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1 / 2)

星星相惜 逐心 2961 字 20天前

“果然啊……连你也这么觉得。”秦初很满意她的答案似的,“难怪她,他们都这么觉得。”

“可总要有人做混蛋。”他苦笑,“你看,我这么年来只做过一次好人,让她和姓叶的进了同一个剧组,然后呢?事情就脱轨了……”

芮静忍住伸手去抚平他眉间褶皱的冲动,只静静地听他说着他对另一个人的牵挂。

“哦不对,”秦初自言自语,“就算没有我当好人,他们也迟会走到一起。怪我,叶景琛回国的时候就应该查清楚他。”说到这里,他忽然顿住,而后莫名地笑着对芮静说,“你看我,看看我。”

芮静不明所以,依言看着他硬朗的眉眼,就听他继续说:“直到现在,我想的还是怎么才能挡住她,不让她遇见爱的人。我就是这种人啊,从污水沟里长出来的藤蔓,骨子里吸的就不是干净的水。做不了照亮她的太阳。但她要太阳……你懂吗?她需要的是太阳……”

芮静觉得有只手在自己心脏狠狠地一揪,对于这个她跟了十年的男人的过去,她知之甚少,但也知道如今站在s.k巅峰的他,曾经连市井混混也不如。她知道秦初从普通业务员升到经理,再从经理到总监,乃至pk一众竞争对手,得到董事会认可坐上如今的位置有多么的不易。

“你们俩,其实有点像。”

“对,很像。”秦初晃晃手里的杯子,“所以她不需要我。”

芮静看着幽暗的光线里,这个喜怒不形于色的男人眼底的哀伤,不自在地撇过目光。

“我在美国已经替她联系好了学校,只要她愿意,随时可以去进修……”秦初自嘲地笑笑,“如果没有叶景琛,她过不了一两年还清了债务,也该放弃做演员了吧。”如果她离开娱乐圈,淡出公众视线,被穆家发现的可能性就几乎为0了。

芮静硬着心肠,冷冷地打断他:“你真的……太不了解林鸳了。即使没有叶景琛,她也不会按你的安排去美国读书--在她自己有能力去做一件事之前,根本不会再接受你的馈赠。她一攒够了钱,第一件事是把欠下的所有债务还清,你居然还看不明白吗?”

秦初听了,怔了几秒,忽然大笑:“你居然和他说一样的话。”

“谁?”跟谁说的一样?

“叶景琛,呵。”说他不懂林鸳,跟叶景琛说得一模一样。

芮静身在圈内,天天跟剧组、娱记打交道,对于近来林鸳、叶景琛的关系升温,她多多少少也都听说了,笑了声:“怎么?影帝大人来宣示主权了?”

秦初摇头:“准确的说是来邀我一起守卫他的主权。”

芮静听着秦初语焉不详地讲了叶景琛和林鸳的过往,说不吃惊是假的。敏锐如她,尽管早就知道这两人之间多多少少有些情愫,却从没想过竟是十多年的纠葛。

秦初叹了口绵长的气,挑眉看向芮静:“我不是输给叶景琛,是输给了时间。”

“你怎么想都好。”虽然她认为,即便林鸳认识秦初在先,也依旧会选择叶景琛--一个从黑暗里走出来的人,能闻到同类身上的气息。比起抱团取暖,显然拥抱太阳更加暖心。

秦楚闻言哈哈大笑,仿佛听了什么有趣的笑话:“这么多年了,你都没学会跟我委婉。”

“你不需要委婉,”芮静给自己倒了一小杯酒,抿了一口,“我也不是她。”

“给你说个秘密。”

“嗯。”说话的工夫,秦初已经又几杯酒下肚,芮静看着他混沌的眼神,心知他是真的醉了。

“我当初在kfc见着她的时候,她刚过十八岁,”秦初仰面靠在沙发背,看着天花板上闪烁不定的彩灯,“我见到她的时候,第一个念头是美,第二个念头是她需要钱……”

作者有话要说:  这会儿我在高速上呢。

今天的更新都得手机完成啦,可是手机没办法发红包,欠着的明儿回来一定补上(≧▽≦)

写今天这章之前,我一直在想,前面写了那么多,让秦初作为一个男二(应该被人爱的男二)被小天使们骂得那么惨,是我的错。

可我只是想让我们的视线和阿鸳保持一致——她也不知情呢。

秦初不光知道林鸳父母的事,甚至比她知道的更多——例如穆志雄和穆清澜的关系。所以比起被寻常粉丝挖料,他更加害怕来自穆清澜的报复会对聚光灯下的林鸳造成不可估计的伤害,他担心并千方百计地阻止林鸳发展,为的就是她尽早知难而退。可他又不舍得让她离开自己的视线,想护着她,让她在自己的庇护下不温不火的生活。

所以秦初希望她凭借自己的能力还了钱,甘于在十八线玩玩票也好,心里坦坦荡荡地离开娱乐圈也好——阿鸳在不知道秦初背后的动作之前,确实以为自己不会有机会在这一行走上巅峰。

如果一切真能如他所愿,或许林鸳真的可以一辈子和穆清澜永不碰面,再也不用回顾那段黑色时光。如果,林鸳的世界里没有一个人,叫叶景琛。

而当秦初发现,穆清澜也许已经知道了林鸳的身份,并且回国来同样进去演艺圈的时候,作为一个不算多高尚的人,他选择相信她是为复仇而来,并且当机立断地将穆清澜划归自己手下——是监视,也是要挟,在不确定她的动机之前,将她可能对

阿鸳造成的伤害控制在他能控制的范围里。

爪机写了这么多,有点唠叨,下次再聊吧。总之,我是希望宝宝们知道,这个一直在与人斗的男人,对林鸳,其实是尽了他最大的能力——只是,这种方式未必是我们认可的,包括我自己。但这和他的经历,背景有关,太不信任别人,太独立,太自负,太自私。

不是秦初不够好,如果是,那只是我写得不够好。

好啦,今天聊到这儿,爪机伤不起:)

☆、第49章 不弃

七年前,夏末。

那时秦初还只是s.k影视部门的总监,而且,是副总监。上面没有正职,但他始终没能被拨正。

原本从来不吃k记的他,那一晚刚好有个和投资商的酒局,空腹赴会无异于作死,停好车去酒店路上恰巧见了一家k记,想着图个方便,就推门进去了。

他之前从未进过kfc,早些年是进不起,后来是不屑进。站在柜台前,他看着琳琅满目的品类,最终简捷明了地开口:“一个汉堡,谢谢。”

“有许多种,先生你需要哪一个?”

正是这个不疾不徐中性里带着磁性的女声,吸引了秦初的目光。当他看清面前穿着k记统一的红蓝工作服,高束起马尾却依旧满身妖娆风情的女人。

对,他第一眼看见林鸳时,给她的定义是女人,不是女孩。

美丽。妩媚。风情万种。勾魂摄魄。

这些词汇从他的脑海里闪过。

晚间,结束了酒局,秦初揉着发痛的太阳穴再次路过这家店,不经意地朝里一瞥,那个有着双撩人凤眼的姑娘竟还在前台忙碌——此时距离他下午见到她已经过去近七个小时。

这应该是个很缺钱的年轻女人。

次日,秦初特意抽空来这家店,她不在。与店长简单沟通之后,他验证了自己的推测——这个刚刚成年的小姑娘不但缺钱,而且穷到身兼数职,一天二十四小时有十八小时都奔走在打工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