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男主他不好攻_37(2 / 2)

第325章少爷(20)

梁煜蹙着眉头,轻问:“小白,你身上带着刀干什么……”白锦脸色一白,对上他喜怒难辩的眼神,一时竟心虚起来。他张了张嘴,正想要解释,就听梁煜又笑了起来:“我知道了,你随身带着刀,是怕晏青找你的麻烦,用来防身的吧吧……”说着,他顺手解下他撇着的刀扔到了一边。“这种危险物品,还是别带身上,小心伤了自己……”说着又搂住他的腰,带着人一旋身来到沙发前,一下将他扑倒在沙发,“不知道怎么回事,今天我特别想要欺负你……在公司上班时,脑子里想起好几次把你剥光按在办公桌上的样子……”白锦听着他的话,心中不由颤栗,心脏处串起一把火,竟是烧到了全身……脑中竟脑补出了,他把自己压在办公桌上欺负他的样子。怎么会这样……“小白,我思前想后,觉得我们还是离开这里更好。”梁煜手指利落的解开他的上衣口子,露出白锦精致的锁骨。—边道:“怎么说,我也确实是抢走了梁家正牌少爷的身体,但让我还绐他也不可能,我也并不想与他起冲突,所以,我们离开这吧……”梁煜说到这,已将他上衣剥到了一半,这时,才看见了他左边肩上的一个子弹印,虽是不再流血了,但那伤,分明是新鲜的……梁煜脸色一变,“小白,你受了枪伤?你做了什么?”“我……”白锦张了张唇,想说我是来杀你的!“你想去杀晏青,然后受的伤?”梁煜低下头捧住他的脸,略带生气的道,“你要做这种危险的事,为什么不告诉我?竟然还带着伤回来!知不知道我会担心?如果真要做这种事,也应该我去做……”白锦则是呆呆看着他。他竟然担心他去做危险的事……少爷从来就不会,前世的少爷,数次让自己去保护郑凡,保护他心爱的男孩,至于自己,少爷觉得他在危险里是理所当然的,毕竟他从小就习惯了……“小白,下次没我同意,再自作主张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我可是要惩罚你的!”梁煜见他咬着唇不语,以为他是心虚了,又皱眉道:“不行,现在我还是要惩罚你……”白锦正想着要他要怎么惩罚,对方薄唇再次的覆了上来。对方熟悉的气息,熟悉的吻,让他不由自主的抬头开始回应,就像这个身体做了千百次一样,白锦轻闭着眸,衣衫渐落,又在欲潮中恍恍惚惚的想。为什么自己不推开他……他竟心软了。竟然还主动的打开了身体,允许他占有了自己。难道是因为前身对他的熟悉,影响了自己的判断,想到这,他心里竟涌起一丝酸意……他喜欢的是未重生之前的自己吧。不是重生的自己啊。明明都是自己,怎么他竟然还起了这种嫉妒似的心情呢……情事之后,梁煜让他休息着,自己去厨房准备晚餐了。白锦缩在沙发上,双手紧环着胸,听着厨房里传来的切菜声,真切的知道这人不是少爷,少爷从来不会进厨房做这种事,毕竟他不需要……他光着脚下了地,前去捡起了那把掉在墙角的军刀。左手紧握着,放到了背后。略一犹豫后,来到了厨房。这个冒牌货很信任他,那么他想杀了这个人,简直易如反掌,杀了他,少爷就会和他结婚……白锦忍不住走了上前,来到了梁煜背后。梁煜正切着菜,转头看着他。“怎么,饿了?”他挑眉一笑:“平常都是你做饭,今儿让你看看你老公我的手艺,可一点不比小白你的差……”那句老公让白锦的心狠狠一跳。手上的刀差点掉了下去。“怎么,不相信?”看他瞪大眼,梁煜得意道,“以前是没机会在你面前表现,现在你手受伤了,我正好有机会了……”说着凑近在他嘴唇上啄吻了下。白锦握着刀的手,力道慢慢松了些。他满脑子混乱的回到了客厅,将军刀藏进了茶几抽屉里。他应该干脆利落的杀了这个人,毕竟这是少爷的命令,他从来没有怀疑和违抗过他的命令,何况这个人敢冒充他的少爷,就应该死啊。自己怎么就几次犹豫呢。—小时后,梁煜弄好了三菜一汤。两人一起用餐,味道果然如他说的一样好,白锦却因为心中有事而有些食不知味。餐后两人一起在客厅里看球赛,梁煜见他抱着双膝,笑了声:“平时你这时候最爱腻在我怀里,今儿怎么不缠着我了……”说完,他朝白锦张开了怀抱:“今天你受伤了,我破例主动绐你这个抱抱的殊荣。”白锦呆了呆,重生前的自己,喜欢这样被他抱着?虽是有点吃惊,但似乎又并不意外,自己若是完全信任一个人,确实会做出这种事来。略带犹豫后,还是慢慢爬到了梁煜怀里。“过两天我们就离开这,我不能让你再置于危险中。”