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节(2 / 2)

穿到古代当捕快 thaty 2889 字 11天前

“宣近来。”

进来无常满身风尘,头发都是黄的,脸上白一道黑一道,嘴唇干裂出了一道道口子,进殿之后噗通一声,是跪,也是倒,一头磕下去,干脆就不起来磕着头说了:“陛下,那、那云庆县,大人们挖出了个蒙元人。”

他嗓音嘶哑粗粝,就跟石头摩擦着说话一样,若非大殿中安静,怕是都要听不见了。

“什么?!”

无常依旧头朝下,从腰上解下一个细长带着封条的纸筒,双手哆嗦着呈上,太子直接自己过去拿了过来。

“快搀扶下去歇息,叫御医好生照看!”皇帝吩咐,两个大力太监赶紧过来,把无常扶起来,无常刚站起来,就整个人软倒在了两个太监怀里。

皇帝一目十行看完了无常司的急奏:“宣平武侯、威国侯、忠康伯……进典!”

皇帝一口气叫了二十几个人,主要是武将,除此以外,兵部的、户部的、工部的大臣,一个不少。

众臣这时候都还在奉天殿前头的广场里头办公呢,一开始的时候还有人口出怨言,现在也都老实了。尤其是被发现了那么多人有药瘾之后,有自己的下属和同僚。公心多的想着,这些人的存在对国家造成了多大的危害。私心的则想,这些被控制的人,要是得到了那幕后人的命令,给他们下个毒什么的,那可是大大的不好了。

等到被宣召的都到了,皇帝也是第一次把这个案子到底前前后后怎么回事,说给他们听。

虽然只是大略,但也足够骇人听闻了,再看见无常司传来的急奏,当即就有武将站出来,要赶赴边关。

皇帝也是这意思,虽然他们的隔离时间还没到,但若是边关出了什么事,真的是来不及了。他点点头,正要安排,突然犹豫了一下:“薛璧。”

“!”太子顿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个叫的是他,毕竟,有太久没人叫过他的名字了,他出班站在前头,“儿臣在。”

“如今兹事体大,以防万一,你也去吧。”

“陛下三思!”有大臣出列,“边疆事态不明,若让太子前往,恐有万一。”

“请陛下三思!”

皇帝摇头:“若没事,那就没事。要他去,正是因为恐怕有事,去吧。”

众臣还要再劝,太子已经出声应和了:“儿臣遵旨。”

大理寺,周安实在困乏得厉害,出来一边散步,一边想着太子那边到底怎么样了。就听背后传来了急匆匆的脚步声,没等他回身,就让太子拦腰把他抱住了。

这小子……刚认识的时候还比他矮一些,如今数年已经过来,两个人身高已经仿佛。

刚想着,就觉得颈子后头一凉,周安拍了一下腰间的手:“胡闹!”

太子被拍了,不过周安的力气不大,没让他放手,反而搂得更紧了:“我看了,没人。”

“看见也无妨,可我这两日都没净身!”他不说还好,一说,脖子竟然又被舔了两下,还能听见太子砸吧了向下嘴:“嗯,咸咸的,挺好吃的。”

周安哭笑不得,原本这小子还是有贼心没贼胆,可谁知道不过才多久,就变成这种无赖样子了,他一叹气,也只能由着他了:“怎么了?”

“父皇让我去边关一趟,这一走……大概一年半载就回不来了。”

这下周安顿时就没那么轻松了,他前后一想,就明白了,怕是逍遥散跟边关联系上了:“殿下……珍重自己……”他摸着搂在自己小腹上的手,虽不舍,却也只能放……

“你也是,等我回来。”

正事要紧,太子匆忙来跟周安作别,前后也不过一刻钟,就只能放手作别。周安能做的,也只是把他送到大理寺门口,看着那个大男孩骑上马,跟着一群御林军一起,就那么匆匆忙忙的走了。

若不是知道内里究竟的,路上瞧见了,怕也只以为这群御林军是外出归营的,谁能想到,这怕不就是他们跟家人的一场生离死别。

周安在大理寺门口站了很久,别说看见身影,听见马蹄了,就是群马过路扬起的烟尘也早就都消散得丁点不见了。

他突然就有点后悔,小时候怎么就一心从文呢?若是从武,现在也就能随他一起驰骋沙场了,即便做不成名将,在他身边做一小卒,护他安全,也心满意足了。

捏捏鼻梁,周安把胡思乱想压了下去,太子走了,也并非他就不能上战场了,只是他的战场,在这太平之下——还有那么多案子没审完,后方早一刻安宁,前方也多一点胜算。

云庆县

这地方风景确实好,有不少大户人家的庄院,之前让无常司拿下的两处山庄,竟然还有冰窖,此时正好用来储存尸体。

先验尸的自然是那具蒙元贵族的尸体,他衣裳和武器上的花纹全都不是中原的风格,不过两人还是让无常拿了他的靴子和腰带,回开阳去找那些刺绣大家,让他们验看验看。

等到解开里衣,卢斯发现,这尸首的胸口上,纹着奇怪的图案。

冯铮就看见卢斯睁大了眼睛,瞳孔都因为震惊缩得小小的,他低声问:“你认识?”

卢斯点点头,当然认识!他再怎么文盲,小学六年级还是上完了的!汉语拼音能不认识?!卢斯特意又多看了两眼,对,不是其他语言,就是汉语拼音!虽然有些地方比较扭曲,但看起来应该是纹身匠人加上的美化。

这上面写的是:我有罪,我有罪,我有罪。

我叫孙光,我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我只是想过得好一点,我不该把恶魔放出来的,对不起。

这些汉语拼音,对整个案情来说,没有任何用处。但是对卢斯来说,却还是有些用处的。如果这个人真是孙光,那他知道他是谁了,也知道为什么鸦片会出现在这个世界了。

孙光,是卢斯的一个小弟,卢斯记住他,是因为他有个让卢斯很反感的爱好——收集烟枪。因为如此,他对于什么“古法鸦片”也很能说出一二三来,并且他本人还以此为豪,因为他觉得烟枪是古董,把所有不理解他的人,都耻笑为土老帽。

这要是换个人,卢斯早把他塞回他妈肚子里回炉重造了,可是,孙光是他过去一个兄弟的儿子。混黑的,即便是鼠哥那样的好汉,也总有陷进去的时候,这兄弟当年就是替他们蹲班房去了,可没想到在班房里头让人给害了,再没能出来享福。他老婆把儿子一扔,跑了。

在外头活着的人,都欠他的,

本来他们没想让孙光接触这个世界的,他们给他找了一个没有孩子又想要孩子的平凡家庭,让他虽然不能大富大贵,但衣食无忧安全喜乐的长大。顺顺利利的给他在他们白道的公司里,给他安排好了工作。

可是……只能说孙光烂泥扶不上墙了,孙光是标准的眼高手低,情商还低到可怜,得罪人没够。

他是学设计的,可正儿八经的设计根本不行,他又自忖艺术,跟主管拍桌子瞪眼。没办法,把他转到业务,让老人带着他,直接把稳到不能再稳的客户交到他手里,可就这样,他都能把客户气得拍桌子。再给他转到财会,这小子干得更是一团乱,刚一个礼拜科长就直接哭着告状来了,毕竟财会这地方,这要是出了问题,那就是大问题。

最后,这小子自己跑到那公司经理的面前,把人家臭骂了一顿,拍桌子走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