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2 / 2)

重回九零年代 决绝 3499 字 7天前

这会儿,小学学完一个单元就考一次,朱云轩和李锐也就都参加了这次考试,他们两个在学校里都是不务正业,盯着他们的人很多,可最后考试结果出来,两个人不管语文还是数学,却都是考了一百分的。

当然,一年级第一单元的考试满分率是百分之五十,他们就算考一百分也没什么好稀奇的。

下午上完三节课,朱云轩就拿着自己的草稿本还有王求真给的奥数习题册去了阅览室,也许是因为他稍稍早退了的缘故,比那些三年纪的同学都来得早,可是李锐却比他来的更早,这会儿正在后面看一本图书馆里的小说。

“《怪盗亚森·罗宾》?”朱云轩看了看那本书,又问:“你这次考的是双百分吧?”

“嗯,我们班三十个考双百的。”李锐开口。

“我本来还想好好展现一下我的聪明才智……算了,上辈子的时候,我到了六年级数学还总是满分来着。”在小学拔尖还真没什么用,到了五六年级数学考满分的,每个班也有两三个。

“我小学六年级的时候,语文一般只有作文扣一分。”李锐笑得眯起了眼睛,他语文从小就好。

“你强!”朱云轩朝着李锐竖了竖大拇指:“对了,你怎么不写你的小说了?”李锐可是个很认真的人,这一个月来,天天无视王求真的眼神坐在最后写跟奥数完全无关的小说。

“我写完了。”李锐笑了笑,拍了拍旁边的书包,他一般都不会把自己的课本拿回家,但他会把那些自己一笔一划写下来的小说拿回家,足足四个厚厚的笔记本,可是重的很的。

“这么快?”朱云轩一开始还每天看李锐写的,后来自己全副心思扑在了奥数上,也就不怎么关注了。

上辈子他其实也挺喜欢数学,就是自己太懒了,从来不肯认真学,这次开始认真地学了,倒是来了兴趣了。

“我每天都能写十来个小时,四十万字的小说,也能写完了。”毕竟是曾经写过一回的,这次重写,各种伏笔暗线处理的比上次好了很多,整篇文也精简了很多。

“恭喜,你打算去投稿吗?”虽然没有电脑,但李锐有的是时间,写作的速度可以说是异常地快!朱云轩翻着手里的几本本子,看到上面用蓝黑色钢笔写的密密麻麻的字迹,不由有些佩服。

李锐的字算不上最好,但是异常端正,让人看着舒服。

“不知道,要重新抄一份比较麻烦,而且真要投稿的话,大概不能以我的身份去投。”李锐自认有毅力,可是这会儿大家都把文章写在稿纸上投稿,这个……

“要不你让你妈给你买个电脑还有打印机?然后让小惠假扮作者好了。”朱云轩依稀记得,这年头电脑已经来到中国了,好像英特网就是就三年登录中国的吧?要是李锐能弄到电脑,也许他还能编写一些小软件,要知道当初,他就曾经在老师的帮助下帮别的企业编写财务软件,还小赚了一笔。

至于小惠,这姑娘没什么坏心思,人还是很不错的。

“先放着吧,反正我又不急。”李锐拿起那几个本子就要收起来,却不想王求真从后门进来了,他看到朱云轩和李锐在一块儿说话有些惊讶,然后就看到了那几本厚厚的笔记本。

“这几本本子上的字,都是你写的?”在一天比一天喜欢朱云轩的同时,王求真对李锐是不喜的,每天自修课他在这里教奥数,李锐却在后面不知道写点什么……

而且,家里有钱又如何?还是要努力才能让自己过上好日子的。

李锐没说话,王求真却已经拿过了朱云轩手里拿着的本子,看到李锐脸色变都没变,也没有不让他看的意思,他就翻看起来。

里头写的是一个年轻人被绑到一个岛上,正是闻名江湖的断肠岛,他被关在房间里,却想出了种种法子逃了出来,又在岛上发现了一个被关押的武艺高强的囚犯,而对方挂在嘴边咒骂的人跟他母亲同名同姓,他跟对方打了一架,才知道对方咒骂的正是岛上的岛主……

并不是什么连贯的剧情,估计自己手里的笔记本只是中间的一本,里头的故事却写的很吸引人,不管是岛上的女侍还是主角还是那个囚犯都刻画的入木三分,等有人陆续来了,王求真才放下了手里的本子:“这书叫什么名字?你是从哪里抄来的?”