梁煜环抱着他,手指轻捋着他额前的发,“我并不想与梁家人成仇,这是最好的办法……”白锦心道,你不想成仇,可是他们想杀你。甚至他就是被派来杀他的,可现在,却这样窝在他的怀里。他的怀抱这样温暖,他的胸膛这样宽阔坚实,他结实的双臂这样环抱住他,竟让他觉得很有安全感,他终于明白没重生的自己怎么会喜欢腻在他怀里……前世的自己,一直处在保护别人的位置,但他这样抱着他,让他有了被保护的感觉。随着夜深,本是正经看着球赛的梁煜,手又开始不规矩在他身上乱来,白锦不觉反感,反而在他怀里身体软成了泥,在他低头吻上来时,不由自主的抬头配合。直到被他抱着进了卧室,被压在那张大床上,再次亲密无间的结合。白锦脑中闪过了一个念头,他突然不想杀这个男人了……他更想抢走他。但最快明天,如果自己没有成功,少爷和夫人就会知道自己背叛了他们……如果不在一天之内离开这,那么少爷和夫人绝不会放过这个男人,白锦心中忽的升起了一股杀机,如果杀了夫人和少爷……但他又不得不强压下这股黑暗的想法。梁煜似乎并不喜欢这种做法。“小白,你在想什么,还是刚刚我不够尽力?”结束后,短暂的休息中,梁煜发现他在发呆,不由皱眉轻拨着他被汗湿掉的发,“要真是这样,那我还得再好好表现表现……”“如果你要离开,那今晚就走吧。”白锦抓住他的手,“不,现在就走……”“小白,也不用这么急……”梁煜蹙蹙眉,发现他眼中带着焦虑。“如果超过了明天,夫人就会杀了你!”白锦想到这,立刻从床上拉他起来,“我们得今晚就走,离开这个地方,夫人的手再远,也伸不到别处去……”梁煜看着他急急忙忙的去找着行李箱,开始收拾衣服,看着他的眼神变得有些复杂。但久久后,脸上又露出一丝笑。“好,你说今晚就今晚。”梁煜上前从背后抱住他,白锦看不见他脸上表情,只听见他凑在耳边说,“那我们去什么地方好?”“去夫人想不到的地方,最好我们能重新换个身份。”白锦感觉到他灼人的呼吸喷在耳边,心中一酥,不由抓紧了他的手臂,“我们就像普通人一样,过普通的生活,好不好……”这是他重生时的想法,离开梁家,找个普通人恋爱,过普通人的平淡幸福。“好。”梁煜笑了笑,吻了吻他耳垂。白锦闭了闭眸,脑中闪过晏青和夫人的脸,拳头慢慢攥紧。这恐怕是他今生做的最大赌注。可比起相信重生在别人身上的正牌少爷,他竟然选择了相信这个刚见面的冒牌少爷。虽然无法解释,可他就是相信了这个人。也许是因为他言举之间,对自己流露出的爱意与关心,让他产生了贪心。还对他产生了占有之心。明知他喜欢的是重生之前的那个自己,可还是顶着这张脸,接受了他,选择了背叛少爷和夫人……两小时后,两人坐上了去往异地的夜班飞机。从此后,他不是梁家的假少爷。自己也不是梁家的狗。最终两人选在了南方的一个小镇乡村,在那买了套老农人的房子,重新装修打整。梁煜给二人重新弄了新的身份。两人在村子里开了一间农家乐,因为小镇不大,所以平时客流量并不算大,但维持平淡温馨的生活却是足够了。忙时他们应付客人,闲时养花弄草,或是在自家承包的天然湖泊里垂钓。对白锦来说,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在一个清静安宁的周日下午,送走了最后一位客人,梁煜与白锦坐在农院前的小湖泊边垂钓,上面的太阳伞刚好遮住了太阳,让两人在阴凉之中。这边的气候与之前他们呆的城市不同,虽是炎夏,但只要不在阳光下,就并不会像大城市一样会炙热烤人,所以说实在是个舒服的地方。“小白,你说我们这是不是提前进入了老年生活了……”梁煜喝着果汁,紧盯着湖面,问着旁边的白锦。“是啊。”白锦微微笑,又道:“因为要避开梁家的人,所以你要在这与我过这种生活,不知道煜会不会后就算他不做梁家的少爷,他的人生也可以有很多种可能。但是他为了自己,来到了这里,从此掩藏了光芒,成了一个普通人。“你呢,后悔吗?”梁煜不答反问。白锦楞了下,知道他在问什么。也是在到了这里的时候,他才知道,原来这人一早就知道,那日他带着军刀回家,是为了杀他。他什么都知道。白锦眨眨眼,“我只是知道,我当时做了最正确的一个选择……”与他在这里过着隐居式的生活快一年,白锦失去的记忆才终于恢复。每次想起那次决择就会惊得一头冷汗,如果当初自己没有听从内心方向,而是像上辈子一样顺从少爷的命令,这个人,是不是就死在他的刀下了……少爷竟想让他亲手杀了自己最爱的人。