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2 / 2)

几天不见,观音保模样大变。微服出行时新换上的湖绸长衫已经蒙上一层尘土,脸庞也比出行时消瘦了许多。

他抢步上前,请了个安,回道:“皇上,夏邑之灾,并非寻常水灾,而是百年不遇的大灾!”

观音保汇报说,夏邑和附近的永城县遭灾已经两年了,由于连岁未登,积水未涸,今年仍无法下种,百姓对于县令和巡抚极度不满,咒骂之声充满城乡。由于多年重灾,穷民景况不堪入目。县城里乞丐遍地,乡间则饿殍满眼。全县物价奇高,只有人价极低,满大街都是卖儿卖女的人。为了证明自己的调查结果,他还特意在灾区买了两个孩子。

“哦?花了多少钱?”皇帝问道。

“四百八十文。”

那时的四百八十文约合现在九十六元钱,大约是一只烤鸭的价格。

“什么?两个孩子加在一起?”

“对。”观音保说着,从身上掏出一张纸,呈给乾隆。乾隆接过来一看,是一张卖身契,价目清清楚楚。

皇帝默然不语,良久,一挥手:“你先出去吧。”

观音保悄无声息地退步,转身,退出殿外。

皇帝陷入了尴尬。看来,地方官确实罪不可逭。他原来以为,夏邑所遭的是寻常灾害,没想到会重到如此程度。图勒炳阿和孙默欺君罔上、漠视民命达到如此程度,实堪发指。必须严肃处理,才能平民愤而肃官箴。

可是,如果因为老百姓告御状而摘了巡抚和县令的帽子,必然在大清帝国内开创一个极为不好的先例。这一传奇性的“平民扳倒巡抚”事件必然会成为爆炸新闻,迅速传遍全国。本来,大清帝国如今的政治形势就不稳,各地抗税抗租斗争此起彼伏。如果这事再传开,那么无异于火上浇油,岂不极大地助长民众的自发斗争?

深思熟虑之后,皇帝做出了这样的决断:

第一,严肃处理地方官。图勒炳阿被革职,发往乌里雅苏台充军。夏邑县、永城县两县知县也革职,等待进一步审讯处理,以警诫其他讳灾官员。

第二,彭家屏被立刻勒令回家,以后不得以缙绅干预公务。刘元德、段昌绪、刘东震三人,交山东巡抚审办,一定要查出背后有没有其他主使。

看来是各打五十大板。

皇帝还下了一道意味深长的谕旨给河南老百姓:

并传谕各百姓等,俾晓然于朕惠爱黎元,一体之意,各安本分,静候给赈。至巡抚、知县之罢斥,乃朕遣人密加访察,自为整饬官方起见,初不因彭家屏之奏,亦不因一二刁民之遮道呈诉也。若因此遂增致长刁风,挟制官长,扰及赈务,则是自干罪戾,不能承受国家惠养之恩矣。(《清高宗实录》)

意思是说,这起案子的处理,是因为我洞察一切,主动发现,并不是因为彭家屏的奏报,也不是因为“一二刁民”告御状。如果以后谁效仿这几个“刁民”,以下犯上,那么必然要受到国家的严惩。

这一道上谕,体现了皇帝在面对民间政治参与热情性时的进退两难。

面对汹汹民情,乾隆全力以赴,高筑坝垒,将其约束在“纲纪”的河道内。

那么,底层民众受到冤屈,就只能等死吗?

乾隆认为,这种情况下,群众有权利上访。但是,一定得在国家政策规定内,一级一级来,不能“越级上访”,更不能采取“聚集”“闹事”等危险手段。皇帝的理论是,“至该处百姓,如果追比负屈难伸,应赴上司衙门控告,乃敢聚众赴署,纷纷殴闹,此风断不可长”。

“应赴上司衙门控告”,这便是皇帝所开具的普通百姓对付贪官污吏的唯一办法。就是说,你必须在体制内反映申诉,寻求解决的办法。

问题是,传统社会体制内的申诉机制常常是失效的。底层百姓的上访,最常见的处理方法是被上级发回基层处理。如果“赴上司衙门控告”遭到拒绝,被发还原县锁系,又怎么办?

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九月,湖南新宁县百姓刘周佑到知府处控告新宁县县令营私舞弊,代理知府不问青红皂白,将案子发回新宁县处理。新宁知县利用职权,挟私报复,把刘周佑关押在监。县民忍无可忍,纷纷罢市以示抗议,事情被汇报给了皇帝。

这种情况下,皇帝做了如下一段批示:

抗官之案,虽事涉有司,应行参处,亦必首惩纠众之人。而于官员应得处分,不即汲汲究治,诚虑匪徒因此长奸,不可不防其渐也。

就是说,对于百姓对抗官府的案子,即使百姓有理,也得受到严惩。而对官员的处理,不可过重。因为如果严处官员,那么百姓必然得到鼓励,以后会变本加厉,益发助长了“以下抗上”的“歪风邪气”。用乾隆自己的话说就是“刁民闹事而即参知县,将使刁风益炽矣”,“将来愚顽之徒,必且以此挟制官长,殊非整饬刁风之道”。

乾隆的这个逻辑,在处理夏邑县事件时也得到了另一次清晰的解释。乾隆在给夏邑人的另一篇谕旨中,如此告诫百姓:

州县乃民之父母,以子民讦其父母,朕岂肯听一面之词,开挟制之风。譬如祖虽爱其孙,必不使其恃恩反抗父母,此等刁风断不可长!

