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邓麒从公司回到家,觉得今天别墅里面的气氛怪怪的。倒不是因为灯没开几盏,大厅里显得很黑,宇伯看他的眼神也小心翼翼,像是做了什么亏心事。
不过邓麒压根没有多想,早晨这老家伙问什么时候和戚晓一起去旅行,他好早做准备,邓麒随口说根据戚晓的身体恢复状况来定,然后宇伯话题一转就说邓麒既然每天晚上都跑到人家屋里去治疗伤口,又怎么能不知道恢复状况……
既然敢说这种有歧义的话,结果自然不必多说,当宇伯手舞足蹈被邓麒举在空中的时候,认错的态度可谓无比虔诚。
邓麒看一眼时间,今天得早点去公司,就把老头放下来,临走前叮嘱一句:
“作为惩罚,今天的药膳无论用什么办法都得让戚晓全部喝下,如果做不到我们晚上再接着算账。”
宇伯唯唯诺诺应下,但是看到药膳的配方后嘴一咧就开始头疼,今天这个东西无论如何都做不到好吃,以戚晓养尊处优又说一不二的架势来看,这事几乎不能办成……
看来必须得下点血本了,他在脑海中寻找起可以“出卖”的有关邓麒的情报来,想着到时候“收买”一下戚晓,可是又觉得这种行为像是哄骗小孩子。但除此以外又没什么好点子,于是准备了几个选项去找戚晓,没想到她居然自己就撞上来了,询问邓麒和房子的事情。
于是,宇伯毫不犹豫地说了出来,反正是无伤大雅的事情,邓麒不说是因为……
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事后了。戚晓从激烈的反应中冷静下来后,开始在宇伯的安抚下双眼无神地喝起药膳来,喝一口问一个问题——
“你说他就是房子,是什么意思?”
“……”这个问题显然没法回答,就是字面意思呗。
戚晓倒是也没等答案,继续问道:
“那……难道他能感知到房子里存在的每一样东西吗?”
她猛地想到最开始刚搬进别墅,她给别墅装修过后邓麒脸上鼻青脸肿的模样,瞬间就搞明白了他说过的“原本在房间里闭着眼睛都可以不撞到任何东西”以及“以后不经过我的允许,不许再对房间擅自改动”是什么意思了……
宇伯点点头:“当然可以,那可以说是他身体的一部分。”
戚晓也点点头,喝一口药膳,宇伯紧张地目光一直盯着碗里液体的水平线,心里想着倒是赶紧下去啊,千万别半中间后悔了呢!
“那……别人在屋子里说些什么、做些什么他都能察觉到吗?”
这个问题得接好,毕竟这才是她比较关心的点——住在一个人就是房子的地方,是不是随随便便就会被别人看到房间里面的情形……
“应该不会吧,白天时候他可是正常人的形态呢,要是这样岂不是无法正常生活了?”
其实才不是,在宇伯的腹黑认知里,只要有条件,邓麒就是那种没事干喜欢打开监控随便看看的怪大叔,和盛峻喜欢搞监视本质上讲也没什么区别。虽然这里没有监控也没有被监视者,但是既然房子本体都是他,想要看看房子里的状况应该是很随意的事情吧!
显然,戚晓顾虑的就是这一点——
“不对啊,你的意思是白天都没问题,那他在晚上……岂不是什么都可以知道了?”
宇伯发觉戚晓有停嘴的意思,匆忙说:“应该不会的!邓总是品行十分端正的一个人,这一点老夫可以拍着胸脯打包票!再说人家活了那么久,什么大风大浪没经历过,还做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情显得格局都很小的嘛!”
拍什么胸脯啊,他心里痛得很。经常盯着戚晓不好好吃饭、不好好睡觉的不是他邓麒还能是谁?还有时不时就自作主张向人家女孩子的房间里散发香气,说是有什么舒缓心神的功效,这不就都说明了他没事干就喜欢盯着人家看的嘛……证据确凿,他竟然为了邓麒连良心都要舍弃了,于是没忍住轻轻摸了摸心口。
这一举动立刻被戚晓捕捉到。
“宇伯,您的心口疼吗?”
“疼……啊没有啊!你在胡说什么,我这是摸着良心讲话,所以你一定要相信我。所以咱能不能先把药膳喝完啊?”
戚晓“哦”了一声,乖乖地端起碗来继续喝。诶,好了,已经完成一半了,宇伯的心里涌现出光明来,可就在这时,戚晓却猛的放下碗,眼角也吊起来……
“不对!”
宇伯也随之一惊,就见戚晓似是沉思了片刻,才大声说道:
“不对啊!之前我记得邓麒这家伙有很多次都莫名其妙知道我在房间里做了什么事情,然后问他的时候他又支支吾吾不承认,是不是有这种事情来着?”
宇伯支支吾吾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只好谎称自己记性不好都忘了……
“看看看,就是你现在这副模样,我记得可清楚啦,当时这小子绝对就是做了那些事情的!哦对了,说到奇怪的事情,我还有很多次在大厅里睡着,醒来的时候就已经回到自己屋里的床上了,这么看来也是他干的好事咯?居然这么不讲究,他到底有没有顾及我一个女孩子的清白!”
戚晓越说越气,端起碗看都不看就把剩下的药膳一饮而尽,然后在宇伯惊恐的眼神中把碗稳稳按在桌子上,先打了一个饱嗝才神色肃穆地说:“这次他说什么都没用了,新仇旧账一起算,到时候你得给我做个证,这次绝对不能让他不明不白就混过去!”
宇伯原本看到戚晓喝完药膳而欣慰的心情立刻因为戚晓的一句话而坠入深渊……妈呀,我处心积虑为了完成邓总的任务,想要的只是逃过他的魔爪。好不容易大功告成,你却又要拉我来做你的帮手去为难邓总?敢情辛辛苦苦忙半天最后处境更糟糕?
这都是什么事情嘛,你们两口子吵架能不能别拉着一个外人在中间两头不讨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