若真是如此,他真不敢想像,在自己恢复记忆后,会面临怎样撕心裂肺的痛苦与后悔。想到这,白锦心中一紧,一倾身凑过来吻上梁煜。梁煜正欲回应他,却听见一道敞亮的大嗓门响起:“小梁,快来快来,你们有朋友来看你们了……”听见村长的声音,白锦脸色一红,连忙起身。转头看去,脸色却是变了。—脸热情的村长身后,跟着的是戴着黑色棒球帽,穿着黑色大衣的晏青,他苍白的脸上面无表情。“小梁,你们的这位朋友大老远来看你们,你们应该是很好的朋友吧……”老村长看见两人反应,以为他们是太高兴了,嘴边还吧嗒抽着叶子烟,笑道:“送人的任务我已经帮你们完成了……”白锦看见晏青出现,在震惊之后,心脏狂跳了起来。这是他基于对危机的预感。下一秒,看见晏青手伸进黑色大衣里,白锦身体比脑子更快的跳起朝梁煜扑去,中间放着果盘的小凳子被撞翻,摔进了湖中。砰……响亮的一道枪响,震飞了湖泊边树上的群鸟。惊落了老村长嘴里叼着的烟斗,老村长只是本能的发出惊叫抱住头蹲下身去。晏青本来目标是冲着梁煜,看见白锦替他挡了枪,呆了两秒,心中愤怒更甚,朝梁煜嘶吼了声:“你这个该死的冒牌货!我今天一定要你死在这,要你死……”说着要再次朝梁煜开枪。梁煜预料到晏青可能来者不善,但没预料到他会想杀人,更没预料到晏青会扑上来,只是下意识的抱住了他。这次眼见晏青再要开枪,他一手揽住白锦将他往身边一推,顺手捡起了刚刚掉落在地的水果刀,并灌住全力的掷了出去……锋利的水果刀整齐划一的切断了枪柄,还有晏青的半只手掌。晏青惨叫着连连后退,然后一个踉跄摔进了湖中。清澈的湖水,瞬间被染红一大片。老村长看着掉在地上的枪,还有连着四根手指的断掌,吓得又一声惊叫,两眼一翻直接晕厥过去。“小白你怎么样……”梁煜抱起背上染血的白锦,冲进了身后的小农房。找到急救箱后,开始消毒帮他取弹,白锦紧咬牙关,在他取弹之时,疼得几乎晕厥过去。“煜,我不会让任何人伤你……”白锦的伤被处理好,被他半抱在怀,额上浸着汗,手贴着他脸,“因为你是我唯一拥有的东西……”“没有下次了。”梁煜低低说了声。放下他在床上休息,然后走出二楼阳台,看见晏青正一脸痛苦的从湖里爬上了岸。梁煜站在楼上,居高临下的看着他冷冷道:“这里去小镇十分钟,镇上就有医院……再有下次,我会亲自去城里取了你和令堂的首级!”晏青抬头愤怒瞪着他,又低头看了看还在不停流血的断掌。他只能脱下衣裳,先将手包住想止血。他再爱白锦,也更惜命,已经连狠话也没时间向他放,转身疾步朝小镇方向狂奔而去。“我们还会有麻烦吗?”躺床上的白锦还是不放心,跟着出来,看见晏青离开,心并不曾因此而安下,从他背后抱住他。“别怕,有我呢。”梁煜笑了笑,转身将他抱住。白锦靠在他肩头,也笑了。【本篇完】

第326章魔教教主的追夫日常(1)

人人都知道,丹阳城外有个神剑山庄。神剑山庄是江湖中最为人所景仰,赫赫有名的名门正派。而今天,正是神剑山庄的少庄主孟南山娶妻的大喜之日,武林八大门派,无数江湖豪杰皆来道贺,山庄自是宾客如潮人头攒动。人人都说,新郎馆丰神俊朗,新娘子如花似玉。加之江湖上都知道,少庄主孟南山和新娘子萧红玉的相遇,本就是一出英雄救美的佳话。如今这二人结为伉俪,实乃金童玉女,天赐良缘。热热闹闹的山庄里,无数宾客在亲眼看见落落大方的新娘子扯下盖头后,都在八卦谈论这件事,引来无数英豪艳羡。连闻人红,也是这么认为的。虽然这时候他已痛彻心扉,但他还是赶来了婚礼现场。不能亲口祝福,但总要亲眼相见。他曾经喜欢的女孩,嫁给了一个江湖上人人称赞的大侠,虽然这是他亲手推出去的,亲手撕碎了自己的心,但他真的是前来给予祝福的。只是,他不能像其它人一样,那样堂而皇之的去给新人们敬酒。只能一个人躲在无人注意到的树上,抱着一壶酒,远远看着下面的热闹与喧嚣。他不能出现,他若出现,必要引起一番混乱,他自然是不能来抢新娘子的注意力,所以一个人在这树上远远观望着。终于到了拜堂的吉时。闻人红依然还坐在院中里一棵高大葱郁的银杏树上,隔得远,其实并不能看见拜堂的场景,但里面热闹的声音,却清晰的传进耳中。“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交拜!”欢呼声传来,闻人红也笑了,笑着笑着眼中却泛出了泪。他拎起酒壶,朝着堂屋方向举了举,喃喃了声:“红玉,祝你们白头偕老……”闻人红一人藏在树上,一直呆到了深夜。