王求真可不觉得一个六岁孩子能写出这样的东西来。

“我不知道。”李锐开口,他看得出王求真对朱云轩抱着很大的期望,如今朱云轩是跟着三年级的人在一起上奥数,那么下个学年,朱云轩是不是就要跳级去上四年级了?如果真是如此,他也不能落下了,不过,他认识这么多的字已经很难得,要是自己写……

王求真看了李锐一眼,他觉得一个六七岁的孩子能字

迹端正地写这么多字还是很难得的,不过这时候上课铃声响了起来,他也就没有继续再问什么,反而认真地讲起课来。

可惜的是,他还在讲着课的时候,窗外就走过来一个高大的男人,那人在窗户外头看了几眼,李锐就收拾了书包从后面悄悄地离开了。

“爸爸。”李锐有些惊讶,他不明白李跃怎么会突然来找他。

“锐锐,等过了国庆长假,爸爸就能过来陪你了。”李跃一把把儿子抱了起来,这些日子他越来越喜欢抱自己的儿子了。

“爸爸?”李锐有些惊讶。

“锐锐不是想让爸爸来这边做衣服吗?爸爸就打算在这里开个厂帮人做衣服了。”李跃挺高兴的,现在所有的一切就快准备就绪了,等过了十一,厂子就能开出来了,第一批订单也已经有了——帮上海的建筑工人做工作服。

工作服,只要材料用得好质量好就可以了,别的不行,李跃相信这一点自己还是能做好的。

“真的?”李锐没想到事情这么快就能做好,倒有些不敢相信了。

“当然是真的!锐锐,我看那个朱云轩的妈妈还挺会做衣服的,到时候让她来厂里上班,负责设计,也顺便管理一下厂里的女工,你说好不好?”李跃这么说,一边是为了送个人情,另一边,也是希望在儿子面前卖个好。

“嗯!”李锐点了点头,他看得出来,朱云轩那么努力,也就是希望父母能过上好日子,而姜月秀能有份稳定的工作也是很不错的,而设计……他和朱云轩都记不起太多后世的设计,但暂时还是能弄出几样来的,先凑合着好了,以后要是真能做大,跟朱云轩说的一样做窗帘做床上用品其实也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

“那你今天先跟爸爸回上海吧,你哥哥明天也会过来的。”提到那个郑笑晴跟前夫生的孩子,李跃略有一丝不自然。

他跟那个孩子从来都是没话说的,以前李锐还小,跟对方也没什么交流,现在要一块儿住六天……

哥哥?李锐嘴巴动了动,干脆不说话了。

郑笑晴的第一个儿子,在他离婚的时候愣是被她抢回了郑家,自然也就姓郑,名字叫郑天奇。郑天奇从小被他的外公外婆养大,接受最好的教育,自己本身也是一个很争气的人,他比李锐大八岁,上辈子李锐被扔去军营的时候他就已经混出自己的一片天地来了。这也就罢了,郑天奇二十四岁结婚,上辈子他出事前,他嫂子就已经生了一儿一女了。

对李锐来说,郑天奇就是高高在上他所不能接近的,其实郑天奇对他也不错,可是两个人总是不能像真正的兄弟一样亲昵,从小生长环境和接受的教育截然不同,甚至于说话都说不到一块儿去。

郑笑晴,不是一直都很放心地把郑天奇扔在北京的吗?这次……不会是因为自己的缘故才把郑天奇接来的吧?

李锐被接走了,朱云轩却依旧很努力地做着题目,奥数题有不会做的很正常,朱云轩上辈子常常只能做对一半的题目在班里却也不算差,可到了如今,他却是用足了劲打算攻克所有的难题的。

重生一次,要是他只有小学的时候可以遥遥领先那就太没用了!所以这些日子,朱云轩从来没有松懈过一天,他就不信他这么努力,本身也不笨,还会比不过那些要从头学起的同学!

朱云轩这天回家的时候,带着跟王求真借的奥数教材——七天长假总不能浪费了,然后一回家,他就看到很多人围在大伯家的门口,凑近一看,才看到那是一个小型绞肉机,被朱成功用钉子固定在了一个长凳上。

相比于岁数已经大了,没有什么进取心的朱阿大,朱成功是有心好好卖肉卖出个名堂来的。因为以前朱云轩揽下来的那个给包子铺送肉的生意,他每天都能卖掉一只猪,然后,看到包子铺的人每天拿了两把大刀卖肉,他突然就想到了要买个绞肉机。

以后,可以给包子铺的人绞肉末,也能帮菜场里卖肉丸子的人绞肉,也许,他还可以顺便卖肉末?

“云轩!”看到朱云轩,比朱云轩早放学的朱秋月马上叫了起来,笑得眯起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