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2 / 2)

秦初以前没掌握到这一招,他后来发现,路潼这人吃软不吃硬。强来只会惹他反感,还不如掉两滴猫泪卖惨呢。

他掉眼泪掉的很熟练,还知道怎么哭最好看,怎么哭才能做到惹人怜惜的水平。实属绿茶碧池中的高段位玩儿法,表情要隐忍,神情要坚强,背要挺得笔直,泪珠子都是滚下来的,楚楚可怜。

营造出一种故作镇定的小白花形象,对付路潼这种骨子里有点儿直a癌的男人,效果翻倍。

不然哭得眼泪鼻涕一块儿流,那门子的男人会心软啊?!

果不其然,路潼说话的声音都软下来了:“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秦初委屈巴巴地背过身:“我知道了,你是不是喜欢那个任远野。也是,青梅竹马的情分,怎么比得上高中才认识的同学。”

路潼:“我没喜欢他。”

秦初:“那你也没喜欢我。”

对于这个问题,路潼不予回答。

路潼又叹了口气,出去给他买了药。

秦初一开始拒不吃药,路潼以为他喝醉了耍酒疯,其实不然,秦初这人小时候就不爱吃药,要他吃药不如让他去死,实属幼稚。

路潼只好连哄带骗的把药给灌了下去,最后又喂了一颗糖给他。

秦初走的时候,执意要带着他的摩托车一起走。

路潼不让他带,他又要带着他的头盔走。

把路潼给气笑了:“哥,你大晚上的没车,光带个头盔上街,你干嘛呢?争做18181黄金眼的头条吗?明天娱乐娱乐咱们杭州的老百姓?”

秦初在地下车库里耍起了酒疯,不让他骑车,他就不出去。

路潼只好替他把头盔戴上,黑色的护目镜隔绝了他一双漂亮的桃花眼,路潼隔着护目镜看他,就像在水里,隔着厚厚的浮游看天空,怎么也看不出个所以然。

“你的喜欢能持续多久呢?一年,两年,还是四五年。”

路潼见过很多人的永远,他见过贺年的“永远”,他的永远就只有五个月。五个月前,他和他的男朋友爱的死去活来,五个月之后,他们吵得天翻地覆。

可见“永远”这个词语,是看人下菜的。

路潼替他戴好了头盔,双手没有放下来,而是踮起脚,把吻落在了镜面上。

隔着一层护目镜,少年的吻小心翼翼,所有的倾慕都被挡在了外面。

我看起来真的很喜欢他。

路潼对别人说,又像对自己说:那又怎么样呢,能当饭吃吗。

去喜欢秦初,这不是一件值得他做的事情。

稍有不慎,就会摔得粉身碎骨,无路可退。

第55章 很想的!

那天送秦初回家之后,路潼上自己家门口还捡到一个小的。

秦十五上自己家打包了一箱子行李过来,看架势是要赖在路潼家里过年了。

他穿越过来家里的那个便宜妈根本不管自己的死活,每个月就按时汇款。赚的少了给几千,赚的多了也有给一两万的。

昨天听家里的保姆说,他便宜妈在美国找了个新男朋友,忙着在那边过年,哪有空回来看他。

秦十五唏嘘不已,心道:就这当妈的,比路潼还不负责了。

秦十五自己的亲妈虽然陪他的时间少,但也不至于这么丧心病狂。路潼有空的时候,都会回家跟他待在一起,只是比起他漫长的十四年时光,路潼陪他的时间就显得微不足道。

而且,陪着他有什么用。

路潼是明星,还是顶级流量,出个门分分钟就被狗崽跟上。

能去玩儿什么呢?

况且,就路潼休息的这几天时间,还要跟秦初平分呢。

他爸仗着自己年纪大,十分不要脸的跟他二八分,有这么当爹的吗?

总之,细算起来,秦十五和路潼相处的时间,太少了。

秦十五嘴甜,就这么搬进了路潼家里小住上了,没过几天,就把林嗣音哄得团团转。

林嗣音拉着路之言,稀奇道:“儿子转性了?还知道交朋友了?”

以前用鞭子抽他去社交,他都不肯交。导致从小到大,没见他有什么关系好的同学,更别说这种还能带回家住着过年的了。

路之言哼了一声:“你不是不让我管他吗?”

秦十五一到路潼家里,就天天发朋友圈,恨不得告诉全天下自己在路潼家住着。

他和秦初还有着密切的联系,这天躺在床上翻滚的时候,路潼提醒他别滚到地上去,秦十五拿着手机,身子躺在床上,头倒在床边。

“别倒着躺,会脑充血。”

“秦初要回北京了。”秦十五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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