直到整个山庄变得寂静,直到看见新房的灯熄灭。他这才发出一声喟叹,身影一掠便从树上飞出,一身绝顶轻功掠上房顶,身姿飘渺白衣若仙,几个起起落落就掠出了神剑山庄,从到来到离开,未惊动任何人。就像不曾来过。虽然这时已是深夜,可闻人红丝毫没有睡意。平时他可以让自己清醒,但今晚,他需要麻醉,也只让自己麻醉这一次。所以出了神剑山庄,他直接来到了丹阳城里,城中大部分地方都一片寂静,唯独一条长巷,一片莺声燕语。闻人红随意的挑了间青楼。这时候只有这里有酒。他一身雪衣无暇,容颜妖孽,虽还是个少年人模样,却气场强大眼神凛冽,一进门就引来许多人侧目。闻人红也不理会,只要了酒,一个人独坐一桌,喝着酒,冷眼看着台上台下的表演。他虽是相貌绝世,气质不俗,但看着一幅不好惹的样子,所以就算是好色的欢客也只敢偷偷看两眼,没人敢过来搭讪打扰。直到闻人红已醉得大半,听见门外的五更声传来。他知道自己该走了。就算买醉,也不能让自己醉得太难看。他不允许自己醉倒在这种地方。走出了青楼,天还是灰蒙蒙的,他出了城,在城外的林子里找到自己的白马,一身疲惫的伏在了马背上,任由着马儿带着自己朝着与丹阳城相反的方向离去。天彻底亮时,白马忽的在官道上停了下来。闻人红感觉脸上依然还热热的,头也晕晕的。知道自己酒还没醒,听见附近有水声,于是下了马,来到了河边,捧起水想洗一把脸,却在站起时因酒醉,竟一头栽进了河里。河水不算汹涌,但水量依然将他冲往下游。闻人红本来能很轻松的从河里起来,却是放弃了挣扎,只是睁大眼看着头上掠过的天空,任由河水把自己带往了下游。他为了报灭门之仇,负了与自己盟过誓言的青梅竹马,把自己变成了另一个人……—个让自己也觉得恶心的人。这几年来,他都不曾后悔过,只是昨晚见证萧红玉成亲后,他感觉自己似乎是死了,落进水里被冰冷河水包围时,心里不禁想,让这样被带走也好……为了报仇,他失去得太多,一直积压在心中的疲惫,从昨晚到今天,一下压跨了他的精神。连生的意志都丧失了。他不知自己在河里飘了多久,只感觉身子越来越冷。后面被冻得失去了意识。再次清醒,睁开眼时,闻人红发现自己在一片河滩之上,而面前所见,一片有些眼熟的山脉线,让他嘴角露出了一丝苦笑。看来老天也不许他死么。竟直接被漂流到了这里,眼前这座山就叫九霞峰,峰高险绝,是水月宫的大本营,是他这个魔头如今的归宿之地……正自嘲而笑。忽的听见远处一阵脚步声传来。闻人红干脆闭上了眼,连理人的欲望都没有。“哇,这里怎么有个人!”闻人红听见奔跑声越来越近,一个孩童的声音传进了耳中。梁煜背上正背着个小竹篓,手上拿着个小锄头,准备早早的出来到山里挖草药,结果看见河边躺着一个白衣人,连忙跑了过来。梁煜蹲下身,先仔细盯着男主打量,发现他虽闭着眼,但眼珠分明转动了下。知在装昏,也不戳破,只用着手指在闻人红脸上戳了戳,嘀咕着道:“这是哪里来的仙女姐姐,怎么会躺在这里……”闻人红本是意兴阑珊,听见这小孩的话,突然有了想打人的冲动。叫他姐姐,还敢戳他脸!知不知道他在教中一个眼神,就会让教众吓得屁滚尿流?“不知道死了没有。”梁煜看见他脖颈上青筋隐现,知道这人定是被他气着了,却不收敛,又喃喃了声:“这么漂亮的仙女姐姐,要是死了太可惜了,绐我做媳妇儿多好啊……”闻人红另一只泡在水中的手,一下攥着一大把沙。色胆包天的小鬼!还想肖想他做媳妇儿?要他知道他自己的身份,怕不要吓得回家找爹哭……梁煜不懂这人为什么要装死的样子,但还是将手伸到闻人红鼻间探了探,欣喜的道:“竟然还有气儿!仙女姐姐,我马上救你回去……”说着梁煜用着自己小身板,抓着闻人红两只手用力往岸上拖去。闻人红内心吐槽,这小鬼以为自己是大力怪么,本来不想理他,可一想到让他这么拖着走,本就被河水泡脏的衣衫,怕要脏污得没眼看了。于是嘴里发出一声呻吟,软绵绵的从水里坐了起来。“啊!”梁煜惊叫一声,吓得后退几步。闻人红从河滩上站了起来,低头看了眼身上湿透的衣服,上面沾着些泥沙,不由皱了皱眉。梁煜眼中带笑,又眨眨眼,蹦跳着上前,抓住了闻人红的手,惊喜的道:“仙女姐姐,你醒来啦,太好了!”要是在平常,闻人红根本不会理会这样的小鬼。何况他刚刚还敢言语上调戏他。但在河里泡久了,他身体冰凉凉的,小鬼的手来抓着他时,很温暖。不知为何,闻人红便卸下了平常在教众属下面前冷酷狠厉的一面。“这是什么地方?”闻人红淡淡一笑问。“这里是小桥村。”