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1 / 2)

穿到古代当捕快 thaty 2831 字 11天前

“可如果他是被人打死的,那他这个姿势是怎么回事?”冯铮问。

“形成尸僵还要一段时间,他这样子应该是被塞在某个狭小的地方造成的。”卢斯道。

“确实……如果按你说的他该是昨天白天死的,那他这是在白天被藏起来,夜里被人搬出来摆放在了城隍庙门口?那这事绝对不是单独一个女人能干得了的!”孙班头一拍大腿。

“孙叔说的是。”

“我刚才让他们查问有没有谁搀扶着喝醉的人路过,看来这又要变啊。”

“孙叔……”

“嗯?”

“你就这么信我啊?”

“我信你不好?”孙班头被问得表情一别扭,“我也真不是那么彻底的信你,但这人脑袋上的伤疤是没错的。且今年算不得太冷,到了只下过两场不大的雪。这人要是被冻死的,怕是前半夜就得在城隍庙外头了。可老赵头跟他儿子上半夜打更的时候,没见过有人。要是后半夜他被人打死在那,怎么可能一点都没有……”

孙班头在那捏着下巴念叨,卢斯知道他也有自己的考虑那就够了,毕竟他这个仵作是个二把刀。

“孙叔,我要写尸格吗?”

“你又不是个仵作,写什么尸格?对了,你懂点验尸这事,就咱们仨知道,有人问起,你们就说是我看出来的,别让人知道是你的本事。我可不是贪你这小孩子的功。不过若让县令知道了,真让你去做仵作,你可是哭都没地方哭去。”

“是,多谢孙叔照顾。”这话,卢斯是只信一半,不过当下他是欢欢喜喜的应下了。

衙门里的大多数差役,都是记录在户籍上,世世代代都只能干这个。衙役是,仵作也是,仵作比衙役还要更为下等一些,毕竟是跟尸首打交道的。卢斯也不知道这年代仵作到底是啥状况,只能笑嘻嘻的着应了:“是,多谢孙叔照顾。”

“行了,你们摸了尸首,快回去买个火盆,洗个澡。”

于是冯铮和卢斯就出来了,快到卢斯家门口的时候,冯铮小声说:“仵作虽与尸首打交道,但在咱们这地界还是很宝贝的。”

贱役不贱役的,对他们这地界没太大影响,毕竟县太爷都馋肉到眼睛发绿。

“现在不怕我得罪人啦?”

冯铮一怔,别开脸不看他:“算我之前多此一举。”

哎呀,正气小哥哥毕竟也是少年郎,有发脾气的时候啊。不过耳根子又红了,那这是害羞了,还是生气了,或者是恼羞成怒了?

“知道铮哥是为了我好,谢啦。”卢斯拍了拍冯铮的肩膀,这下,耳朵更红了。幸好这是到了家门口了,否则……卢斯真是忍不住反撩了,“铮哥,回去记得把衣裳煮了。”

“煮?”

“对,弄个不用的瓦盆之类的煮,最好里边再加点盐。”二把刀仵作,在这个物资匮乏的时代,只能想到这个法子——他们这地方连碱面都没有。

“好。”

这日晌午刚过,外头一阵喧闹。

“班头!你是这个!”“班头,你这可是神捕了吧?”“班头,你在咱们这地方可惜了,要是换个地界,怕是无论如何都要调到大理寺拿个银牌了!”“说说怎么回事?我这还在外头巡街呢,就听说班头把人抓到了?!”

捕快们一个比一个的嗓门大,若是有玻璃,怕是得被震得嗡嗡响。

卢斯刚做完一组力量训练,坐在院子里喝着热水暂做休息。听他们外头的议论,明白了,孙班头找到真凶了。

“我告你啊,班头靠的是一块从死人脑袋上找到的漆皮!”

“漆皮?那玩意能看出来什么?”

“普通的当然看不出来,但听说那可是好漆,普通人家用不起的那种。你说咱们食谷县里有多少大户人家?”

“哟?!那死的不是个乞丐吗?怎么还跟大户人家扯上关系了?”

“那当然是因为……”

死者是隔壁长丰县的富商赵凯,杀害他的乃是他的老婆刘氏与其管家赵德,也是富商老婆的姘头。赵德与刘氏早有私情,两人已经计划了数年杀掉赵凯。赵德在食谷县买了一处院子,刘氏怂恿赵凯来此,且只带着管家,在路上时,赵凯已经被两人所杀,塞进了箱子里,佯装年货搬进院子里。

因这里无人认识两人,都只道赵德与刘氏才是夫妻,自然是无人起疑。到了夜里,虽然食谷县也有宵禁,但自然不像大城那样一到夜里就关闭栅栏坎子,有兵丁巡视,而是除了两边城门口的值房里,街上只有老赵头父子两人打更巡视。

且现在这个时候,老赵头父子往往会偷懒,二更打过更就不出来了。所以两人三更时偷偷将尸首抬到了城隍庙门口丢弃。两人怕引起其他人的怀疑,还留在食谷县内,准备过了十五元宵灯会再走。

卢斯还以为是啥大案子,听完之后的感觉——“那对男女不是傻逼吗?”

“噗!咳咳咳咳!”现在是初四,冯铮又来教卢斯怎么缠铁链子了,顺便两个人也议论了一下这件人命大案。结果,冯铮就被卢斯这句评价惊得呛咳了起来。卢斯拍着他的后背,拍了半天冯铮才缓过来,“谁是……傻逼?”

这个骂人的词,原来是他们这地界没有的,但冯铮已经跟着卢斯学会了。

“你都不知道我骂的是谁,竟然都会被呛着?”手痒,想挑他下巴。卢斯手指头动了动,把两只手都插进袖子里,“自然说的是那对奸夫淫妇傻逼,杀了人竟然还巴巴的送到县城里来?路上直接扔到林子里去不就好了?”

卢斯经历过差点被野物摸进房里的事情,虽然等到事情结束了他都不知道那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但这件事让他对这个世界的野生动物,极其敬畏……

动物怕人?这话真不是真理。

为什么现代世界一遇到杀过人、攻击过人的动物,孩子都知道,是因为这些动物一次就能发现,人类是一种很容易捕捉的猎物。可古代不行,卢斯便宜爹那样的猎户,真不是处处都有的。可就是有那样猎户坐镇的地方,一样有狼,有山猫,有被拖走的孩子、老人,甚至青壮。

像是游走在村间的货郎,每个人都有三四个遇狼的故事,若遇到人质疑,这些人立刻就能脱衣服让你验伤口。

所以,杀了人,向老林子里一扔,尸体很容易就被动物打理干净了。

卢斯说的是实话,却也不无开玩笑的意思,说话间他脸上还带着笑,可说完就发现,冯铮看着他的表情不太对:“怎么了?”

“没什么。”冯铮匆忙闪躲开卢斯的视线,只留给他一张侧脸,“我想起来玲玲今日让我早些回家,我先走了。”

“嗯,不送你了。”冯铮走了,卢斯一个人坐在原地,思考着他刚才的表情,与白白的耳朵——总觉得正气小哥哥的耳朵才是本体啊。

他刚才是惊吓?心虚?恐惧?为的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