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原身给李牧的巴掌,就是货真价实的一巴掌了。当晚的情形,李牧应付完宾客,身穿大红喜袍来到后院,看到一身红衣的新娘子,他欠身行礼,未及抬头,原身小手就甩过来了,“啪”地打在他脸上,趾高气扬地道:“凭你也配喊我夫人?如果不是我爹逼我嫁你,你连见我一面的资格都没有!今天我把话说清楚,往后你睡前院,敢来后院一步,我让人打断你的腿!”
原身这话可是有底气的,她嫁过来,陈廷章暗中替她安排了八个会功夫的女护卫。
“好,下官告辞。”李牧彬彬有礼,转身告辞。
从长安城搬到河西郡,李牧对原身一直都是以礼相待,无论原身如何冷嘲热讽,他出门或回府,都会以书信的方式知会原身。原身要见他,他立即就过来,原身不找他,李牧绝不往原身跟前凑,陈廷章多次来河西郡找原身,甚至公然携原身出城游玩,李牧也坐视不理。
整个河西郡乃至长安城的百姓,都知道年轻俊朗的李太守头上,戴着一顶绿油油的官帽。
一个为了官途连尊严都不顾的男人,注定要受人耻笑,有文人还专门做诗讽刺李牧。
李牧一概不理,尽职尽责地做着自己的太守,他任河西郡太守的三年里,全郡百姓生活富足,匈奴两次进犯,都被李牧带兵击退。李牧担任河西郡太守的第四年,蜀地临江王造反,李牧在北地呼应,一王一将联手,短短半年便攻破了长安城。
老皇帝气急攻心而死,皇后太子被杀,陈国舅全府入狱。
大局稳定时,李牧也从河西郡太守,一跃成为了当朝太尉,掌管天下军政。
短短几年,物是人非。
原身终于知道了这位丈夫的厉害,她哭着去求李牧放过她的家人与大哥,作为条件,她甘愿为奴为婢。而身穿深色华服的新任太尉笑容温和如初,赐了她一碗毒酒。
没有心狠手辣的报复,没有不择手段的轻贱,原身在他眼里似乎从来都是一只蝼蚁,他助临江王筹谋大事时,需要她活着,君臣大业已成,不需要原身了,让她死去也就够了。男人的心胸太宽广,原身只是草芥。
如果这个故事与她无关,陈娇会鄙夷原身兄妹,会敬佩李牧隐忍有谋,乃当世英雄豪杰。
但现在,她就是给李牧戴绿帽的那位太守夫人,虽然她与陈廷章还没有夫妻之实,可她嫁过来之前,原身兄妹搂搂抱抱卿卿我我都有过,还被人发现了,对李牧的名声来说,她是不是清白身,没什么区别。
该怎么办?
陈娇心慌意乱。
她肯定不会与陈廷章继续纠缠,肯定不会再对李牧不敬,但她改过自新,李牧就会忘记前面兄妹加在他身上的屈辱了吗?从记忆中看,李牧虽然没有狠狠地报复原身,可那杯毒酒恰恰说明,他也是个正常人,他也会恨,他只是不屑多做什么,弄死原身就算报仇了。
真是越想越怕!
与李牧和离?
念头刚冒出来,就被陈娇否决了,她有父母在世,想和离,除了李牧同意,还得长安城的陈国舅同意。李牧需要她这枚棋子维持与陈国舅的关系,掩饰他的谋反之心,一定不会轻易答应。陈国舅呢,好不容易才把糊涂女儿嫁出去,他敢让女儿和离然后继续与亲大哥纠缠?
恐怕只有陈廷章希望陈娇和离。
陈娇烦躁地翻了个身,不能和离,那就试着让李牧对她死心塌地?
陈娇打了个哆嗦,原身可是死在李牧手里的,如今她想老老实实当李牧的妻子,人家堂堂大英雄,会接受她吗?
那,她既不亲近李牧,也不得罪李牧,等李牧成就大事后,求他饶她一命?
陈娇摇了摇头,不行,这个办法太冒险,万一三年后,李牧不肯饶她,她岂不是白等了?
又或者,她先告密揭发李牧的不臣之心,让陈国舅先解决了李牧?
陈娇咬了咬牙,从局外人的角度看,陈国舅与皇后把持朝政,属于外戚作乱,临江王是皇室子孙,反了昏君亦师出有名,李牧更不用说了,爱民如子护卫边疆,注定会青史留名,她若害死李牧,便是助纣为虐,菩萨也会不喜吧?
而且,就算她真想害死李牧,她有那个本事吗?没有证据,陈国舅不会信她,只会当女儿在想方设法脱离李牧好回去与亲大哥厮混。若想拿到证据,陈娇就得去李牧房间偷,以李牧深藏不露的谋算,陈娇被抓住的可能更大,到时候,她也不用等三年后了,马上就得被李牧杀人灭口。
也就是说,陈娇面前摆着四条路。
第一条路,和离,被陈国舅、李牧堵得死死的,侥幸成了外面也有陈廷章虎视眈眈。
第二条路,安分守己待李牧成事后求他饶命,太悬,赌输就是死。
第三条路,讨好李牧让李牧对她死心塌地,太难。
第四条路,先发制人弄死李牧,太险,赌输马上死,且违背天道正义。
陈娇捂住了额头。
思来想去,只有讨好李牧,努力让他对自己死心塌地这条路,稍微看得见一丝希望。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李牧是个英雄,去讨好他,陈娇不用太勉强自己。
确定了生路,陈娇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坐了起来,唤丫鬟们进来服侍。
碧荷闻声而入,将那封信也带了进来:“小姐,太守的信。”
原身不承认李牧是她的丈夫,一直都让丫鬟们喊她小姐,而非夫人。
陈娇暂且没有纠正这称呼,好奇地取出信纸。
“下官后日归,小姐勿忧。”
那字迹清逸笔锋温和,陈娇看了却只想苦笑。
越是这样深藏不露的,才越叫人忌惮。
“小姐,信上说什么?”碧荷见主子面带愁色,关心地问。
陈娇叹道:“太守后日回府。”
碧荷闻言,哼道:“回来就回来,小姐不用担心,就算吴秀娥去告状,太守也不敢问罪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