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2 / 2)

烈酒敬余生 北途川 2667 字 8天前

她几乎是一路带风地小跑着去了书屋。

那家书屋在一个很老胡同里,余笙拿着手机,开着导航,都险些没找到。

那天她第一次见自己偶像,一个探险家,眼神里却都是岁月静好的平和,那双眼温和而沉静,余笙听他讲故事,觉得世界那么大,那么那么多未知的有趣的事,她很向往。

而她根本无法体会。

余笙是家里的独生女,父母从小对她要求严格,也保护的密不透风。

她喜欢户外运动,但是从来都不被允许,说是太危险,一个女孩子也不应该做这些。

对她最大的让步就是允许她短期徒步旅行,但是地图仅限于a市和临市。

家里总有很多规定,她都要遵守,比如早上六点钟闹钟会准时响起来,她需要在三分钟内从床上爬起来,不然母亲就会直接掀她的被子,并且告诉她赖床的人是自制力差的表现,一个优秀的人,总能很好的控制自己,如果她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她就是个差劲的孩子。

余笙不希望父母失望,也不希望自己被父母看不起,所以就算再困,再不想起来,她都会在六点零三分从床上准时折起身来,无论春夏秋冬,无论是工作日还是休息日。

她有时候会觉得很累,有时候也会自暴自弃地想,自己本来就不想做一个多优秀的人,想吃东西的时候可以大口的吃,想睡懒觉的时候可以睡个地老天荒,什么都不用管对她来说就是最幸福的事。

可是尽管总是这样想,第二天她还是会在六点零三分准时从床上爬起来,然后出门跑步,回来洗漱,七点二十准时坐在饭厅的桌子前吃早餐,八点之前准时坐在教室里,预习第一节课要学习的内容。

顺从、听话已经像是一种基因码,深深地刻在她的骨髓里,变成一种本能,她无法反抗,只徒留一点儿不甘心,折磨着她。

规律的生活是一件很好的事,可是对于一个童年期和少年期日日如此的她来说,这就像是一个酷刑,她每天都躺在监狱里。

十几岁的年纪,刚刚从孩子步入大人的行列,还有很多的不成熟,又觉得自己什么都懂,迫不及待去飞翔,又被束缚着翅膀,那些在大人看来都不算事的事却是困扰自己最大的障碍。

那天陆绍安讲了很多话,他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他对生命的看法和对探险的看法都让她觉得像是遇到了知己。

“如果没有对未知的好奇,人类还在树上。”

“死亡总会到来,不惧怕生的人,就不会惧怕死。”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每个人都是囚徒,能不能打破枷锁,打破多少,是不好说的,因为所有人都带着镣铐,自由反而是另类。”

“自由是什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见解,我觉得对于一个探险者来说,自由就是每次要出发的时候,你都能从心里感受到轻松,而不是压抑。”

“我自由吗?相反,我时常感受到不自由,每个人都不可能完全地自由,但越是不自由,其实越接近自由。”

“很多事很简单,没有那么复杂,只要你开始做,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关键是你得开始,是好是坏总有个结果,但没有起因是不会有结果的对吧?”

“德国作家赫尔曼·黑塞说,对每个人而言,真正的职责只有一个:找到自我。然后在心中坚守一生,全心全意,永不停息。所有其他的路都是不完整的,是人的逃避方式,是对大众理想的懦弱回归,是随波逐流,是对内心的恐惧。——从十四岁的时候我就告诉我妈妈,我这辈子只能去探险,别的什么都做不了,她很伤心,怕我死在路上,连尸首都找不回来,每个人都不能完全理解对方,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每个人都是对的,但是我们总得抉择。”

“还是那句话,无论是好是坏,你得开始。中国有句老话,叫做有舍才有得。”

“开始之前,你得认识自己。你认识自己吗?不见得,这得好好想一想。有些人一辈子也不见得认识自己。”