梁煜发现他竟没甩开自己的手,嘴边露出得逞的笑。又拽拽他手道:“仙女姐姐,你身上衣服都湿透了,而且你的手好冰,快跟我回家去煮碗姜汤去去寒吧,不然会得风寒的……”说着,他转头指指身后不远处:“我家就在那边,很近的……”“好,如果小兄弟不嫌打扰的话。”闻人红冲他温软一笑,“那我就去叨扰一会儿了……”梁煜看得眼睛一亮。刚刚他闭着眼睛,虽也觉这人容颜殊丽,但这时睁开眼来,才发现,这张脸最绝之处,全在了这双妙目里,明明带着凉薄气,但看人时,却又仿佛含着情意,总有些媚态。原着里说此人妖孽惑人,就惑在这双眼睛上。他无本故意勾人之意,偏偏眼波顾盼之间,处处撩心,处处动人。尤其他修炼了那邪门功夫之后。更俱有了雌雄莫辩的气质。自己叫他一声仙女姐姐,真没辱没了他。而此时他看着自己时,似嗔似笑的样子,虽是脸色十分苍白,却犹怜人,看得人心里痒痒……“小鬼,你看什么?”闻人红瞪他一眼,没好气的问。他总有点觉得,这小鬼看人的眼神,不像个小孩子,但明明才七八岁的模样,虽那小脸蛋也能看出以后定是个出众的俊美男儿。但现在,他毕竟还是个小鬼,总不至于这时候就开始想女人了吧?未免也太早熟了点。“仙女姐姐笑起来太好看了。”梁煜搔搔头,没忘记自己演绎原主憨厚纯朴的山村傻小伙形象,又略傻气的笑了笑,“咱们整个村,不,包括白云镇上,都没有你这么漂亮的姐姐……”“你这小鬼,小嘴叭叭的倒是会说话。”闻人红倒是笑了。“你这话,对多少姑娘说过?”心中却想,你是未见过我杀人的样子。你若见了,就不会说我漂亮了……“没有,我对天发誓,只对仙女姐姐说过!”梁煜努力摆出诚实的表情,“我从不说谎哦!”说着,紧紧抓着闻人红的手,美滋滋的拉着他往回走。心想,这算是,捡来的媳妇儿嘛?作者有话说在评论中看见有人说我写甜时想看虐,写虐时想看甜,所以你们到底甜还是要虐啊【笑】

第327章魔教教主的追夫日常(2)

一条风景奇丽的山间小路上。—高一矮,一前一后的两人手拉着手,一路倒是惹来了几个村民的侧目。两人路过一处农田,田里有个正在给庄稼除草的农妇。农妇停下手中事物,一脸稀奇的看着二人走了过来。好奇的拉着大嗓门冲梁煜问了句:“这不是老梁家的小狗蛋吗,这大清早拉着的是谁呢,怎么浑身湿漉漉的?”“阿婶,这是我捡的媳妇!”梁煜小脸带笑,分外得意。似乎生怕媳妇跑了,将闻人红手紧紧抓着。也不怕他会不会生气,只是炫耀似的冲农妇道:“阿婶,你看我的媳妇漂亮不?”农妇听得目瞪口呆,又仔细将那闻人红看了又看,心中直犯嘀咕,竟一时之间分辨不出是男是女,说是女人吧,又没见过这么高挑的女人,说是男人吧,也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男人。闻人红脸上喜怒不辩。看那妇人盯着自己瞧,也只微微一笑。分辨不出,她便取笑了声:“狗蛋你才几岁就开始想女人了?简直满嘴胡说八道,不怕回去你大伯抽你一顿板子……”梁煜耸了耸肩。他说的是实话啊……现在不是,以后会是嘛。闻人红看着他小脸沮丧的表情,不由噗哧一笑。那农妇看在心里,便又想,看来是个女人没错了,男人怎么可能笑得这样妖气冲天?—看就是个会勾人的狐狸精。难怪这梁家的小狗蛋,这么小就被女人给勾走了魂。“原来你小子叫狗蛋儿啊。”被拉着走远了,闻人红才闷笑出声,嘲笑正垂头丧气的小鬼。“那是我小名!”梁煜黑着张小脸,说到这个他就想来气。为什么农村人一定要叫这么土气十足的名字。看他气鼓鼓的小脸,闻人红忽然觉得有些可爱。忍不住弯下身去,伸手去揪他的包子脸,“那你的大名呢?”梁煜表情一僵。他竟然被人这样的扯脸!还被问他不太想说的大名!“你不说就算了。”闻人红本来心情很差,这会儿逗这小鬼,倒觉得几分有趣,于是宽宏大量的原谅他满嘴的胡言乱语了。“大名叫梁小二。”梁煜一脸不情愿。但他想知道,还是老实的说了。闻人红楞了下,又噗哧的笑出了声,“我觉得还是叫狗蛋好听,小二这名字,一听就很没出息……”梁煜无奈的耸拉下脑袋。表情沮丧,心中却嘿嘿的笑,谁说没出息了,等我以后把你给娶了,这不就最大的出息了?看他似乎失落,闻人红竟觉不忍,在他头上摸了摸,生硬的安抚:“这就难过了?一个名字决定不了人的—生,这史上还有乞丐最后做上皇帝的呢?”梁煜心下一笑,抬起头,一脸天真的问,“那仙女姐姐叫什么名字?”闻人红表情一僵。他有两个名字,一个为人所知,为人所惧。