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节(1 / 2)

穿到古代当捕快 thaty 3279 字 11天前

太子没那么羡慕嫉妒恨了,毕竟他这王叔的情路是真的周折颇多啊:“那如今陈叔身体好了许多,王叔你还等什么呢?何不趁着离开之前,把好事办了。”

“这……”靖王颇为意动,可还是摇了摇头,“怕是来不及吧?”

太子明白,他这是觉得太匆忙了,什么都准备不好,有没寻个良辰吉日,委屈了陈同。

“有什么来不及的?!我上个月看黄历,三天之后就是个宜嫁娶的良辰吉日!至于东西……其实咱皇家都不缺的,王叔这一去,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倒是在边塞也能结契,但那里毕竟没有开阳繁华。”

“我考虑考虑……”靖王这回是彻底动心了,可还是得跟陈同商量商量,“不过,殿下,您怎么还看黄历,选什么良辰吉日啊?”

“因为我总想着能跟博远结契啊,可父皇说,两年之内,没门。既然办不成,那看着黄历想象一下,总成吧?”

靖王:“……”他实在是不太懂他这个侄子,不过他皇兄那个两年内不准太子结契是怎么回事?太子与周安已经是公认的了,这么拖着,反而会引发朝臣的怀疑。即使影响不到正事,但对他们两个人可不好。

各种念头一闪既失,蒋王最终还是选择不开口。他虽然是皇帝的亲弟弟,但皇家与平民人家不同。平民人家做叔叔的关心侄子的婚事没问题,他身为手握军权的亲王,却还是不要太过关心自己的太子侄儿了。

皇帝信任他,放任他,他更要谨慎,而不是肆无忌惮。

至于算是被靖王涮了一下的卢斯和冯铮,正在面见一位训狗人。

这训狗人无名无姓,就有个老狗的外号,说是年纪三十多不到四十,可刚见面的时候,两人还以为这人已经五十多了——这年代的五十已经算是年高长者了——头发灰白干枯,脸上满脸的皱褶,背还有些驼。

不过跟他这个衰朽样子相对的,是跟着他的两条大狗。这两条狗总体上看来,很像是现代的狼犬,但是看起来更靠近狼的外形,一条浑身漆黑身上一根杂毛都没有,一条是黑灰相间。

两条狗跟着老狗进来,老狗站住行礼,它们也站住,不动不叫。老狗动了动手,两条狗就都安安静静的趴在了地上。可要说这两条狗没用?卢斯和冯铮都是不信的,所谓会咬人的狗不叫啊。

“两位将军,小人听闻无常司欲寻训犬之人,不知所为何事?”

“老先生乃是老江湖,不知道可听说过逍遥散?”鸦片的确切消息,暂时还只有一定身份以上的官员才知道,为免引起恐慌,并没有铺开宣传——不是多虑,真铺开了宣传,不明所以的百姓说不准就在恐慌之中打死游方郎中,甚至跑到药店里去找事。

但一些消息灵通的江湖人,还是能知道的。

“是,有所耳闻。”老狗点点头,“传说是太平佛邪教所传,但是已经被朝廷毁尽了,难道这害人的东西……”

“还在民间有所流传。”冯铮点头,“这逍遥散,说起来也是一种药,寻常人虽然能够辨别,但实在是太花精力。反而是狗儿的鼻子灵巧,若能记住此物,搜查中必能够事半功倍。”

老狗一愣,没着急的大包大揽,反而连连摇头:“狗儿的鼻子虽然灵巧,但也有限,若是对方混杂了味道强烈的东西遮掩,狗儿非但不能嗅出不对,反而会害了鼻子。”

卢斯道:“老先生放心,这些我们之前也有考量,不会训完了就让人带走狗儿。而是请老先生带出徒弟来,到时候人和狗儿一起走。”

老狗又是一愣,他这手艺,其实过去也不是没有富贵人家找过他。但是那些人,都是让他养狗,养出来后或打猎,或玩赏,或背着他拉狗去玩什么斗狗。那些人多是拿狗当个物件,打猎的将狗活活累死,玩赏的稍有不如意就打骂甚至打死,至于那斗狗的……就更不要说了。甚至于还有将他养的狗挑拣健壮者杀掉吃肉的,还说什么他养的狗肉质最好。

老狗早年经历多了,就不想再寄人篱下,给别人养狗了,宁愿自己带着狗四处流浪卖艺。可他年纪是真大了,如今这样子,他就怕哪天去了,这两条狗就让人抓去扒皮吃掉。后来听说无常司找训犬人,这无常司的名声不错,他才一咬牙来了。

原以为,无常司也是弄些狗让他训,然后等需要的时候再拉走,谁知道……

老狗还以为是他理解的有些错误,因此试探着问:“两位将军……这是让小人带徒弟?”

