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节(2 / 2)

狼皇 爱吃辣鸡粉 2883 字 18天前

掏出一块手帕、用魔法给小孩们变起了魔术……

“多谢了。”赛尔可算从熊孩子地狱解脱出来,真诚地像大胡子道谢。

并不是半人马们喜欢带孩子、爱把小孩放到自己背上,而是不这么干的话这些满地乱跑的小家伙容易被踩到……

“应当是我们道谢才对,混了你们的晚餐居然忘记了道谢,这太过意不去了。”大胡子友好地。

作者有话要说:  ps1:英国在工业革命后的1825年才建成第一条铁路,全长27km。

这么“袖珍”的铁路出现的基础,建立在蒸汽机的发明和普及、以及英国国内年度钢铁产量达到万吨级以上……

穿越后不积累个十年二十年立马能搞铁路工程的,基本都是在yy。

ps2:关于出行问题,直到新中国成立几十年后、我国基建稍见成效、改革开放后,也就是上世纪九十年代,才出现农民出乡打工潮,并于2004年出现了“农民工”这个词。

在此之前,绝大多数人一辈子基本不出出生地百里之外。

那种封闭的人生,我们这些80后、90后是很难理解的。

此处还可以穿插一个不太有趣的冷知识,农民出乡打工热潮出现后,我国乡村妇女自杀率大幅度下降……

很多“何不食肉糜”的城市人或许很难理解,能够进城打工赚到属于自己的财产,对于许许多多的农村妇女意味着什么。

再叨逼叨两句:

农民生活有多苦,上个世纪那批上山下乡的知青创作的大批伤痛知青文学可以管中窥豹。上山下乡结束,他们可以回归城市,而无数倍于他们的农民,还被束缚在土地上。

我小时候在一本文学杂志上看见过一句话,原句记不得了,大概的意思是:“知青吃了一点苦,叫得让全天下都听得见。农民吃了太多苦,已经痛麻木了,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了。”

上中学前,我每年的寒暑假都是在乡下渡过的。对于那个时候的记忆,我只深刻地记得一点:包谷饭/杂粮饭贼难吃,菜没有油水,全天都感觉饿。

所以大家可以理解吧,为嘛我会从第一篇文起就一直不遗余力地鄙夷嘲讽那些向往田园风情的小清新……

要不是我是个卑微的码字换饭钱的穷逼写手,文下出现质疑化肥农药的评论时,我早就挽起袖子骂娘开喷了……_(:3」∠)_【卑微.jpg】

第222章 草原人的气魄

大胡子冒险者自称冯·阿尔多尼, 来自奥斯蒙王国。

“哦?艾萨克的同乡啊。”赛尔听到奥斯蒙王国,便自然地接了这么句话。

“艾萨克?艾萨克·罗宾斯?”大胡子冯面露惊诧。

“嗯, 他也是你们奥斯蒙王国的人呢。”赛尔点头。

“……”冯·阿尔多尼面色有些微妙, 试探地,“赛尔先生,你和罗宾斯骑士是朋友?”

赛尔的马身曲着腿、安逸地蹲在篝火堆这一边, 冯·阿尔多尼在另一边。隔着火光, 赛尔不太看得清大胡子冯微妙的表情,也察觉不到这个男人忽然间紧绷起来的神态, 很随意地点头道:“是的,艾萨克是阿云的弟子, 也是我们的朋友。”

阿云……雪狼族贤者阿云?

冯·阿尔多尼怔了下,随即明白过来。

半人马一族大多栖息在隔壁布拉德里克大陆,住在布龙菲尔德这一支是当年诸神时代时因种族混战而迁移到本大陆的战士后裔,与牛头人一样常住在北大陆草原。

连蛇族都带回草原养起来的雪狼族, 拉拢草原原住民半人马并不奇怪。

贤者阿云的弟子艾萨克·罗宾斯在瓦伦丁开港口、建领地,那么半人马出现在克洛宁王国内陆似乎也就不奇怪……才怪!

冯·阿尔多尼虽然不是克洛宁人, 但实话说联邦这些国家尿性实在是差不多……一大群兽人族满载货物在联邦王国范围内走动、和给地方贵族送肉有什么区别?!

让人蛋疼的地方也就在这儿:这帮半人马貌似还真是自由地行走在克洛宁王国境内、还特嘛跟本地人做起了生意!

大胡子冯纠结了会儿, 实在是控制不住好奇心,便冒着被怀疑用意、暴露身份的危险向赛尔套起了话……

赛尔不止一次被搭顺风车的人族贵族套这方面的话, 压根没怀疑这个冒险者的身份用意,毫不保留地将快递大队的业务范围、合作伙伴嘚吧嘚介绍了一通。

快递大队并不是半人马一家垄断、而是两家分账,一家波普家族,一家半人马自个儿。

快递大队从罗宾斯骑士领送出来的货物, 货款是客户全款付现给火炎部的,不计入快递大队收入,快递大队赚的是运费;在包送、包售后维护维修技术指导前提上,每单货物视距离长短、货物总重量等因素收取不等费用。

波普子爵也不是白拿钱的,他负责处理与贵族客户间的交流、沟通,安排快递大队每趟出行时的“护身符”、提供足够结实的大马车(波普家好歹是造船业大佬之一,造个马车毛毛雨),若“护身符”不管用、快递大队与地方上的贵族产生冲突(也就是暴力解决问题),他还要负责擦屁股。

至于让人族搭顺风车、收车马费护送费这笔额外收入……就是半人马自个儿赚的外快了。

介绍了一番主业,提到“副业”时,赛尔耿直地:“……我们也没有想到克洛宁人族会有这么大的出行需求,把上一批客人送到xx城镇时,很多人来问我们路不路过他们要去的地方,可惜很多都不顺路。”

大胡子冯:“……”

这个看起来光鲜、实际上这会儿全幅身家只有几个金币的老哥低下头、扳着手指头算了一下这帮半人马“顺风车业务”的大致收入,嘴角便开始抽搐……

半人马的脚程不必说,拉着沉重的大马车一天跑个上百公里跟玩儿一样(赛尔还跟他秀过钢合金马蹄铁),每人每二十公里顺风车费一银币的话,搭一百个客人就是五金币,两百客人就是十金币……

大胡子冯默默擦了把汗,这特嘛还是兼职副业、这帮半人马只愿意带上顺路的客人;要是放开来干这行,这帮半人马运个千把号人能叫问题?

“以你们的赶路速度,要是你们不干‘快递’,全力运人的话,岂不是干个一两年就能赚片男爵领土出来?”大胡子冯半是眼馋、半是开玩笑地。

赛尔认真地想了想,摇摇头:“还是送货比较好。人族这儿的环境和我们草原上不一样,不是速度快就行的。”

“送货跑的路线比较固定,多跑两趟跑习惯了速度可以稍微加快、缩短用时。送人的话,一来路线复杂,我们不敢保证会不会出事,二来,我们也没有那么多的人手负责那么多条线。”

大胡子冯愣了下、考虑了几秒钟才理解这名半人马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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