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没有黑狗,公鸡代替(1 / 2)

妙医圣手 五志 1913 字 13天前

第二天清晨,林阳惊喜的发现,在这枚洪武通宝的帮助下,自己半夜修炼获得的魂力,竟是足足抵得上之前半月的辛苦。

“好宝贝,这枚铜钱还真是一个好宝贝!”

林阳高兴的手舞足蹈了起来。

他的这番举动,立刻引起了旁人的好奇。周良一边穿着裤子,一边问道:“三哥,这一大早的,你在嗨些什么啊?不会是做春梦了吧?哎,给我说说,你春梦的女主角是谁?”

林阳没好气地说:“拜托,小娘子你能有点儿出息不?脑袋里面除了女人就没有别的东西了?”

“怎么可能!”周良一脸严肃的说道:“女人在我的脑袋里面,只占了一小部分。占据我脑袋大部分面积的是……吃!”

林阳满头黑线:“好吧,你就是一个吃货,而且还是一个猥琐的吃货。”

对此,周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笑呵呵地回答道:“多谢夸奖。”

笑闹了几句后,林阳道:“不开玩笑了,小娘子,我有件正事要问你。”

“什么事?你问吧。”

“你是锦官城本地人,知道哪儿有卖狗的吗?”

“狗?”周良愕然一愣:“三哥,你问这个做啥?不会是想要买条狗养在宿舍里吧?虽然我不反对这事,但要让宿管老师知道的话,不仅会没收,还会给你记大过的!”

“放心吧,我并不是要在宿舍里面养狗,只是想去看看罢了。”说到这里,他又补充一句:“喔,对了,我说的不是宠物狗,而是田园犬,就是俗称的土狗。”

周良皱着眉头说道:“土狗?那我可就不清楚了。城里的宠物市场,卖的都是金毛、贵夫人之类的宠物狗。哎,要不,你到郊县的农贸市场看看?那里或许有。”

“郊县的农贸市场吗?”林阳点了点头,准备抽空去看看。

“哎,我说三哥,你怎么会突然对土狗产生兴趣?”周良对此很是好奇。

“想知道?就不告诉你!”林阳端起脸盆,大步走向水房,不再搭理这个家伙。

“哎,三哥,你这可是过河拆桥,不带这样的好吧……”这一次,终于是轮到周良无语了。

当天中午,军训刚一结束,林阳便匆匆跑出了校门,想要乘坐公交车到附近郊县的农贸市场去看看。

“师傅,您不去食堂吃饭,要去哪儿啊?”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就在刚刚走出医学院大门的时候,便遇到了来医学院找他的奚梦瑶。

这些日子,奚梦瑶隔三岔五就会来找他,根本不管坊间传的那些流言蜚语。

在奚梦瑶看来,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就算你再怎么小心、再怎么避险,好事的人要摆弄你是非一样会摆弄。所以,还是大胆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傻逼去吧!

更何况,她是一门心思想要从林阳这里学到相石术,又怎么能够因为一点儿流言蜚语就退缩呢?

看到奚梦瑶,林阳突然想起了她的那辆甲壳虫轿车。

如果开车前往郊县的话,来回耗费的时间肯定比搭乘公交车少,于是他说道:“有空吗?送我去个地方,我请你吃午饭!”

“没问题啊。”奚梦瑶一口答应,没有丝毫的犹豫。

两个人先到学校附近的一家家常川菜馆里吃过午饭,然后到奚梦瑶放车的地下停车场,将那辆甲壳虫轿车开了出来,朝着郊区的方向驶去。

“师傅,距离咱们这儿最近的郊县是重温县。正巧,在重温县里面有一个家禽家畜市场。您要买土狗的话,去那里就最好了。”奚梦瑶一边开着车,一边向林阳建议道。

虽然奚梦瑶不是锦官城本地人,但她籍贯所在的彭乐市,距离锦官城很近。从小,她就是在锦官城及其周边县市玩大的。所以,她对这附近的熟悉程度,比锦官城本地人都还要高。

“好,就照你说的,我们去重温县。”林阳点头应道,从善如流。

他对锦官城附近的情况根本就不了解,只能听从奚梦瑶这个‘导游’的安排。

此刻正值中午出行的高峰期,甲壳虫轿车走走停停,足足耗费了将近一个钟头的时间,直至中午一点半,方才抵达位于重温县围城路上的家禽家畜市场。

这会儿,家禽家畜市场里面早已经不见了热闹景象,除了满地的鸡毛、鸭毛之外,就只剩下了不多的几个摊点还在营业。至于那些带着自家家禽家畜来贩售的农户,早在上午十点左右的时候便散了,各回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