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门帘后(1 / 2)

赶坟 灯深烛伊 1160 字 14天前

裹脚又被叫做三寸金莲是古代的陋习之一,这种陋习始于宋,当时的人们普遍将小脚当成是美的标准,而妇女们则将裹足当成一种美德,不惜忍受剧痛裹起小脚。人们把裹过的脚称为“莲”,而不同大小的脚是不同等级的“莲”,大于四寸的为铁莲,四寸的为银莲,而三寸则为金莲。三寸金莲是当时人们认为妇女最美的小脚。

关于缠足的起源,说法不一。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可谓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是根据史学家依据史书记载缠足这一陋习应该是起源于南北朝民族大融合时期,缠足极有可能是由北方少数民族带入的。

明代,妇女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明末农民起义领袖张献忠进占四川时,大刖妇女小脚,及至堆积成山,名曰金莲峰,可见四川地区妇女缠足之盛。这时期,对裹足的形状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脚不但要小,要缩至三寸,而且还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状等种种讲究。

裹脚于国脚同音也同意,当时女子普遍以裹小脚为美,穿上三寸金莲绣花鞋那脚小的还没手掌大,从外观看是有那么点意思,但裹脚始终是一种畸形的病态美,跟非洲的原住民把嘴唇、耳朵穿孔撑大为美都差不多。

女子通常从小的时候就开始裹脚,也就是用裹脚布束缚住脚尖让其向下生长,随着年岁增长那脚就会渐渐的被折起来,像是手掌握拳一样,这个过程痛苦漫长,等把脚裹成的能穿进三寸金莲里那几乎就废了,脚小了但脚面没了失去了作用,那走起路来可就费劲了,得小碎步一点一点的挪,这就是几千年来的陋习之一。

也是因为旧时候女子以裹小脚为美啊,后来办丧事出殡烧的女子纸人也会被扎成小脚模样套上一个三寸金莲显得好看。

说这张家宅子西屋土炕上躺着两纸人媳妇脚上都套着绣花的三寸金莲,关键那两纸人一个身穿着红色大喜新娘袍,另一个则穿着死人的大殓之服,这一红一白就那么直挺挺的躺着,即使大白天看着也后脖子发凉啊。

《赶坟》这故事的第一卷咱们得把赶坟队的几个人分开喽慢慢的讲,而且后面也不用让你猜,我直接把最后发生的事让您知道,然后再把这中间发生过一连串的这些个怪异、离奇、吓人的事细细的说出来,您只管看就行不用多想什么,如果看累了您也听我唠叨会闲篇,放松下心情多休息少熬夜,自然身体好睡的好,自然也不会做噩梦去什么乱坟岗子让老僵尸追的事。好了这闲篇不多扯,咱们书接前文继续讲这张家宅子闹鬼的事。

民团的几个人的目光就随着地上的脚印慢慢的掀起门帘,从门帘下面露出了一双大红色绣花的三寸金莲。要说这都不害怕的人,那就没有怕的东西了,昏暗的火光忽闪了几下就熄灭了,屋内又陷入了一片黑寂,只有那双门帘下的三寸金莲还清楚的可见,那鲜红的颜色似乎无法被黑暗所吞噬。

原本还挑着门帘的民团队长手一软就把门帘放下了,瞪着眼扭过头看身后的几个人,一个个的都表情吃惊呆在那半天都没反应过劲来。

队长粗喘了几口气又咽了口吐沫小声的问:“他娘的真活了?这、这怎么办?谁还想进去?”

在场的几个人都被吓虚了哪还有敢进去的,刚才没扭头就跑算挺给队长面子了,这都互相一对眼缩着脖子端起了枪要隔着门帘开上几枪,管它是什么玩意,先打上几个窟窿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