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跪在这(1 / 2)

血嫁衣 黑色洋葱 1778 字 6天前

大火一起,原本寂静无声的天地,突然吹起一道道凄厉的风。

这风声我十分熟悉,没到冬天的夜里,就会肆虐在天地之间,从小到大,我都不知道被这风声吓得多少次睡不着觉。

我心里害怕,领着傻杰跑到近前,看了一眼石碑上繁复的文字,冲陈百顺喊道:“陈大师!”

“叫什么呢?”陈百顺回头瞪我一眼,圆鼓鼓的眼睛就像是牛眼。加上他的脸上全都是反射的燃烧的符纸的红黄之光,看上去无比的怪异。

我急忙改口叫道:“师叔!”

“嗯,你小子给我记住,我是你师叔,你要是再乱叫,那天被阎王爷收了小命,可别怪我不保你!”陈百顺一如既往的恐吓,不过此时的我却一点看不惯他的心思都没有,我隐约有种感觉,他是真的能救我脱离苦难的人。

陈百顺说完,看着火堆燃烧。而珍珍则把女尸放在了地上,七手八脚的给女尸整理着衣装。

她的样子恭敬祥和一丝不苟,就好像面前的女尸不是之前和她厮打的那一个,而是她睡着了的好闺蜜。

“把傻杰带过去。”陈百顺突然开口,眼神示意珍珍的方向。

我再看珍珍已经把女尸摆成了一个跪拜的动作,急忙把傻杰带到了近前。

“跪在这!”珍珍一声令下,我双腿一软,她拿着桃木剑对着我的膝盖就是一下,“让他跪!”

珍珍指的是傻杰,这可真把我吓了一跳,我尴尬的让开位置,把傻杰推到近前。没等我说,傻杰就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行礼!”陈百顺一声令下,珍珍拉拽着女尸行跪拜之礼,而傻杰没用人管,就和女尸一个频率的跪拜着。

一起磕了四个头,陈百顺喊道:“礼成。”珍珍停下,傻杰也跟着停下。

珍珍扶着女尸继续跪着,而我则一头雾水的站在旁边,看着陈百顺嘴里念念有词的对石碑勾勾画画。距离虽然不远,可是陈百顺的话又轻又快,好像也不是我们这边的语言,听来听去也听不明白。

不过他画的那些东西,我虽然也看不明白,却是能从上面散发出来的血腥之气,推测出他是在用血做符。我猜测着这血是不是陈百顺自己的血,往前探着脖子一看,就看到他另外一只一直横放在胸前的手掌上赫然是一条深翻着肉的大血口子。

念咒画符应该是十分消耗精力的一件事,陈百顺念到最后,不只是声音虚弱,就连身体都摇晃起来。

我看情况不对,上前去搀扶,突然发现他的全身竟然都湿透了,额头和脸上全都是细密的汗珠。

陈百顺没想到我会过来,朝着我看来的一眼精光一闪,随即便加快了嘴上和手上的动作。

随着陈百顺的半个身体都依靠在我身上,他的手收回来的瞬间,嘴里也虚弱的说道:“好了!”

“二爷爷你没事吧!”珍珍一脸担心的过来搀扶住陈百顺的另外一条胳膊,睁大的杏核大眼,早就红润一片。

“没事。”陈百顺欣慰一笑,随后转身看向四处。

我顺着他的视线一看,之前漫山遍野的黑雾,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山风吹着地上的雪糁起舞,吹在脸上生辣的疼。

“那些黑云呢?”我震惊不已的喃声问道。

“在这!”陈百顺对着我脸上一指,我当即就懵了,用手划拉着脸说道:“怎么可能,你别开玩笑了!”

珍珍见我不信,对我点点头,“是真的!”说着她就转身,从她的包袱里面掏出一面铜镜,递给我说:“你先凑合看看。”

我拿着镜子朝着我脸上一照,我滴个娘呀,我的脸上赫然有一块五分硬币大小的黑痣。

我以为是沾上的脏东西,不断的用手去抹,最后知道这东西是抹不下去的,急得直跳脚。

我让陈百顺给我弄下去,他一身虚弱的斜瞄着我说:“弄下去不光你没命,你们全村的人也都跟着没命。”

我一听就懵了,一想这和性命相比,这颗黑痣还真的算不了什么,只是原本我就骨瘦如柴被人讥笑,现在脸上还长了这么个难看的东西,将来还怎么讨媳妇?

“回周家庄!”陈百顺见我不再纠结,转身看着珍珍说道。

“好,我扶着你往回走。”珍珍一改之前的凶猛,乖巧的就像是一个听话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