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叶梨提的寻到线索和找到孩子的“重金酬谢”,具体是多么的重金,这个就不能写在杂志上了。毕竟是儿童杂志,还是要视金钱如粪土一些的了。
幸亏之前时候,家里几个孩子,不知是谁那么厉害,竟然能记得某天的彩票中奖号码,还真的买了回来,中了100万的大奖。即便取回来后,就只剩下80万了,在1994年,这也绝对是一笔巨款。
再加上叶梨卖老家的两处房子的钱,叶老师原本的存款等,叶梨算了算,在寻人广告里就表示,如果能寻到孩子,给出具体的地址,就会给出10元酬金,如果只是线索,按照线索价值,给出1000到10000元酬金。
如果能把孩子安全带到她面前,给出的酬金只会更多。
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虽说大海捞针依旧困难,但到底,找到人的几率会更高。
瞧见叶梨肯花这个钱,几个孩子仿佛都松了口气。
叶梨做完这些,却没有继续忙这件事。
她已经从剧情里推测到,小六如今,已经到了那个豪门家庭,被当做那位豪门千金的替身,在那个豪门里面安抚那位豪门太太。至少在物质生活上,暂时是没问题的。
小七的话……那真真是个倔强孩子。
再原身的第一世里,小七因为长得好,还是个聪明的男娃,几次被卖到大山里给人当儿子,结果经常性的逃跑,导致被退货,惹恼了人贩子。人贩子就将小七卖给了一个乞丐团伙,让小七沦为了乞丐。
但在原身的第二世里,小七则是从一开始,就把自己的脸给划伤了,人也装的呆呆傻傻,人贩子心说这不好卖,最后还是给卖去了乞丐团伙。
小七的目标就是这个乞丐团伙,想要混进去后,过上五六年,被乞丐团伙信任,等到后来严打时候,作为内线来帮助破了这个大案。
只是,作为做了这么一桩大事的小七,失去的不只是一张好看的脸蛋,还有双腿,以及,从此无法明面上和亲人正经相认,以免亲人被牵连……
倔强成这个样子的小七,叶梨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当小乞丐呢,只能尽量将小六和小七的照片都宣传出去,让能认出的二人的人更多,小六就没办法去做什么千金小姐,小七也不能去做小乞丐。
二人只能回来叶梨身边。
——或许,这并不是小六和小七心底真实的期盼。小六一心想要报仇,小七一心想要捣毁那个组织,他们都是有目标的决绝的人。叶梨强行改变他们的目标,小六和小七未必会觉开心。
这毕竟不是他们想要的。
可在原身的第二世,小六和小七便是按照他们自己的意愿而活的。但,小六并不幸福,小七也不曾展颜。
那么这一次,叶梨就打算先把他们带回来——人生漫长,即便小六有刻骨的仇恨要报,即便小七想要为那些被采生折割的乞儿们做些什么,那也是他们成年之后才能做得事情。
在小六和小七没有长大之前,他们理所应当,值得一个快乐的童年生活。
嗯,以及一个忙碌的青春学习时光。
只是叶梨虽然做好了决定,要找人却不容易。
小六倒是好找,可小六未必愿意回来。小六现在的那个豪门,是真·豪门,更依附着有权有势的姻亲,还有极佳的名声。这等情况下,叶梨倒是能带着孩子们找上门去,可她未必能把小六给要回来。
至于小七……叶梨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当小乞丐,而且,这个更难说服回来。
小六和小七的事情不能着急,但叶梨既然带着几个孩子出来了,接下来的事情就不能不办了。
原本按照她的想法,是不打算另外挣钱置产的,毕竟,在法律上,原身叶老师和陆有善的婚姻关系还在,她若置产赚钱,那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可看看几个孩子,叶梨心说,得,还是得买房子落户,处理好这几个孩子的学籍问题。
陆爱仁、陆爱义和陆爱礼,这三个孩子还好说。
他们三个都是收养来的,且很小时候,就知道自己是被收养过来的。
他们重来一次,所期盼的,不过是养母不要早死,能够找到养母的几个孩子,而他们自己,不被养父和亲生父母所威胁掌控,一辈子活在他们的阴影里,不得快活。
现在,叶梨没有死,还找到了小五和叶拾遗,陆爱仁、陆爱义和陆爱礼三个,就放了一大半的心。且他们还知道小六和小七也是重来一次的,就更放心了。
只是就算这样,叶梨也要安排这三个好好读书上学,学些他们第一世没有学过的东西,放下家里的家务和对养母的愧疚才成。
而对陆爱智,叶梨心里明白,只要她活着,叶拾遗不再被家暴,叶晓晓不至于真的生活在父亲身边,他就可以不给自己那么大的压力。如果真的有,那么,多学习,多运动,或许能叫陆爱智从那些压力里走出来。
叶拾遗这些年的营养不良、心理问题和身体问题,则需要更多的关爱,家里孩子多,又有叶梨这个亲妈在,日复一日,总能叫叶拾遗将那些暴戾的想法给除去。
至于小五陆爱信,她同样的有心理问题。
小五的第一世里,她被人贩子给卖给了一对结婚十年生不出孩子的夫妻做女儿。
那对夫妻最初对小五自然是爱若掌珠,喜欢的不得了。可等到小五终于在这个“新家”里安稳下来,过了三年快活生活后,那个妻子突然怀孕,养父养母有了自己的亲生孩子!
小五的处境,可想而知。
那对夫妻以为是他们“救”了小五,所以老天爷才赏赐了他们一个亲生孩子。因此也没想着把小五给送走,而是依旧让小五生活在这个家里。但收养的哪里比得上亲生的?夫妻两个便将小五是他们“收养”的事情告知了小五,好教小五知晓自己的“身份”。
知道自己是被好心“收养”的“事实”后,小五果然一下子长大了。
小小年纪,在那个家里什么活都帮着做。连如何照顾更小的孩子都会。如果不是她一直学习成绩非常拔尖,她作为被收养的孩子,都恨不得早早退学,或是打工赚钱,或是在家里干活,报答养父和养母。
直到小五上了大学,还是被养父和养母要求的医科大,学习生活太过繁重,她自己又要兼职打工赚取生活费和学费,才少回家,少受养父养母的影响。
小五学的是临床医学,本科毕业后,就考了硕博连读。幸而学医是养父养母期盼的,她报考的学校是免除学费并会按照成绩给予奖学金的,小五平日里还能打工赚钱,便也不觉特别艰难。
直到她读研二那一年,暑假回家,小妹竟是失手杀人,养父养母要求她去给小妹顶罪。
小五当然是不愿意的。且那时小妹还未成年,既然是未成年,就算失手杀人,也不会被判死刑,就算是真的判个20年,小妹再出来,也才三十几岁而已。人生还有几十年可活。
但养父养母不是这样想的,小妹也根本不愿意被关进去。他们对小五下跪,哭求,说当初如果不是他们肯收养小五,小五就会被卖去大山里当童养媳,哪里有现在的好日子过?
小五早就被洗脑成功,认为自己欠了养父养母一家。连带着学医,并非她的爱好,可养父养母要求了,她还是学了。这会子为了小妹,养父养母对她下跪,小五……最终只能答应了。
结果被判了2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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