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节(1 / 2)

末日快乐 年终 2626 字 18天前

它们带有记忆里的景物所特有的模糊特征,而且程度严重得多。

烟姨对面前扭曲的怪象视若无睹。待那些口袋全被装车,她坐上赶车人的位置,开始用电线改的马鞭抽打那匹模糊不清的马。

唐亦步搓了搓手,一个健步跃入车斗,把自己埋在一堆灰扑扑的口袋里,洋葱的浓烈气味差点呛得他吐了勺子。

重新叼稳勺子后,唐亦步往装满土豆的哪边挤了挤。雪随风穿过破破烂烂的马车顶,麻袋上很快积了厚厚的雪,险些把他埋住。

从一点点雪缝朝外看,1024培养皿的幽灵浸泡在深沉的夜色里。

现在的梦境时间大概在凌晨四点,按照烟姨的说法,他们还要至少半天才能抵达目的地。幸亏梦境里时间的流逝和真实世界不同,唐亦步裹紧了身上的衣物,抽抽鼻子。

接下来他应该有足够的时间调查下“中枢”的事情,找到连接那些词汇的线,然后把它作为约会中的一个小惊喜。

只是这环境着实糟糕,自己该想办法恢复点精神。唐亦步把豆子罐头揣进怀里,握紧勺子,陷入半睡半醒的状态。

与此同时。

阮闲用手指摸弄放在纸上的烤苹果片。失去大部分水分的果实摸起来有些僵硬,手感颇为古怪。配上与实际年龄不符的手指,眼前的场景有种奇妙的割裂感。

粗略估计,现在应该是下半夜。黎涵画累了,自己在店角落铺了个简易睡袋,又往身边堆了没什么实际用途的破木箱,这才沉沉睡去。洛剑一直贴在角落,呼吸很轻,估计还绷着根弦。

小马熟练地用金属门闩卡在门内侧,自己拖了个躺椅半躺,脏兮兮的棉被角拖在了地上。他往手腕上系了根金属绳,绳子吊着门上的铃铛。

铃铛的大小和乒乓球相差无几,小马的小动作或是砰砰捶门的风都没能晃响它。十有八九是用来戒备别的东西。

没过几分钟,小马也睡了过去。屋内只剩阮闲面前的那盏油灯。灯火昏暗,没了s型初始机的辅助,他甚至很难看清其余三人的轮廓。

火苗继续摇动,阮闲沙沙地拨弄苹果片,没有半点睡觉的意思。

他有一阵时间没有体会过这种感觉了——就算清楚自己出事的几率极低,一旦进入陌生环境,阮闲总是很难入睡。除非身边有个利益相关,实力与自己又不相上下的保险丝——眼下那根姓唐的保险丝不在身边,他久违的失了眠。

算了。

既然闲来无事,自己可以思考一下接下来的计划。比如怎么利用眼下这些诡异的状况去旁敲侧击,从洛剑嘴里挖出来点情报。这枯燥的现况八成是为了应付自己这个“陌生人”。

然而如果洛剑只是想要简单应付自己,黎涵毕竟也在,他完全没必要选取这么一段充满危险的回忆。如果想要不着痕迹地干掉自己,这个不方便活动的环境也不算适合。一旦自己见苗头不对,找个空房间躲起来,洛剑未必能在治疗结束前找到自己。

不过这不是能放松下来的理由——

就现在的情况看来,要么对方只是想要自己吃点苦头,好让自己下次拒绝联合治疗……要么这段记忆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在,洛剑“不得不”选择它。若是后者,之前的推断全部不能成立。

毕竟比起大多数记忆,它的细节丰富过头了,估计是对于洛剑本人来说极为重要的一段记忆。对方选择它,也可能是基于某些和自己完全无关的理由。

可惜手里的情报还不够,不足以得出确切的结论。阮闲咬了口苹果干,再次望向窗外。

封住窗户的木板缝隙中,数十个血红的光点在黑暗中闪烁。

他猛地绷紧后背,那些不祥的光像极了森林培养皿里那些机械猎犬。阮闲下意识熄灭了面前的油灯,在心中一遍遍描摹自己的血枪。

金属的冰冷在掌心缓缓漫开。

洛剑记忆外的物品必须外来者亲自创造。东西越复杂,难度越高——创造人需要精细到每个细节。衣物和食物还好,简单的冷兵器也不难做,但要凭空搬来个复杂的机械,想象者必须对它的结构和运作原理烂熟于心,否则只能弄出个似是而非的空壳。

