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2 / 2)

乱世宏图 酒徒 4848 字 4天前

营地内正在鏖战的汉军步卒看到自家骑兵大展神威,士气瞬间暴涨。手中长枪快速挥动,将正在翻墙的土匪们一个接一个,就像扎蛤蟆一样刺了下去。忽然发现身后动静好像不太对的悍匪们,则军心大乱,一边与营地内的汉军周旋,一边惊慌地回头。很快,攻势就再也坚持不下去,调转头,乱哄哄地逃得远远。

“传令,别追了!集中所有力量,正面凿穿营门!”又一次被弄了个灰头土脸,北方绿林道第二号人物,独眼狼孟凡润大声吩咐。

他的左眼在一次火并中被射瞎,只剩下右面一只眼睛可以视物。然而,却丝毫不损于他在太行山中的威望。特别是在最近一段时间,总瓢把子呼延琮久病在床的情况下,靠近泽、潞两州的大小山寨,几乎个个都被他拉拢在手,个个都开始唯其马首是瞻。

“凿穿,凿穿!”其他几个山大王们,气急败坏的重复。以十倍于猎物的兵力,却迟迟没有任何建树,反而被猎物硬生生从身上咬下了好几大块肉。对他们这些人的声望,绝对是个重大打击。如果再拖延下去的话,哪怕泽州守军,没胆子赶过来救援韩重赟等人。他们自己麾下的大小喽啰们,也会开始怀疑此战的价值。也会开始偷偷地保留力气,以备不时之需!

“呜——!呜——!呜——!”负责传令的喽啰兵们,奋力吹响号角。将几个山大王的共同决定,一遍遍向四下里重复。

“呜——!呜——!呜——!”四下里,各寨喽啰纷纷以号角回应,每一声,都充满了愤怒与焦躁。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黑漆漆的旷野中,低垂的苍天下,数不清的号角声来回激荡。宛若饿急了眼的狼群,在对着天空发泄心中的绝望。

“呜——————————————!”猛然,一声低沉的牛角号,将先前的所有声音撕得粉身碎骨。

号声起处,汉军左二都忽然向前开始移动。不似左一都和左三都,他们移动得一点儿都不快,甚至有点儿对不住骑兵的名声。

他们的队形,也与前面两支骑兵截然不同。不是那种便于穿插冲刺的楔形,也不是常见的修长型攻击三角。而是一个方方正正的石块,带着马蹄击打地面的“轰隆”声,缓缓前推。队伍的正前方,没有任何突出点。四十杆骑枪,在马背上被端成了笔直的一道横线。

第四章 虎雏(十)

每排四十杆骑枪,每杆枪之间的距离不足六尺,每两匹战马之间,则仅仅可容纳下乡邻的大腿和金镫。

总计五排骑枪,前后两排之间,距离只有丈八。稍稍超过骑枪自身的长度,后排的枪锋,紧追着前排马尾。

两百汉军健儿排着呆板的方阵,踩着同样的步伐,缓缓向前。

如果不看他们的下半截,没人会把他们当作骑兵。如此密集的队形,只有步卒发起进攻时才会采用。而步卒对于这种齐整的方阵,通常也无法维持太久。一旦敌我双方发生接触,有的人自然会因为身手高超而突前,有的人则很艰难才能杀死对手,或者倒在对手枪下,他们所在在的位置自然会向内塌陷。因此用不了多长时间,整个方阵前半部分就会变得犬牙交错。

但是今天,宁子明却异想天开地,将步卒方阵给搬到了马背上。将骑兵进攻时灵活、犀利、迅速等诸多优势尽数丢弃,退而选择了像步卒那样尽最大可能地列阵而战。为了避免队伍因为移动过于缓慢,而成为羽箭的重点照顾目标。他甚至给每一名骑兵都配制了一面木头做的盾牌。戳在马鞍上,就能护住整个前胸。盾牌右侧还专门留了一个半月型豁口,刚好能架住骑兵紧握于右手中的枪杆。

数名绿林好汉策马急冲而至,看到忽然横在自己必经之路上的枪林,脸上明显露出了一丝愕然。这不是骑兵!任何稍有作战经验的人都知道,骑兵的强大攻击力,一半儿来自于胯下战马的速度。一旦失去速度优势,骑兵在单打独斗中,甚至连最普通的朴刀手都不如。后者完全可以凭借灵活的步伐跳到骑兵侧后,然后趁着战马艰难转身的功夫,给马背上的骑兵致命一击。

然而,谁也不能说那整整五排缓步前冲的队伍,是一伙长枪步卒。虽然他们舍弃了速度,但居高临下的优势却依旧在。并且他们也轻易不会落单,两名相邻的骑兵之间几乎没有任何空隙,盾牌贴着盾牌,马镫蹭着马镫。无论谁想绕到一名骑兵的身后,都必须先承受两到三杆骑枪的攻击。

