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1 / 2)

“叶楚!”

……

连叫了十几声,四楼的窗户被打开,楚小哥探出个脑袋来。

他盯着一头乱糟糟的短发,睡眼朦胧,低头看了半天才看见站在楼道前的某人,抓了抓头发:“余初?”

余初第一次见到楚小哥这幅样子。

他在古代区时,最落魄时被自己绑在椅子上,眼底也是清明的。穿着戏服,满头珠翠,身段温婉,眼中也是笃定的。

哪里会像现在一样,整个人仿佛都还沉浸在梦里,如同邻家有些不修边幅的小哥,熬夜通宵被人吵醒的时候,一幅睡懵的样子。

“算了——”余初笑着叹了口气,“你去睡你的。”

“唔……”楚小哥打了个哈欠,不知道说了句什么,又顶着一张睡懵的脸收了回去,顺手将窗户也关了起来。

余初稍稍休息了下,揉着自己发红的手掌,然后重新将塑料袋,往楼上提。

她刚刚踏上第一个台阶,就听见楼上有人踩着拖鞋,踢踏踢踏的有节奏下来,她下意识抬起头,刚好看见楚小哥穿着单薄的线衣,出现在她的视线中。

他接过余初手中大半东西,轻轻松松的提了起来:“不是让你在楼下等我吗?”

她刚刚不是什么都没有听见吗?

余初看着他在零下几度的天气里,穿着件薄线衣,也不跟他多说,一只手提着东西,一只手推着他:“走走走,先上去,回屋再说。”

屋内暖气正好,一脚踏入,温暖如春。

余初冻得冰冷的手脚暖了回来,她将外套挂在衣架上,看了一眼脸色还泛红的楚小哥:“今天的药吃了吗?”

楚小哥将塑料袋放在桌子上,回答:“吃了。”

“今天下午没什么事儿,你再回去睡一会儿?”

楚小哥打了个哈欠:“不睡了,我缓缓就好。”

说是缓缓,其实就是坐在桌子旁,用手撑着下巴,看着余初收拾东西。

该放厨房的放厨房,该放冰箱的扔冰箱,该摆在客厅里的,余初也摆在了客厅里应有的位置。

偶尔也搭把手,替余初递个东西。

“刚刚在楼下,我在想一件事儿。”余初接过楚小哥递来的纸巾,将它摆在茶几上,“你应该需要配一只手机了。”

楼上楼下还能靠吼解决,这万一出个门有什么事情,或者在街上走丢了。

有手机也方便联系。

不过她现在比较纠结的是,给楚小哥配操作便捷的老人机好,还是便于携带不容易丢失的小x才手表比较好。

这两个基本特点就是,基础功能足够,性价比高。

“手机?”

叶长谦觉得这个词非常耳熟,低头想了想,像是想起什么,起身站起来:“稍等。”

他走到卧室里,提着自己来现代区时带的双肩包,坐在沙发上。

叶长谦低头翻找了一会儿,从包里翻出只黑色手机来,递给余初:“你说的手机,是不是这个?谭宪给我的。”

余初接过手机,前后打量了一眼,黑色玻璃镜面,当季最新款,和世界顶级跑车联名。

驻地给工作人员配备的内部手机,价值五百块不能再多了。

但是他们给国师大人配的手机,价值五位数。

厚此薄彼成这样——

这就过分了。

她试着点亮手机,没有成功:“应该是没有电了,充电器拿一下,先充会儿电。”

叶长谦不解:“充电器?”

余初想起古代区用的都是太阳能设备,平板自带太阳能后壳,开太阳时直接拿出去晒一晒就行了。

基本上没有充电器这玩意。

“我看看……”她伸手拿过楚小哥的包,“谭队怎么说的?”

“谭宪嘱咐我,把手机一直开着,方便联系。”

他以前了解过什么是手机,有些类似于顺风耳,两个人相隔千里,也能互相听到对方的声音。

只不过,出来这么久,他一次没有用上。

余初将楚小哥背包从里到外的翻了一遍,余初也没有找到充电器的影子,她拿着手机回到屋子,配了个开口一样的充电器出来。

将充电器的另一头,插在了客厅的插板上。

过了一会儿,手机就因重新充电,自动开机,等手机运营商刚刚链接成功的时候,两人就听到一阵手机震动声音。

源源不断的有新信息进入。

源源不断的有新提示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