—个,是他埋葬掉的名字。看着梁煜过分明亮的眼睛,带着小孩特有的天真无邪,不由让他放下了心防戒备,轻轻呢喃着:“我叫……闻人红……”梁煜眨眨眼,又再次抓紧他的手,“那以后,我叫你红儿姐姐,好不好?”闻人红身形一震,表情恍惚了下。红儿姐姐,很多年前,萧红玉也这么叫过他。小时候他第一次去萧府上,萧红玉见到他,也将他当成了女孩子,这般的唤他的……闻人红再次听见这声唤,心中酸苦交杂,涩然的喃喃着道:“好……”梁煜见他神情凄凉,眼神破碎,看着着实令人怜惜,不由上前抱住了他。唯独不满意的是两人的身高差,虽是自己在同龄人中应该算高的,但现在还不到闻人红胸口,想到这,梁煜表情不由冏了冏……闻人红则是呆住。这小鬼真是胆大的很。“红儿姐姐,你的腰好细啊。”梁煜两只手将他腰圈住,比了比,一边抬头看着他,“而且你身上还香香的……”是一种浸人心脾的冷香气,并不浓郁,时隐时现。闻人红在他头上轻敲了下,没好气道:“想不到你这小狗蛋还是个小好色胚子,这嘴怎么总像是浸了蜜罐似的……”嘴上说着,脸上倒也并未真正生气。也许是他让自己想到了第一次见到萧红玉时的样子,也是这个年纪,虽然两人没有任何共同之处。“我说的是实话啊。”梁煜小脸无辜。他说的哪句不是真的?“好了,我浑身湿的,你也不怕脏。”闻人红见他皱着小鼻子小眉的样子,哪还生得起气来,刮了刮他鼻子。梁煜只笑眯眯的,仿佛像个招财童子。又走过了一小段田路,前方出现了两幢挨在一起,带着小院的土房子。左边的正冒着炊烟。梁煜指着右边的土墙房,“红儿姐姐,那里就是我家……”梁煜推开小院的篱笆门,进了土房里,让他先在客屋等着,自己去里面的小屋里抱了一叠干衣,“红儿姐姐,这是我爹娘留下的衣服,你选件自己喜欢的,去里面换上干的吧……”闻人红看了眼,那衣服都是些粗布料子。他又轻问了声:“你爹娘呢?”“爹娘在半年前染病走了,现在我家只剩下我了。”梁煜声音低了些,又笑着道,“隔壁住的是我大伯家……”闻人红楞了下,没想到这小鬼竟是个孤儿。家破人亡的他听见这话,心中一时触动,摸了摸他脑袋,伸手接过那粗布衣,进了里屋换衣去了。梁煜则是去煮姜汤去了。—边在想,他这么爱摸自己头,可不能让他形成习惯……闻人红不懂这小鬼,满嘴叫他姐姐,怎么给他的衣服里面却还有男装。他自然也选择的是男装。而穷人的衣服能穿御寒裹身足够,实在不能讲究什么形制款式。闻人红出了里屋,到了小火房里,看见梁煜正在烧煮姜汤,随意的找了凳子坐下,一边暗中四处打量。还真是家徒四壁啊。“你爹娘走了,你一个人怎么维生?”闻人红随意的问着。又摸摸袖子,这种粗糙的布料,穿着着实有些磨皮肤不甚舒服,从小到大,他还没穿过这种料子呢。梁煜往火坑里送着柴火,一手托着下巴,歪着脸看着他,“我之前跟爹学过草药,平时采药去卖,也会砍柴,等我长大了,可以学种地打猎……隔壁的大伯偶尔也会帮衬我……”原主确实是个很惨的小孩。好在农村小孩,都很小就开始学习干活,不至于娇生惯养。虽他说得轻松,听在闻人红耳中,却另一种感觉。几年前他家被灭门,虽是惨绝人寰,但他爹娘留下的遗产,不至于让他生活无着落,加上他年岁也比梁煜大,所以当时虽悲痛欲绝,但倒是并未吃过什么生活上的苦头。后来进了水月宫,成了宫主的干儿子,自是更没有在物质上有过苛刻。他曾一度觉得自己是世上最惨的人,这时看见这小孩早早丧了父母,却还乐观向上的态度,心中不禁有些动容和怜惜……梁煜似未看见,盯着他打量。闻人红换了身粗布短打,又将湿发解了下来,正拿着布巾擦着,即使这样朴素的着装,白净精致的脸蛋也生生衬出了几分别样妩媚来。闻人红将发擦得半干,看见他正楞楞盯着,故意作冷脸道:“小狗蛋,再这么盯着我看,小心我把你两颗眼珠子挖出来……”梁煜听着这恐吓,心中想笑,但还是作出了一个孩子害怕的反应,惊恐的蒙住了自己的眼睛。“红儿姐姐好凶啊……”梁煜从指缝看了他一眼,又收回目光,嘴里嘀咕着,“那我不看了……”这时火坑上锅里的姜汤已煮开,他连忙去倒上了一碗,放小桌上凉着。“小家伙害怕了?”闻人红嘴角微扬,伸手捏着他下巴,“你之前还敢嚷嚷着让我做你媳妇儿?不知道对方是什么人,就敢说这样的话,这会儿,又被我吓住了,你这小家伙,胆子也没多大嘛……”或许这世上害怕他的人太多了。他竟有些不希望这个小鬼也那样怕他。毕竟他很久,没听见有人敢这样与他说话,还让他觉得那么好玩。“娶媳妇儿重要,但小命也很重要。”