余笙记得他说的很多话,很多很多,都说到她的心坎去,她有一种强烈的想要摆脱现状的冲动,她想把自己以前没做不敢做的事情都做了,每个人都会在一个合适的契机做出改变,余笙的契机就是陆绍安,她渴望自己能够挣脱枷锁,让窒息的胸口喘口气。

人在冲动的时候最容易做决定。

陆绍安说他要去寻找术族人,那是一个传说,古代的时候有一群祝由师逃到邬西山脉,然后在那里扎根,那里原本是一个丧葬地,阴气很重,号称鬼门,术族人能够穿梭在阴阳两界,他们与鬼域达成协议,世世代代互相守护,永不叛变。

当然,这是一个传说,新世纪到来,那些鬼神啊阴阳界啊,都是伪科学,是不对的,至于为什么会有域城这样的存在,没人能解释明白,陆绍安想亲自去看一看。

他想组一个小队,他的小队里有一个一对中年夫妻,但是三个人跨越邬西山脉是危险的。

那天的座谈会有好多人,还有其他渠道的人自然会得到消息,筛选是那对儿中年夫妻筛选的,余笙报名的时候,先被中年夫妻面试了十分钟。

那十分钟里,余笙唯二展示的特长是体力和拍摄,然后她得到了这个机会。

余笙回学校的时候,还是被发现了,母亲很生气,觉得她简直是疯了,竟然在上课的时间跑出去参加一个无聊的座谈会。

怎么会无聊呢?一点儿都不,可是余笙知道,自己解释了母亲也是不会听的,她索性就不开口了。余笙知道父母望女成凤的期望,可是还是觉得有一种说不出口的委屈。

她没有告诉父母自己要去参加一场探险之旅,去深山,去一片未被开发的地方,一个神秘的只存在于传说中的地方。

隐隐的兴奋占据她的大脑,让她暂时忘记了违背父母意愿带来的后果。

她想,总要迈出第一步的。

临走的那天,是端午节,那年学校整修教学楼,多放了两天假,对她来说简直是天定福音,这种命中注定的好运气,让她雄赳赳气昂昂挺直了腰背出发了,她没有问父母要一分钱,她有自己的小金库,也有自己的骄傲。

她跟老余同志说自己出去走走,跟朋友一起,就在a市和临市交界的地方,这在被允许的范围内,而且有朋友一起,余笙不是第一次出去,所以老余同志没有多问,并且表示在杨慧女士面前给她打掩护。

他们租了车,过去的时候是晚上,山脚只有一个叫做顺风旅馆的店,开在这样的地方,多少有点儿不伦不类,他们差点不敢进去。

队伍里有对年轻情侣,一个叫做卫峥,一个叫做卫臣,因为同姓,余笙起初还以为是兄妹或者姐弟,男生解释说他们家在一个地方,同在域城,他曾经是女朋友外婆的养子,所以同姓。

余笙听见域城的时候,惊讶了一瞬,“是陆队说的那个域城吗?”

男生点点头,“没错,就是那里,不过我们已经离开了好多年了。”他们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通过面试的。

余笙好奇心很盛,追问了好久域城到底是不是传说中那么神奇。

卫臣说:“其实我也不大清楚,不过那里的确是个很神奇的地方,域城是个铁铸的城市,那样封闭的地方,没人能说清楚那里的铁都是从哪里来的,卫臣说从有记忆起域城的空中都飘着浓浓的铁锈味。

余笙没有听多少,因为卫臣的女朋友似乎很不开心,一直在隐隐的发脾气,看起来十分抗拒来这个地方。

卫臣一直在哄她,他性格很好,就算女朋友再闹也不生气,一直温和地哄着。

余笙很羡慕,她也想谈恋爱了,十八岁成年的她,已经到了可以谈恋爱的年纪,但是高考没有结束,她就不能越雷池半步。

余笙有喜欢的人了,那个男孩子叫做姜博言,比余笙大三岁,是母亲钢琴课的学生,他很优秀,家境很好,很聪明,相貌也很出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