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门长媳》
作者:堰桥
文案:
靠着经营面馆,我供干弟弟读书,他中探花之日,给我请来一块贞洁牌匾。
据说让我给他那未谋面的哥哥守寡是给我最大的照顾。
对于这个诡异的礼物,我表示承受无能!
问来吃面的客官:“你一个真鳏夫,可愿意娶我这个假寡妇?”
客官答:“行!”
起先以为是他占了便宜,殊不知他是侯府公子,我成了侯门长媳。
宅斗?我不会啊!
女主口嗨,男主实干!互相扶持,互相成就的故事。
内容标签:强强 穿越时空
主角:张燕,常远
第1章
店里的客人走得差不多了,我接过王叔递给我的面条,从陶钵里抓了一小把青蒜洒了进去,看了看盛浇头的陶钵与陶盆都只剩汁水,吃两口填填肚子算了。端了面到了店外的桌上,拉开了四方木凳坐上去,拿了双筷子,挑松了面条,端起碗,先喝上一口汤。
暖汤落肚,脑门上又蒸藤起汗珠,这暮春时节,昨日还淫雨霏霏,今日便艳阳高照,天气一下子热了起来,让人都没有个防备。这不早上到现在,身上的棉布衣衫湿了又干了几回。一阵暖风吹过来,虽解不了热,但是觉得舒爽了许多。我将一口面塞进了嘴里,听王婶边整理桌椅,边说:“明祁怎么还不回来?”
我将嘴里的面条咽下道:“哎呦,我的婶儿,你跟我干娘一早上已经念过多少遍了?他看到榜肯定立马就回来!这么大个人儿了,还怕被花子拍了去?”
“燕儿,我这不是替你急吗?花子倒是不怕。就是听说那些富贵人家兴榜下捉婿,万一把咱们小明祁捉了去,怎么办?”王婶儿站在我面前叨叨,看着我吃面。
我呵呵一笑道:“捉了去便捉了去,这可是天大的好事啊!咱们明祁能找一房知书达理的富贵媳妇,也不枉他林家的书香门第!”
能有个富贵亲家,至少少奋斗三十年,况且这明祁志向大这呢!再说想要振兴门楣的不仅仅是明祁,更是他那如白莲花般存在的阿娘。所以我认为他们娘俩是跪求被捉的,如果没有准时回来,那么肯定因为没有人来捉他,他继续在等候。
“胡说八道!燕儿,他明祁要是真是这般没良心,婶儿第一个不能放过他!”王婶儿叉着腰,一脸的不愉快地看着我,突然她又转头对着柜台里的我那名义上的干娘看去说:“林嫂子,你说我说的是不是这个理儿,人最怕发达了忘了根本。再说了你到哪里去找燕儿这样的好媳妇?”
“他婶儿,您别瞎操心,咱们明祁能不能考上还不知道呢!”我那干娘抿着樱桃小嘴笑了笑,轻轻地跟王婶儿说。其实她是相信,以及确信她儿子是能考中的,而且她还相信她的儿子能够做大官高官。毕竟贡试出来十二名,殿试怎么着三十名不会往下的,更何况林明祁那样貌,那年纪,天子哪有不爱这种少年才俊的?
不过她会这么回答,也在我意料之中,毕竟贡试放榜那晚,她在她儿子书房里说的那番话,尽数被我听了墙角。
那晚她嗟叹道:“儿啊!如今你上了榜,又是这般年岁。来日殿试之上点个进士必然如囊中取物。燕娘为人爽利,是个能当家作主的,若是在老家,做个媳妇倒也没什么。只是你日后必要在官场中行走,旁的不说,就她那一双大脚,一身的市井习气,如何当得你的夫人?更何况她当时毕竟先说了你先头的哥哥,日后被人翻找出来,定然影响你的官声,我幼年你外祖时常说,做人走一步要看百步才能走的长远。”
王婶儿还欲待说什么,我这里看见走过来一个熟人,放下手中的碗,招呼道:“常哥!”
被我叫做常哥的这个高大男子,是我这个面店的第一个客人,只要他在京里,时常会过来吃上一碗面,只听得他问道:“打烊了?”
“嗯!这都啥时候了?”我指了指天上的日头,我这个面馆只做早上和中午的生意,不是我不想做晚市。这个时代哪里像那后世,炉灶都是燃气的,面条都是现成的。虽然,我不介意利润分配些出去,所以将做面条,鸡鸭的宰杀都包给了他人,但是一个下午清洗碗筷,擦干净桌椅地面,也须得废好些功夫,更何况明日的面汤,浇头的烧制都是事儿。
旁人老说我瞎考究,不过如果不是如此干净,这面馆与其他苍蝇馆子有什么区别?再说了早上和中午的生意,口碑做出来了,客流量也大,获利也不少,人要知足。
我突然发现他的脸黑了好多,只见他咧开了嘴笑,露出大白牙道:“我这特地跑来一趟,你看?”