“也算是徒弟。”卢斯思索片刻,给老狗解释,“您老,可能以后还有其他先生,若是愿意加入,那日后就都是我们无常司的训犬教头,专门管的就是训练出一支军犬队来,这军犬队,有犬也有人。这人跟犬是伙伴,人要能养犬,训犬,还要能护犬。犬呢,也不是只有能找逍遥散的,按照各自的不同,得有能搜寻犯人的,还有能配合缉捕的,甚至还有能救援的。”

老狗听着不住点头:“这前头小人都懂,可是这救援是怎么回事?”

“就比如有地方地震了,房屋坍塌,咱们不知道下面还有没有活人,可是犬能用鼻子闻。又或者,外边大雨大雪,人出去了寸步难行,还得迷路。那就得让健壮的犬出去寻找迷路的或者失踪的人。”

前边老狗听着笑了笑,后边老狗就有些心疼了:“这有些事……犬也……”

“老先生放心,您想想,这么训出来的能做事的犬得花费多少人力物力?我们会将犬白白送出命去吗?而且,等到这些犬年纪大了,或者伤病了,咱们也不会将它宰杀,而是都要养起来,让它们颐养天年。”

都说到这个地步了,老狗的心情就只剩下愿意了。

先让人把老狗带下去休息,这有人了人,卢斯和冯铮反而有点犯难了——找不着愿意去学训犬的人。

随着无常司人员的不断扩张,无常司内部的分工也越来越细化。文职、医疗和后勤的暂且不说,“办正事”的人现在分成了仵作、缉捕和刑讯三大部分,一开始的时候,还有些缉捕的无常看不上做仵作的。

这也是从当捕快的时候留下的坏毛病了,仵作和捕快其实都是贱籍,按理来说仵作算是高级技术人员了。但因为昱朝的仵作良莠不齐,而且良远远高于莠,所以大多数仵作干的,其实就是收敛无名尸体这样的脏活,所以,捕快是挺看不起仵作的。

可无常司里进来的仵作,都是真有本事的,卢斯在“军训”过程中,也挑拣了仵作给捕快们讲解一些尸体死亡后的简单鉴定,如今下来,捕快和仵作才慢慢和谐下来。

可是这个训犬……之前把人派出去找人的时候,无常司里就知道又要多出那么一伙人了。但直到刚才,一个向他们询问训犬事项的人都没有。这都是怕粘上这件事了。

毕竟训犬放在江湖,就是杂耍把式,放在豪门里,也不过是玩物,俗语不是说斗鸡走狗吗、谁都觉得去干养狗的活计,是丢脸。想改变人们的想法,只有用事实说话,可军犬的事实,就得用训出来的犬说话,但这前所未有的第一代,得用多少年才能训出来?

被分派去训犬的人,必须得有能力、毅力和恒心,得能潜下心,踏踏实实的办事。他们不知能训犬,以后还得能够顶着压力带着犬出去办事,去打脸!可若是这样的人,他在无常司里,做什么不行,为什么非得去学训犬?当个“狗官”?

本来以为还得有至少半个月让他们细思人选,可随着老狗意外快速的到来,立刻事情就变得急迫了起来。

“我都想自己去养犬了,军犬啊。”卢斯是真有些想流口水,军犬退伍了都被国家养着的,只有极少数被符合标准的人带走家养,他就算是个老大,也只能跑到人家的训犬基地隔着栅栏流口水。

虽然知道现在他们这从头摸索养出来的犬,怕是比不上后世的,可至少也是个念想啊。

“你若喜欢,等到老先生养出来了,牵一头回家。”

“不行。”刚还流哈喇子的卢斯赶紧摇头,“这个军犬咱们得定一个章程,只要是被选拔上的,都得给他们个编号,确定完成训练的,名字和编号都得有。它们就算是无常……不行,无常犬说出去让人误会,那就叫谛听。服役中的谛听都算是正规的无常一员,它们跟训犬者一样可以累积军功升迁。退役之后,咱们无常司给养老送终。且只有退役的谛听能够被领养,而且也必须签下合同,每隔一段时间,咱们还得派人去查看谛听的情况。”

冯铮听完点了点头:“你说的是,这谛听经过多年训练,不能随便谁要就送了出去。我俩就该先以身作则。”

这怎么安置的规章虽然先说好了,但人手的事情还是没解决,两人正继续为难着,外头就来人了,原来是出了大案子了——户部尚书景大人的小儿子,让人刺死在了他自己的卧房之内!

这案子是今天早晨发的,开阳府已经去查了,如今却来找了他们,看来是没查出什么线索来,这才找到了无常司来。

“这案子明显内贼,到现在还没查出来?”卢斯下意识一皱眉。

冯铮却道:“事情大概不是那么简单,景大人我知道,乃是一位清廉的官员,他家里就住着一个小院子,若有外人行凶也并非不可能。”

冯铮这才端正了态度——这年头虽然没有能轻功上天的大侠,但接住飞爪绳索之类的器具,翻墙跨院溜门撬锁的飞贼还是有的。

既然如此,这等案子拖延的时间越长,线索丢失,凶犯逃脱的可能也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