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三章 此诗只应天上有(1 / 2)

唐朝好医生 望平安 1957 字 6天前

第一百七十三章此诗只应天上有

王平安在东宫外苦苦等候,大唐太子李治却在崇贤馆里手舞足蹈,兴奋异常!

昨晚便有人来报,说徐州的王平安到了,李治自从习练了“升仙术”之后,身体感觉相当不错,每天打几遍拳,出一身的透汗,一天的精神都很好,所以他是很想见见王平安的。

但宫中自有宫中的规矩,除了皇帝召见臣子外,别人在宫门下闩后,是不能下令打开的。这是为了防止宫中有叛逆出现,打开宫门引叛军入宫。

李世民就是靠兵变才登上的皇位,而他自己立的前太子也造过反,这就让他特别忌讳这种事,李治生性懦弱,自是不敢坏此规矩,所以昨晚就没见成。

他一早便起来了,估计着王平安应该就等在宫外,正要召见,却有人来报,说阎立本进宫面圣,没见到皇帝,只好去了崇贤馆,说是昨天得了一首好诗,想请太子殿下赏鉴!

崇贤馆,也就是以后的崇文馆,不过太子李贤还没出生,所以也不用避“贤”字这个讳,这时还叫原名崇贤馆!

崇贤馆就在东宫里,所以李治便顺路去了,见到阎立本之后,阎立本呈上一首七绝,这首七绝写的太好了,好到简直让人瞠目结舌的地步!

李治酷爱诗文,当然这时代的人没有不酷爱的,他一见这首七绝,顿时就把要见王平安的事儿给扔到天上去了,给完全忘记了!

“好诗,好诗,好诗!此乃传世佳作也,此七绝只应天上有,何时落凡间啊!”李治拍着书桌,大声赞道。

阎立本四十多岁,正是一个艺术家,一生之中的黄金年华,他现任刑部侍郎,官做的不小,事情却是不多,什么事都有手下人去办,他便落得清闲。和朝中其它的大臣一样,只要不当值,便风花雪月,听歌看舞,过得相当地潇洒!

在隋唐时期,风气很是开放,尤其是年轻的才子们,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一大群人带着歌姬,跑到野外,脱光了衣服,大家坦诚相待,光着屁股喝酒吟诗,美其名曰大有魏晋之风!

这种事情要是放在现代,那警察是非管不可的,有伤风化,但在隋唐时期,一般人还不能当众脱光呢,得有一定的才华才行,光溜溜是士子阶层的特权,普通老百姓不可照学,否则便是附庸风雅,有东施效颦之嫌!

阎立本年轻时干没干过这种事,史书上没记过,但他流连于酒肆舞坊,却是事实,估计他那么喜欢画人物,也跟他的生活习惯有关!

昨天,踌躇楼的店主疯了,被急疯的!是因为阎立本的画被提上了诗,画被毁掉的事着急吗?不是,是因为找不到提诗的那个人,他才着的急!

踌躇楼的六楼,是专门招待贵客的,王平安衣着豪华,又骑着白龙马,就凭这个派头,那肯定是大贵客啊,所以伙计才将他请上六楼。而这个六楼是阎立本经常去的,阎大画家经常喝多,还身上总不带钱,所以在踌躇楼留下了几幅图,权当酒资。

其中墙上这幅画,是没法再画到纸上的,就连阎立本酒醒之后,都再画不出这么好的作品了,只能够画师们临摹,所以这幅山水画的的确确是孤本,价值不能用金钱来衡量。

店主对这画爱如珍宝,不想却被伙计告知,有人毁了这幅画!店主能不急么,发了疯似地从家里赶到酒楼,一路发誓要将毁画的人千刀万剐,剁碎了喂狗!

可一到画前,念了那诗,他当时就傻了,伙计们有眼不识金镶玉,那是因为他们识了金镶玉,他们就不用当伙计了,可他却是识得的啊!

这首诗简直妙到了极点,好到了……不是这诗配不上这画,而是这画配不上这诗了!

店主当时就问,写这诗的人呢?伙计们告诉他没抓住,那个公子哥模样的人,溜得非常快,眨眼功夫就跑了!

店主又问这人长得什么样子?伙计们又回答说这人长得獐头鼠目,一看就不是个好东西!

真是人不可貌相啊,长得那么下流,竟然能写出这种好诗来!店主感叹一番之后,又问这人又有什么特征?伙计们说他本人没什么特征,但他骑的马却有大大的特征,是一匹通体纯白的大宛名马,走在大街上,非常之显眼!

店主得知了这些,非常生气,怎么不让他当时把诗写到纸上,此人日后必名满天下,他的墨宝万金难求,咱们店里是专做这种生意的,你们怎么可以放他走了!

和伙计生气也没用,店主亲自抄下这首诗,去见阎立本,说明了此事!

阎立本一见这诗,当时兴头也来了,拍案叫道:“好诗,好诗,好诗!这等好诗足可传世,到底是谁写出来的?诗人现在何处?”

店主人答不出来,只好将伙计们说的话复述了一遍!

阎立本叹道:“人不可貌相啊,那人虽然长得猥琐,却极有文采,当世之人少有能及!”他吩咐店主留意,如果这人再出现,定要报于他知,他定要好好会一会这位大才子!

阎立本兴奋了一晚上,第二天早早便跑进宫来,想要将诗献给皇帝,可皇帝忙着呢,李世民对于人才很感兴趣,对于吟诗作画就没什么兴趣了,阎立本报的又不是什么军机要事,他也就没见,处理别的紧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