梁煜抱着双膝,拉着小凳子离他远了点,眼神怕怕的看着他,小声道:“红儿姐姐虽然漂亮,但我也怕你要挖我的眼睛……”闻人红楞了下。将凳子往他身边挪了些,在他肩膀上拍了下,笑道:“我只是吓你的呢。你说我没事挖你的眼珠子干什么,又不值钱。”梁煜一听,立刻抬头:“真的?”闻人红强忍着笑点头,果然还是小孩子,摸摸他脸道:“不过是提醒你,遇上不知底细的人,不要乱看,也不要什么都乱说,小心祸从口出……”梁煜松了口气,小声辩解,“我没乱说,就是觉得红儿姐姐好看……因为你好看,我才忍不住多看了几眼……”抬头看了闻人红几眼,见他只是笑。不由也笑了,又将桌上凉着的姜汤递给他:“快喝了吧,暖暖身。”闻人红现在不会这么轻易生病,但还是接过喝下。“红儿姐姐,你的衣服脏了,我先帮你去洗了,等干了你再来拿回去好不好?”见他喝完姜汤,梁煜又开始找两人下次相见的理由。抱着他换下的脏衣,放进了木盆泡着。

第328章魔教教主的追夫日常(3)

“不用洗了,脏了就是脏了,扔了吧。”闻人红微微皱眉道。“这衣服其实没那么脏,就是沾着些泥水,而且看着很贵呢。”梁煜还指望用这衣服当个理由呢,不然,他一个魔教的人,跟他一个普通山村小子,用什么来牵连上。闻人红想了想,又轻笑道,“那你就把他卖掉吧,应该能换几两银子绐你补贴家用,算是报答你。”“那怎么成,这是红儿姐姐的衣服。”梁煜猛摇头,上前抓住他的手摇了摇,“这么漂亮的衣服,扔了多可惜啊……”闻人红从进入水月宫之后,就病态似的喜欢纯白无暇的衣服,仿佛在吊唁过去曾经也善良天真干净的自己,所以他容不得衣服上有脏污。但看着梁煜期待的眼神,他突然不忍心拒绝。于是只能无奈的同意:“好吧,那就麻烦小狗蛋帮我洗净了……”梁煜本是一喜,一会儿又苦着脸道:“红儿姐姐,你别叫我狗蛋行不行?”“那叫你什么,梁小二?”闻人红看见他嫌弃的小脸,越看越可爱,伸手在他包子脸上揉了揉,戏谑道:“你不喜欢这名字?”“不喜欢!”梁煜大摇其头,严重抗议,他这么帅的脸,怎么能取这么随便的名字呢!梁煜蹭蹭蹭,蹭近他身边坐着,抓着他手:“红儿姐姐,要不你绐我取个小名吧,我看你应该是读过书很有学识的样子”“你这拍马屁的功夫,倒是一套一套的。”闻人红不由好笑,又见他望着自己的双眼亮如星辰,熠熠生辉,耀如焰火,心中一动,笑道:“那就叫煜吧……”梁煜眨眨眼,还说不是我老婆?“红儿姐姐,我没念过书,不知道怎么写。”梁煜小脸挂着失落。闻人红心中一软,抓过他小手,手指在他手心比划。梁煜得寸进尺的抓住他的手,“红儿姐姐,不知道你家住哪里,要是很近的话,你能不能经常来看我,教我写字啊……我不想当个目不识丁的睁眼瞎……”说着一脸难过的垂下头。闻人红一时楞住。又心想,这小鬼真是很会顺着竿子往上爬啊……可也许是他天真期待的眼神,让人不忍,也许是两人的遭遇有几分相似之处,闻人红发现自己在为他一退再退。他微微笑问:“我平时很忙的,而且,我这个人向来不做亏本的生意……你没有钱,又可以给我什么来交换呢……”“我会讲故事。”梁煜先是一楞,他现在确实是穷光蛋一个,只能图个温饱,这个什么都有的家伙,他不能给什么,给不了物质,就给精神上的快乐。他抱住闻人红胳膊,“我爹在世的时候,绐我讲过好多故事,红儿姐姐你看着好像总是不太开心,我希望能讲故事逗你开心……”“哦?”闻人红心中略异。他只是个孩子,却能看出自己开心不开心?“我现在就给你讲一个关于美人鱼的故事。”梁煜作为个小屁孩身份,实在是不能拿出更多能看的技能,于是只好从他有限的故事库里搜寻,准备给他讲讲《海的女儿》。希望安老爷子别爬起来打他。闻人红平时也好读书,除了经诗子集,别的杂书也有涉猎,但却从未听这这种故事,确实听得来了几分新奇感,直到听到最后,美人鱼化作泡沫,他才瞪着梁煜。这明明是个悲剧,他竟然说能让自己开心?“红儿姐姐,是不是很感人。”梁煜想努力挤出两滴眼泪,但实在哭不出来,只好将脸埋他身上蹭了蹭,“红儿姐姐,你要是那个王子,我是公主,我也会这样救你……”闻人红听得心中一动。不由一笑,果真是少年人的心最是纯粹,当初他见着萧红玉时,说那些喜欢的话,也是这样自然而然,毫无掩饰。只是时世易变……闻人红当然不会对他的话想太多,毕竟他还是个小鬼头。“行了,虽然没把人逗笑,但这小故事还挺有意思,就当是学费好了,我教你一堂课,你就讲个故事,怎么样?”