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那样啦。估计自己去玩儿了吧。纪让也没跟他在一起,可能他有其他朋友吧。”
不喜欢他还好。
要是喜欢秦初,那心里可真是有点儿难过了。
十六七岁的少女感情十分丰沛,很容易触景生情,爱慕一个异性,满心满眼都是他,人去哪儿,心也去哪儿了。
爱上的少年如果是一阵吹过山岗的清风,当自己得不到他的时候,就会产生痛苦的呻吟。
这一点,路潼颇有心得。
众所周知,他是一个怕麻烦的人,在怕麻烦之前,还要加上“自尊心极强”,也就是俗称的好面子。
路潼从小到大,从来没跟别人争过什么。
是他的就是他的,不是他的,他就不要。
贯彻落实了道家的“无为”思想,往大了说,也算是一个四分之一半吊子哲学家。
爱一个人也是这样。
一旦生出了想要这个人的心思,势必就要面对许多难题,其中一个就是与别人争风吃醋。
争风吃醋算不得什么光宗耀祖的事情,闹大了还能用自己娱乐娱乐人民群众,给别人看笑话。
所以他从来不去想一些充满不定性的东西。
人就是一个充满不定性的东西,这一刻能爱你,下一刻就能翻脸不认人。
既然改变不了别人,那就改变自己好了。
只要把刚出现的苗头扼杀在摇篮里面,之后就不会出现什么求而不得、争风吃醋的戏码。
路潼此人最会的就是压制自己,托路之言的福,路潼在单方面恩断义绝一事上,十分熟练。
喜欢秦初,就是一件高危事情。
他身边不乏有喜欢秦初的女生,何媛媛、陈安琪,甚至四班的那位班花高雨婷,最后读惨淡收场。
根据路潼的判断,秦初这个中二病晚期,眼高于顶,根本瞧不上任何人。
就这些女生的教训都够人唏嘘了,别说秦初还有个他完全不知道了十六年国外的空白期。他的家庭,他的背景,他曾经的朋友,他以后的圈子,怎么看都跟自己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儿去。
喜欢他,就像赌注一样。
赌他喜不喜欢自己,赌他能喜欢多久,云云。
总而言之,只有坏处,没有好处。
路潼想的出神,不问秦初的想法,不问他的动机,在心里已经给对方上了死缓。
“我还是离他远一点好了。”
“小路。”
路潼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他回头,“小远哥?”
任远野穿着西装,气质出尘,手里还拿着一份资料,笑道:“课外实践?”
他是土生土长地本地人,当年也是从一中出来的,自然猜到了路潼为什么出现在这里。
毕竟,谁出来玩还穿件校服啊!
路潼点点头,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任远野:“陪我们老总来参加一个会议,刚开完,出来就看到你了。”
路潼:“我不打扰你。”
任远野笑道:“这算什么打扰,会已经开完了,走吧,你怎么一个人,我陪你去吃点儿东西。肚子饿吗?”
路潼:“不饿。”
任远野:“那我就请你吃个冰淇淋吧,刚才我们来的时候就吃了,老板吃了都说好吃。”
路潼推辞不过,只好跟任远野往前走去。
高二的人来课外实践可都是老油条了。
路潼那个小组的人一到了科技馆就解散了,纷纷去寻找自己的好朋友或者男女朋友一起逛。
落下路潼这么个孤家寡人。
任远野陪他坐下:“我当年读一中的时候,哪有这么好的条件。我们每年都是去植物园的。”
路潼不知道说什么,只能应了一声。
任远野问道:“你好像有心事?”
“没有。”否决的挺快。
任远野提议:“去楼上看看吧。四楼有个4d星空展览馆,一进去之后就像踏进宇宙一样,有什么烦心事都忘光了。”
路潼心里却是有点儿事,但难以启齿,听到任远野的推荐,心不在焉的答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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