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2 / 2)

如果她拿这些钱去上学的话,想来交上几个学期的学费定是不成问题的。

只是林灯独立出去之后不仅要上学,还要吃住和生活,光靠这些钱并不一定够。

好在这时候彤云又给了她一个好消息——原来她屋子里的这些家具,也都是林家陪送过来的。

林灯大致算了一下,这一套红木家具怕是价值不菲,供她在姚家好几年的房租和口粮都够了。而这些东西又都是大件,她肯定不好搬走的,还不如等将来走的时候变卖掉。

这也就是说,她不需要再把那些丝绸留在姚家充当房租了。等有合适的机会,她就把那些布匹绸缎给卖了,换些钱来傍身。

林灯现在的身子实在是虚,明明没干多少重活,只是清点了一遍嫁妆,她就觉得累得不行了。

中饭还没吃,林灯便歪在了床上,对彤云说:“你去厨房那边支会一声,就说我身子不舒服,中午不去正院那边吃饭了。等到了饭点,你直接把饭菜给取过来吧。”

彤云应了声“是”,转身就要走。

林灯忙叫住了她,指着装杂物的柜子说:“那里头不是有一个装散钱的荷包吗?拿几个铜元过去,打赏给厨房的人,省的人家不乐意帮忙。”

彤云欣喜地应了一声。

不知道怎么回事,她觉得自家小姐虽然看起来还是有点病恹恹的样子,不过精气神比之前好了不少,看起来也更有主心骨了。

彤云喜欢这样的小姐。

彤云关上房门之后,屋子里便静了下来。

林灯并没有入睡,而是静静地闭目养神。

刚才林灯在清点嫁妆的时候,完全没有觉得这些东西不是她的,或是觉得自己不能动用。

这一是因为,她现在的样貌就是她原本的样子,只不过是年轻了几岁而已,所以林灯一直没有觉得自己是穿成了别人。

二来则是因为,林灯心里一直非常悲观地认为,她八成已经回不去现代了,只能以林家小姐的身份在这个年代终老。

真正的林淑婉也不可能回来。

穿越这几天以来,林灯并没有像一些穿越里的女主角那样,通过上吊、跳水、被雷劈之类的方式试图回到现代。

在林灯看来,那样的尝试除了让自己吃尽苦头之外,恐怕并没有什么用处。

像她这种一觉醒来、没有什么缘由就穿了的,一般都是很难再回去的。

就算要回去,那也要看“老天爷”的安排,完全无法由她自己来决定。

所以她与其在那里矫情地犹豫要不要动用那些嫁妆,还不如省去这些时间,直接开干。

她总不能为了顾忌林淑婉“回来”之后的感受,就畏手畏脚地什么都不做吧。

同样地,如果现在有人在现代以她“林灯”的身份生活,为了生存做出一些改变的话,林灯也是能够理解和接受的。

总之不管以什么身份生活,只要活一日,她就要按照自己的心意好好地活。

……

中午彤云取了饭回来,林灯便从床上起来了。

午餐很简单,只有一碗面和一碟小菜,不过林灯却吃得很满足。

厨子做的片二川面条,是用提前腌好的蔬菜、猪肉片和竹笋做成的。

面条估计是现擀的,十分劲道。猪肉和竹笋搭配在一起,更是汤鲜味美,可口非常。

大冬天的,林灯愣是吃出了一头汗来。直到最后把汤都给喝了,她才满足地打了一个小饱嗝。

林灯吃饭的时候,彤云也取了她自己的饭来。和府里其他的下人一样,她吃的是咸菜面片汤。

不过比别人幸运的是,林灯给她“加餐”了。

她把自己碗里的肥肉都夹给了彤云。

彤云受宠若惊地说:“小姐,这几片肥肉是我给厨子多塞了好几个铜元,他才特意给您加的,您怎么好给我吃呢……”

这年头的老百姓普遍缺衣少食,肚子里没什么油水。

而猪肉大多是家养的,产量不高。物以稀为贵,所以大家都觉得肥肉是好东西。

“我最近不爱吃肥肉了。”林灯半真半假地说:“快吃吧,下午还有的忙呢。”

彤云感动不已,感觉自家小姐最近对她越来越好了。

她特意把那几片肥肉留到了最后,细嚼慢咽地吃完之后,还舔了舔嘴唇,回味了一下肉味儿。

瞧她那副没吃过肉的样儿,林灯都觉得这丫头怪让人心疼的。

彤云却很知足地说:“小姐您不知道,我在家里的时候,可是一年到头都吃不到肉的,更别提是肥肉了。”

“所以你娘就把你给卖了?”

彤云是三年前被卖到林家的,那年她十二岁,据说当时她的身价不过十个大洋。

按说现在都是中华民国时期了,也算是“新社会”,买卖人口当然是犯法的。只可惜这种勾当永远都有人做,就连在现代社会都难以避免,更何况是在民国这个兵荒马乱的时候了。

“我娘她……是个好赌的。当时赌输了,欠了人家五个大洋,实在是还不上,就把我给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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