闻人红对别人的亲近还不甚习惯,在他头上轻拍了拍。他不会是在他胳膊上蹭鼻水吧?梁煜立时停了动作,抬头看着他,满脸狡黠的笑:“太好了,这样我就可以经常见到红儿姐姐了……”闻人红总忍不住在他身上,看见了点萧红玉的影子,虽然两人根本完全不相同,也许是那些天真气很类似吧,让他神情一时有些恍惚。正内心百感交集时,梁煜又抓着他道:“红儿姐姐住哪里,一会儿我送你吧……”“就住附近。”他微微笑,又看了看外面天色,叹息道:“这时,倒是应该回去了,有时间,我会来看你的……”梁煜再没理由能挽留他。于是送他出门后,自己抱着木盆去河边洗衣服去了。水月宫,就在小桥村后面的九霞峰上。小桥村的村民,都知道这九霞峰上是魔教的总部,毕竟他们还种着水月宫的地,每月还要给水月宫交租,只是,从来也只是听说,见也只见过小兵小卒,自是没人识得水月宫宫主尊容。便是就在眼前,也是认不出的。因着附近几个村子,都是魔教的地盘,外面的人也不敢进来骚扰,在别处时常出现会被山匪抢劫这类的事,在这几个村庄都未曾发生过。倒是比起别处,也算安居乐业。没有大富,但能保平安。洗完衣服,端着木盆回来,将衣裳晾在竹竿上,梁煜就坐在院子里发呆,开始分析局势。自己年纪还小,对于攻略男主其实倒不着急。现在更重要的是让自己发家致富,脱贫走小康啊。不说以后在闻人红那的面子问题,就是整日只吃些素菜粗糠,是饿不死人,但是,这也只能叫生存不能叫生活,长期下去人会营养不良的……长得瘦不伶丁的,那还能当人老攻吗。不过这原主父母也没给他留下几个子钱,做点什么也要本金。于是梁煜先把闻人红扔到了一边,脑子里一心琢磨着搞钱去了。有了这种打算的梁煜,摺起袖就开干。先是自制了弓箭,又用家里仅剩不多的一些米面,烙制了几块大饼当干粮,简单的做了个小包袱,就拎着出了门。他准备去深山里采些名贵山药,捕猎些比较值钱的动物卖兽皮。九霞峰后面连绵着一大片山脉,就是他的目标。连着一个月时间,梁煜都窝在深山里,白天打猎采药,夜里就随便找个山洞栖身,干粮吃完了就采摘野果,抓来的猎物留下皮吃下肉,采集好的所有东西,全装进了空间戒里……梁煜便觉得,这阵子自己生活得真是如同一个小野人。等到梁煜终于想起自己人类的身份,绕回到了小镇上,先将货物卖掉,回来的时候手上拎着一小袋子大米,另一只手上拎着一只烤鹅。这可是他在镇上最好的楼子里买的。回到了自己的小院,一推门就看见院里坐了个白衣胜雪的美人。梁煜眼睛一亮,心情顿时大好。“红儿姐姐你几时来的?”梁煜一身粗布衣,笑得却像个小仙童,又甩甩手上的烤鹅,“早知道你要来,我就买点酒了……”闻人红秀长的眉微微一挑:“先前也来过一回,但你不在家……小狗蛋,你哪来的钱买肉,不会是去偷的吧?”听见他主动来找过自己一次,梁煜心情更好了。但听见后面的小狗蛋,他小脸就有点沮丧,他怎么好像很喜欢这样叫自己?“我怎么敢偷东西,我这小身板,偷东西让人抓住不是要被人打死?”梁煜一脸正气的挺了挺胸膛,得意的对他道:“红儿姐姐你可不能小瞧人,这钱,是我自己挣的……”说完,他去屋里搬了张小桌子出来。拿了两个盘子,菜刀,像片北京烤鸭一样将皮肉给片了下来,再装碟整齐。绐他递上筷,又去从屋里抱出梁父留下的一坛子女儿红,满满的给闻人红面前的碗倒上,笑眯眯道:“这只烤鹅,就当是孝敬红儿姐姐的……”闻人红心中更觉怪异,这小鬼行事,有时候未免太像大人了些,也许是因为他的家庭,早早的将人被迫催熟了……他便赏脸的端起碗喝了两口,又吃了两片烤鹅。他自是什么山珍海味都是吃过,所以并不觉得稀奇,但那小鬼盯着他时,一脸馋样的表情,让他忽然觉得嘴里的东西变好吃了……“你是多久没吃肉了?”闻人红笑了声,将面前的盘推了过去。梁煜心想,他倒也不是很久没吃肉。他在山里就天天吃呢。只是在山上吃的猎物的肉只是随便烤烤,味道自然是不能跟店里的精细作工相比的,加上他整天在山里跑,运动量大,又在长身体,所以容易饿。所以现在看着好像没吃过似的馋。梁煜便再没顾他,直接捞起一条烤鹅腿啃了起来,反正他是小孩嘛,要什么形象。“对嘛,这才像小孩子。”闻人红见他啃得满嘴油,倒是欣慰的笑了。他觉得这小鬼有时候太像大人。像大人并不是什么美好的事,只能侧面说明其生活的艰难,才被迫的早早懂事,不能如同一般孩子的天真任性,终归是有几分可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