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0章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1 / 2)

进化之路 牛笔 1312 字 13天前

所谓伴生血胎,是一种极为罕见,亿万生物中也难得出现一次的东西。

孕育伴生血胎,首先需要一个宿主。这本身就是一个难题,其宿主必须是纯粹的血属性,天底下的进化生物很多,而血属性生物可谓万里挑一。

其次,有了血属性宿主之后,还需要一个绝佳的培育环境。这样的大环境,一阶天域没有,三阶天域没有,而阶天域的血海,恰好符合了这方面的要求。

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并不代表着成功,第三个条件更加苛刻,宿主和血胎必须拥有极佳的兼容性。

在阿萝纱降生之前,血魔王曾经暗中寻觅过七八个纯正的血属性生物,试图让它们与瑶姬大人带来的血胎种子进行融合。无一例外,那些生物全部失败了,下场皆是爆体而亡。

后来血魔王突发奇想,结合他自己的成长模式,寻找各种材料,在血海中孕育出了一条小生命。说来也巧,那条小生命,和血胎种子兼容性相当之高,完美地融合在一起。

那条小生命,就是后来的阿萝纱。

阿萝纱和血胎种子一起成长,不分彼此。

从小受到那种“天赋异禀”的洗脑方式,她一直以为自己体内的血胎种子,是一种特殊能力,自己天生就比别人多了一个基因锁,注定要干一番大事……

直到今天阿萝纱才发现,自己是如此的幼稚可笑。

人类常说的被卖了还帮忙数钱,说的就是她。

她心目中完美的父亲,变成了策划这一切的幕后黑手。

她一度以为神秘莫测需要自己去挖掘,一旦开发出来就可以逆天的“神秘基因锁”,不过是隐藏的伴生血胎。

以她对伴生血胎的了解,等到那东西真正发威的时候,必然吞噬本体,到时候宿主和血胎的能力彻底融合在一起,其效果绝不仅仅是1+1=2那么简单。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和心魔附体有异曲同工之妙。

不,严格来说,应该更接近于本体吞噬心魔。曾经阿萝纱和艾昆聊过,按照艾昆的说法,赵日天之所以有点本事,就是用一种不太科学的方式,连续吞噬心魔,以至于他本体越来越强大。

阿萝纱当然不想看到她的艾昆哥哥被吞噬,所以才有后面发生的种种事端。

她处心积虑想帮助艾昆夺走赵昊的身体,却从来没考虑过,她自己的身体有一天也会被血胎夺走。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阿萝纱没来由地想起了这句人类名言,感到万念俱灰。

……

……

偌大的血魔城,变成了一座死城。

血魔王死了,八大魔将也死了。

城里那些小喽啰,早就死在了无差别扫射的恐怖剑气之下。

砰的一声,阿萝纱的身体四分五裂,彻底消亡。

如果她不想死的话,还可以再坚持一阵子,只要白发剑魔不冲过去补一刀,她甚至有可能修复碎裂的心脏,重新活下去。然而,她放弃了求生,用一种自爆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没人知道阿萝纱临死之前的心情,也许是她对这个世界彻底绝望了,也许是她曾经信仰的东西全部崩塌了,又或许是她不想让血胎有机会霸占她的身体,报复性地选择了自爆。

尘埃落定。

染血的街道上,白发剑魔迎风独立。

他左手抓住一颗血珠,右手握着一枚血蛋,目光落在巍峨的王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