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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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春暮夏初,已有大商队从百里外贩运了一种叫“金丸炎果”的时令果子进城售卖。

早上出门前,李恪昭吩咐了厨院仆妇出外采买了两筐,府中人人有份,都得了一些尝鲜。

据李恪昭说,此果在秋日或初冬开花,仲春春天至初夏果熟,比别的果子都早,故被称做“果木独秀,占尽四时之气”。

光听这说法,岁行云也想不出这是什么果子,待到黄昏时进了书房,瞧见桌上那盘黄澄澄鲜果,她如见故人,险些没落下泪来。

枇杷啊枇杷,原来你最初之名竟是“金丸炎果”!

“这果子,它贵吗?”岁行云小心翼翼拿起一颗,觑向李恪昭。

李恪昭落座,随口漫应:“这么一盘子,大约能换五只鸡。”

“什么?!”岁行云捧着手里那颗果子,顿时肉疼到下不去嘴。这玩意儿在后世一枚铜角至少能买十颗!

“要吃就吃,捧在手里又孵不出崽,”李恪昭见状轻笑,“若喜欢,明日再买就是。”

“不买了不买了,尝过就好,”岁行云肉疼地碎碎嘀咕,“公子可真豪气啊!今日竟一口气买了两筐!”

败家公子李恪昭,一群鸡就这么没了。

李恪昭没理她,低头翻阅桌上书简,等待叶冉与飞星来了再一起商讨岁行云昨日在西院冲阵时发现的问题。

岁行云今日心情大好,手上剥着果子,嘴里也没闲着:“公子不吃么?”

“懒得剥。”李恪昭头也不抬地答。

岁行云立刻将手中剥好的那颗递过去:“公子请。”

李恪昭怔怔望着突然出现在眼前的果子,以及被金黄果色衬得愈发皙白的纤细手指。

他喉间微动,按在竹简边沿的手也一动不动。

片刻后,忽地低头,张口将那颗果子从她指尖衔走了。

岁行云脑中轰然巨响,整个人仿佛着火,只觉从头发丝到脚趾间都在冒着滚滚热气。“过、过分了吧?”

李恪昭始终低头看着面前竹简,直到将果核吐出,才徐徐抬头,严肃道:“圣人言,君子动口,不动手。”

第34章

岁行云觉着, 李恪昭的举动有调戏之嫌。

此事最让她感到可怕之处, 在与她居然并不气恼, 只心中砰砰乱跳。

这让她有些着慌。

——他调戏我做什么?

——也未必是调戏。毕竟国君之子, 自小被人服侍惯的。虽为质这几年出于安危考量轻易不让人近身, 但偶尔带出点旧习惯也属常情,对吧?

枉她两世为人, 还从未遇过这种事。一时间两种心音各有道理,使她陷入空前混乱。

这些日子李恪昭待她不薄,甚至隐约比对叶冉、飞星更宽纵些。可她很难自作多情地认为李恪昭会当真心仪于她。

质子生涯处境艰难,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与隐患, 这些年来离他最近的伙伴也不过就叶冉、飞星, 最多还有时常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十二卫。

如今因缘巧合之下近旁多了个她, 又恰是因着一纸婚约的牵系而来,再加之数年前岁氏神巫那装神弄鬼、似是而非的话使他对她充满好奇,如此才待她稍稍不同吧。

他将来终会成“缙王李恪昭”的。

虽不知缙王后会是个怎样的女子,但岁行云有自知之明, 深知定不是她这样的。

所以她心无杂念, 只在他艰难时与他作伴, 在他需要时为他冲锋。

诚心甘愿做他通往王座途中不起眼的基石之一, 但绝不想成为他将来后宫的一员。

关于自己,她就打算凭微薄从龙之功, 以半生戎马的血汗, 堂堂正正挣下一份属于岁行云的家业。

然后, 在缙王李恪昭治下破旧立新的开阔盛世里, 拥个温柔小郎君,与三五知交为邻,向小辈们吹嘘过往荣光。

平静安然地笑看日曜月凛,把酒当歌敬山河锦绣,俯仰无愧度过余生。这是她心中执念。

那是上辈子就打算好,却没来得及实现的梦。

他俩终将南辕北辙,实在不宜有什么复杂牵扯。主君与下属,同袍与伙伴,已是两人之间最恰当的亲近距离。

为稳妥起见,岁行云极力平复纷乱心跳,颤颤声冒死劝谏:“公子,当前局势扑朔迷离,应以正事为重。那素循尸骨未寒,前车之鉴犹在。沉迷美色,必遭灾殃啊!哦,当然,这话与方才的事无关,我只是……呃,当我没说。”

若眼神能化为实体,此刻李恪昭眼中那一道道冰冷小刀已将她扎成刺猬。

“不过吃了你颗果子,就咒我死?”

“没有没有,不敢不敢,误会误会,我就顺嘴那么一提,”岁行云脖子一缩,认怂低头,望着桌面赔好话,“公子向来清心寡欲、洁身自好,定然安康万年。”

看李恪昭这气势逼人的姿态,好似真是她想多了。

尴尬之下,她有些不知该如何收场,甚至有夺门而逃的冲动。

沉默片刻后,李恪昭长指轻叩桌面:“岁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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