官员是民之父母,那么皇帝自然是民之祖父了。祖父当然是疼爱孙子的,但是遇到孙子和自己的父母作对,明智的祖父会怎么做呢?显然,他绝对不会助长孙子反抗其父母的恶习。因为,你今天反抗了父母,明天你就会反抗祖父。这不是显然之理吗?

因此,作为孙子,即使受了父母的委屈,也只能含冤忍受,等着祖父有一天发现父母的错误加以惩治,而不应该主动跑到祖父面前,来说父母的不是。如果主动报告,就是孙子不守孝道,不能“子为父隐”。本来祖父要申斥父母,一听孙子公然陈告,也会先压下来不办,不能让孙子长脸。

同时,他还要把孙子交给自己的儿子,让他好好处理处理。他知道,自己的儿子十分明白怎么处理孙子,才能使他记往下次不要再犯上作乱。

果然不出乾隆所料,他的“儿子”赈灾不行,但是处理“孙子”造反事件,却极富政治天分。

乾隆命令把刘元德、段昌绪、刘东震交给山东巡抚审办。山东巡抚当即发文给夏邑知县,也就是那个被夏邑人一再控告的孙默,命他立刻把秀才段昌绪和武生刘东震抓起来,押递到山东。

革职的命令还没有从省里传下来,但孙默已经知道自己的乌纱马上就要丢掉,因此他非常清楚如何办理这个案子。他没有像往常一样,派衙役抓人,而是亲自带领人马,前往秀才段昌绪家,命令对段家彻底搜查,特别是对书籍文章,要片纸不留,一律搜出让他检查。

他知道,皇帝对文字之狱特别有兴趣。这些秀才们积习难改,平时一定会写些日记文章之类,而这些文章之内保不齐会有一两句牢骚怨望之语。如果找到一两句他们咒骂政府的证据,那么这个案子就会升级为政治案件,自己很可能就会脱身,起码也会减罪。

果不其然,衙役们在段昌绪的卧室之中搜出了几页文书,居然是吴三桂起兵反清时的檄文抄本。这篇檄文,八十年前广为流传。八十年后,段昌绪仍然保留,这不是大逆是什么?

孙默如获至宝,他飞马把这一“成果”汇报给图勒炳阿。图勒炳阿又添油加醋一番,以八百里加急的文件报给皇帝。

乾隆对此非常重视。一方面,他对任何政治上的反清苗头都视如大敌,另一方面,在前两天对夏邑事件各打五十大板后,他感觉十分不妥。因为各地密报已经传上来,说虽然皇帝各打了五十大板,但是“平民百姓扳倒巡抚”的消息仍然像长了翅膀一样,立刻传遍了大清各省,那几个敢于告御状的平民已经成了全国人心目中的英雄。不少地方的人闻听此消息,准备要进京告状。

皇帝于是断然采取了如下措施:

第一,夏邑县知县孙默以及图勒炳阿能侦破这样的反清大案,“尚属能办事之员”。侦破反清政治大案之功与讳灾这样的小过不可同日而语,“缉邪之功大,讳灾之罪小”,因此不必革职,仍留原任。

第二,命直隶总督方观承前往河南,与图勒炳阿一起彻查此大案,特别是要查清这个檄文到底从哪里抄来,背后有没有其他组织或者情由。

皇帝在上谕中还莫名其妙地着重说了这么一句:“命方观承会同图勒炳阿前往彭家屏家抄家,以检查彭家是否也有这道伪檄。”并且立刻命令彭家屏前往北京,听候皇帝亲自问讯。

显然,皇帝一定要将退休二品大员彭家屏牵连进案子中,才算罢休。

四月二十六日,皇帝回到圆明园,结束了此次风波迭起的南巡。他召来彭家屏。在严审之下,彭家屏交代出自己家中确实存有几本明末野史,比如《潞河纪闻》《日本乞师记》《豫变纪略》《酌中志》《南迁录》等数种。

然而,方观承与图勒炳阿抄家的结果却与彭氏交代大相径庭,原来彭家屏之子彭传笏闻听抄家之信后,已经把家中所有这些“禁书”一把火烧了。

但方观承也有成果。他说,经过审讯,刘元德交代,他的御状状子曾经给彭家屏的侄子彭型看过,这从侧面证明,彭家屏与这个告御状事件确实有关,皇帝的判断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