血枪是他亲手制作的,虽然没了源源不断的血子弹供应,理论上靠认知里有限的“血液”也能应急。这里没有唐亦步,他只需要负责攻击的那把。

这边阮闲刚将血枪的取血器刺进左腕伤口,小马挂在门上的铃铛开始剧烈响动。

洛剑醒得甚至比小马还早些,一阵窸窸窣窣声后,紧接着是金属的磕碰声响:“小涵,起来!”

一片黑暗里,阮闲把血枪藏在御寒的披风下。

“狼袭。”又一阵织物的摩擦声后,洛剑的嗓子有点哑。

与此同时,外面的东西——无论是什么——开始疯狂撞门,不算结实的小房子发出危险的刺耳声响。几处不算结实的地方被撕开,外面的东西探了个头进来,嘎吱嘎吱地啃着破裂的墙壁。

那不是“狼”。

阮闲不清楚那些是什么东西,它们是纯粹的黑色。哪怕是在这昏暗的夜色里,它们都黑得醒目。如果眼前的一切都是一张色调昏暗的照片,那些东西就像是钉子扎破画后透出的黑暗——上次见到这种黑色,还是在隔开各个培养皿的死墙那里。

主脑的手笔。

它们的形状有点像狼,类似头部的结构上嵌着那颗血红的光眼。那只眼在黑影的头部到处移动,向有声音的地方聚集。

“别攻击,快跑!”洛剑只喊了这么一句,然后迅速离开原地。他前脚刚离开,原来所站的位置就被一群怪狼挤满。

黎涵则引燃木炭,熟练地引燃房顶。房顶的结构特殊,没燃起多少烟,火光瞬间撕破黑暗。

那些怪狼仍然吸取了所有的光,它们正忙着吞食离自己最近的一切东西——桌子,椅子,堆在墙角的木柴,以及没来得及逃离的小马。

阮闲第一时间跑到洛剑身后,用余光时刻注意着怪狼。

见小马被袭击,洛剑不为所动。他伸手抓住阮闲的衣领,半拖似的带着他向店后门跑。黎涵紧紧跟在后面,看起来心软的姑娘同样无视了正在惨叫的小马。

小马的腿生生被狼撕了下来,伤口却没有流出半点血液,只有散开的模糊红烟。阮闲没来得及再多看几眼,就被洛剑带离的房间。

他还得分神做出一副惊恐的模样。

洛剑直接带他们冲进店后的储物室,快速拨开杂物,掀开个散发出呛鼻霉味儿的地窖盖子。“快,都下去,赶紧的。”

这句话几乎是用气声说的。

阮闲深吸一口气,抓住坑洞边的绳子,快速溜了下去。他们甫一着地,洛剑迅速扣上了地窖口的金属门。厚厚的金属门一层又一层,带着不同程度的侵蚀痕迹,显然存在已久。

这个地窖很深,带有泥土、苔藓和雪水的味道。这里安装了空气流通设备,来自外界的寒风不知从何处渗进衣服,双脚被冻得一阵发麻。

深入地下后,地上的混乱声响变弱了不少,只留下阵阵微弱的颤动。洛剑不知道从哪里摸出来截蜡烛头,勉强弄出一点光,摇曳的烛火中,他的表情格外难看。

“外面那些是什么玩意儿?”阮闲出色地扮演着自己的角色。“这不是你的记忆吗,你都记了些什么东西?”

“都是一株雪干的好事。你看,全是些乱七八糟的怪物。我的脑子被搅得一团糟,这很正常。”洛剑语气僵硬,“现实世界里没有那些东西,现在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