经很宽容了,然而,也不知道为何,他说道:“站上来说话。”
新世界门前给客人候车的地盘上有个气派的大理石穹顶,站在上面,至少淋不着雨。
那姑娘听了这话,眼睛一亮,立时便笑着小跑到台阶上来。待她站上来了,伍世青才发现这姑娘面嫩得很,两颊肉嘟嘟的,分明还是个孩子。
显然是伍世青方才出声给了这姑娘一些勇气,站上来后,便道:“你可是伍世青?”
自从伍世青当上东帮的老大,已经许久没有人直呼他的名字了。
也不待伍世青应声,那姑娘便往前一步,脆声说道:“你十年前可是去过承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