“看什么?我不看!我给你做去!”我笑着起身道,他瞧我碗里还有面条说:“不急,等你吃完了再说!”
“原本想偷懒,随便来两口,既然要给你现炒,那我炒出来也吃两口!”我呵呵笑着说道,“你等等啊!”说完便吩咐王叔重新起了火,煮面条。我自己拉了王婶进去,她生火,我炒菜,切了大肠现炒了一盘大肠,这人吃口重,浓油赤酱最喜欢。
期间,王婶子表现出了她的八卦功力与做人的智慧问我:“你那干娘是啥个意思?她是不想认下你做儿媳?你这不是太亏了?”
我将大肠盛在盘子里,留下一点儿盛入小碗,对王婶子说:“您是咸吃萝卜淡操心,我没打算过嫁明祁,他有他的青云路,我啊开这个馆子,天热了在树底下乘个凉,天冷了笼着袖子晒个太阳,便好了。”说着我又抓了笋片和雪菜炒了下去。
“你莫不是看上了外面这个后生?”王婶子问我,我低头继续炒菜,她紧接着问我:“这小子之前说过他有娘子!还有啊,你看他生的那般魁梧,定是个做苦力的脚夫。”
我为她更正道:“已经过世三年多了!”
当年我初到京城,刚刚盘下这个店面的一小半,那是开张的前一天的傍晚,我在做准备,这个家伙就来了,他看上去很落寞,问我有吃的吗?店铺里面还在清扫,我跟他说,要不给你弄张板桌,你到廊檐下吃去?他说了声好。
也是这样我给他炒了两个小炒,下了一碗面,他坐在那板桌边,店铺的灯笼下孤零零的一个人吃着面。吃着吃着,天上打起了雷,下起了雨,正在里面打扫的我,忙奔出去,想叫他进来躲雨。到了门口才发现,风雨卷进来已经打湿了他的半边身体,他双手捂住了脸在呜咽,面碗里只剩下了汤,就在他的手下,时不时的有水滴进碗了,也不知道是雨是泪。
我那时不知道是不是脑子抽住且忘记嗑药,陪着他坐在对过,或许是雨夜太凄凉,我哼唱起了《悟空》这首歌,当我唱到“踏碎凌霄放肆桀骜,世恶道险终究难逃,这一棒,叫你灰飞烟灭。”他自然没有鼓掌,而是放声大哭起来,我就这么陪着他这么一个陌生人默默地坐到浑身湿透……当然这一幕也奠定了这哥们在我心中是那没钱没房没车的三没屌丝。
后来相熟了,没有问,他倒是随口说起,那日是他的妻子的头七,一尸两命,我心里再次唏嘘一声。
“呸,你这是猪脑子吗?放着官夫人不当?却想要做这个鳏夫的继室?三年都还没续弦,生的模样还不差,你说为啥?”王婶从灶台下跑出来戳我的脑门,我波澜不惊地将锅里的雪菜笋片盛出来,依旧留了一些在小碗里。
“为啥?”我问她。
“穷呗!”她说道,“但凡能吃得饱饭,还不娶个娘子,暖暖被窝?”我听她说的甚是有理,思虑着我自己算不算是那种嫌贫爱富之人,自我评判一番之后,不该算吧?只是我与常兄相处实在没处出那种旖旎的心思,也就无所谓下一步了。
手里将盘子放在托盘里,我端着托盘往外,嘴里跟她说:“不过是瞎说说,您放心,等我想嫁了,您只管给我去派糖。”
内里到外堂不过几步路,常兄坐我对面,王叔速度极快,面条已经在他面前,我将两盘现炒的浇头放到他面前,将那小碗放在我的一端道:“吃吧!”
我从小碗里将给自己留的那点子浇头拨拉进自己的面里,让王叔给我添上一勺滚烫的面汤,我方才已经吃过几口,所以也就不像他那般大筷捞面条,一口下肚问他:“你这次走哪里的生意,去了快大半年了吧?还弄得这般黑?”他的长相放到我前世里是那种标准的型男,到了这一世,这里的审美是掷果潘郎,看杀卫玠那种的风格,他也就算不得突出了。不过我的口味貌似挺稳定的,所以对于他外貌就格外注意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