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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少女师伯当时跟林总他们不过顺口问了我一下而已,她一点儿也不在乎我在哪里干什么,甚至似乎我是生是死她也根本不会放在心上。
这不?当我还因为一两天未曾有过半点的问候,而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过来请罪的时候,她居然好奇地看着我问:“你来干什么?”
我晕得半死!
我无语之极!
再怎么说咱也是你的“人质”,也是一起来的福州,是我帮你收到了心仪的徒弟,你怎么这么快就——好吧!我应该高兴!毕竟她居然还记得我这个人,而不是完全地忘记了我!
再看她对那绿幽灵的眼神——我靠!这他么简直就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上怕摔了,抱在怀里怕碰了”,还真把绿幽灵当成糖人儿了。
我晕!
我是知道她对苦觅一个合格传人的极度渴望,可也没想到她居然会饥渴到如此的地步——我终究对她的心态还是不能够足够了解的。
看来什么劝解——呃!还需要什么劝解?她如此看待绿幽灵,自然会将他看成心肝宝贝,自然会用最适合最有利的方法来教导他,这个何须我们来多心?
至于什么拔苗助长——这个怎么可能?
以少女师伯的对修炼的数百年心得又岂会犯这种常识上的小错误?
蛋总他们不过关心则乱了罢了!
面对少女师伯的如此一问,我也只能暗暗苦笑,却嘻皮笑脸着道:“我想师伯了啊!来看看师伯,顺便看看师伯有什么指示没有?随时恭候!”
“油嘴滑舌!滚吧!这里用不着你!”少女师伯眼皮都不抬一下,直接命令我滚蛋!
我晕!
真是“喜新厌旧”的人啊!有了绿幽灵这个“新欢”,我这个“老人”就毫不犹豫地被抛弃了。
郁闷!
本来还想和她聊聊天,请教一下修炼的知识,谈谈天文地理,讨论一下人生,顺便问问那个“消失于摄像头”的手段是怎么做到的,现在看来只能等下次了。
“明天下午记得替我出席宴会!后天早上十点的航班,过时不候!顺便跟苗总确认一下到南宁接我们的人手是否已经安排妥当!”我刚要步出房门,后面却又传来了少女师伯的三道口谕。
“好的!我会做好的!师伯请放心!再见!”回答完少女师伯,我又看了看那个正向我做鬼脸的绿幽灵,赶紧递个友好的眼神,“小师弟再见!”
这小子虽然小,但是未来的这一、二、三年,估计整个苗寨都会围着他转吧——少女师伯地位尊崇,时日无多,那么其他苗寨高层对她绝对是另眼相待,自然爱屋及乌,然后绿幽灵将会成为苗寨的第一红人我一点也不奇怪。
那么,我和绿幽灵是老熟人,如果能让这小子多记得一点我的好,说不定他会童言无忌地替我向那些高层美言几句,想必我在苗寨的日子也会舒爽许多吧!?
所以现在,我当然也得露出八颗牙齿,非常友好地跟他说再见了。
可谁料这货斜眼地瞄了我一眼,“哦”了一声,居然也不回一声“再见”,便看着少女师伯继续在练习什么了。
我晕!
小样儿!得瑟是吧!?等进了苗寨哪天趁长辈们不注意,小心老子骗你到那满是食人鱼的河里去洗澡……
我刚走出房门,却见小妞妞在门口的草坪下无精打采地看着花坛里的花花,右手食指却无聊地卷弄着裙摆——呃!这是来找绿幽灵?
“妞妞!怎么不进去玩啊?”
对于小妞妞,我可是极度的好感和喜爱,所以见她似乎心情不好,我赶紧出声问道。
小妞妞扁着嘴巴,苦着脸蛋,两眼泪汪汪的似乎就要掉下来似的,却终于还是倔强地忍着,然后小声地道:“那个姐姐好坏!她不让我和绿幽灵哥哥玩!她最坏了!她是世界上最坏最坏的坏人!”
呃!这个艹蛋!
吓得我赶紧一把捂住她的嘴巴,顺势赶紧将她抱起就走——我的小姑奶奶啊!你这么小声地说话就有用了吗?怕是你在五公里开外的这种声调也瞒不过你咒骂的人啊!
“带她离我们远一点!不要让她再过来,否则我不介意让她吃点苦头!”
果然,我刚抱起小妞妞还没抬起脚,少女师伯的声音就响于我的耳边。
呃!师伯啊,她可只是个孩子!你可不要为难她啊!再说了,她和绿幽灵关系一直挺好的,整天一起愉快地玩耍,可是你一来就禁止了他们的玩耍时间,说起来这个你还真是有点不近人情呢!
“我现在要对绿幽灵进行捏筋摸骨,为晚上八点的替他洗筋伐髓做好准备,到时候任何人都不得过来打扰!你也过来做一下护法吧!虽然有你没你一个样,他们都是闯不进我的结界的,但是有你挡一下省得他们担心或罗嗦也是挺好的!”
呃!原来是这样!看来这少女师伯对这个徒弟的培养还真是争分夺秒啊!
洗筋伐髓?虽然不明觉厉,但是听起来就很牛逼的样子,这个绿幽灵的纯阳体质本就逆天,现在又这么一搞,看来他将来想不“发达”都不行啊!哪么还带不带他去哪河里洗澡呢?万一那些小鱼儿吃掉了他的小丁丁那可怎么办?苗寨的高手们也可以为这东西施展重生的手段吗?功能效力还是如一吗?
做护法就护法,你加后面那句——即便是真话,也不好听不是?
小妞妞说得对——少女师伯果然是世界上最坏最坏的坏人!
得!今晚有任务,八点做门神。
小妞妞是豪门千金,锦衣玉食自不在话下,温言暖语也听过不少,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竟然亦无法逗笑于她,真是失败!
有心将她交给林总或臣姐,可是他们都忙得人影不见,这点小事哪能打扰?
于是交待了保安一声,便带着她上街寻找愉悦点,却不料一小卖部五毛钱一包的辣条就让她喜笑颜开,高兴地大呼“我要,我还要”——呃!这东西实际上就是垃圾食品,哪能多吃?万一被林总或臣姐发现了我竟然带他们的女儿来吃这个,怕不得把我给抽死?
所以,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还是在附近转转转,打发点时间再回蛋总家蹭饭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