“稀嘘嘘——!”没等绿林好汉们从错愕中恢复清醒,他们胯下的坐骑抢先做出了反应。奋力将身体侧转,几乎贴着对面的骑兵方阵向两翼奔逃。

作为聪明而又敏感的动物,战马出于本能地,避免将自己和主人送进险地。然而,这个本能,今天却断送了其主人的性命。被战马带着侧转身体的绿林好汉,很难再对骑兵方阵产生威胁。而缓缓向前移动的骑兵方阵里,却至少有三到四杆骑枪同时刺向了他的身体。

“啊——!”被刺中的好汉厉声惨叫,凄凉而又不甘。论武艺和马术,他们个个都能打对面十个。可是他们连施展武艺和骑术的机会都没有,便被迎面而来的骑枪给扎成了筛子!

“轰!轰!轰!轰!”整齐的方阵继续向前。冰冷的枪锋上,染着星星点点的红。作为第一批尝试新战术的骑兵,左二都的弟兄们个个同样震惊异常。几乎没有人敢相信,平素对骑术要求最高,同时也最为惨烈的马上对决,竟然会变得如此简单!

你几乎不需要做任何动作,只要努力保持队形即可。敌将会主动往你的枪尖上撞,并且在相撞之前的一瞬间,还会被其胯下的战马带着侧转身体,露出防御最为虚弱的软肋!

你也不需要考虑如何躲避敌军的攻击,左右两侧紧挨着自己的同伴,胯下战马根本没有改变方向的余地。此时此刻,人和坐骑都只剩下了一个最简单的选择。向前,向前,杀死对手,从对手的尸体上踏过去,直到前方空无一人。

“呃!呃!呃!呃!呃!”几个反应速度足够快,及时拉住了坐骑的绿林好汉看着缓缓前推的骑兵方阵,嘴里发出绝望的悲鸣。

以往的骑兵对决,双方摆出的都是纵阵。交手的瞬间也都是一对一,一击不中即扑向下一个,绝不会出现一个人同一瞬间需要应付三人以上,或者停下来马来互相对砍的局面。而现在,他们却弄不清楚自己究竟要同时面对几杆骑枪,也找不到任何空隙与敌人错镫而过。只要两军相交,就是一个打一群!

“轰!轰!轰!轰!”正在小步加速慢跑的漠北马,可不管对面的人是否停下来观望。食草类动物合群的特性,使得它们在彼此靠近时,本能地生出一种安全感。而只要整个队伍中大多数的同伴都在继续前进,它们就不会单独停在原地。只会随着大队迈动四蹄,无论挡在前路上的是虎豹还是豺狼。

“奶奶的!”虎头寨大当家张黑虎朝地上狠狠吐了一口浓痰,大声叫骂,“真他奶奶的邪门儿。走,好汉不吃眼前亏,咱们绕到侧面去!”

“绕,绕侧面去!”周围骑着马的绿林好汉齐声响应,纷纷拨转坐骑,设法躲开方阵的正面。四十匹战马并行,宽度不过百步。只要避开正对着方阵这一百步的宽度,大伙就可以重新从攻击其侧翼,给刚才稀里糊涂死去的其他豪杰讨还血债。

他们的想法非常聪明,只可惜,此刻战场上的骑着马的绿林好汉只是少数。九成以上的其他山贼,都没有坐骑,只能徒步接敌。看到庞大的骑兵方阵朝着自己头顶压来,他们也本能地选择了避其锋樱。一时间,骑着的好汉与徒步的豪杰你推我搡,彼此争相夺路,居然在战场上挤成了一个个疙瘩,谁也无法达成最初的目标。

“保持队形!”“保持队形!”“保持队形!”汉军骑枪方阵中的为数不多的老兵们,扯开嗓子向四周提醒。作为战场上摸爬滚打多年的幸存者,他们对战机的觉察远超过常人。经历了最初的震惊之后,迅速就意识到,己方看似胡闹的骑兵密集方阵,是今晚大伙脱困的最佳选择。顿时一个个抖擞精神,将平素训练时要求的动作,不折不扣地执行到底。

“保持队形!”“保持队形!”“保持队形!”方阵中的汉军新兵,嘴巴机械地重复。对于骑战,他们心中并没有太多固定概念。既然宁将军觉得密集阵形好用,既然老兵们主动带头,大伙就毫不犹豫选择追随便是。反正换一种阵形和作战方式,效果未必如眼前好。大伙也未必能打得如此轻松。

在老卒和新兵们的齐心协力下,骑枪方阵,变得愈发严整。像一把笨重的梳子般,沿着略带一点向下坡度的地面,笔直地向下推进。遇到挡路的敌军骑兵,碾过去直接扎成筛子。遇到挡路的步卒,也是碾过去直接扎成筛子。

他们的速度算不上快,漠北马也从不以速度见长。然而,他们在行进时,却不带丝毫停滞。一伙来不及躲避的绿林朴刀手,转眼间就推翻在地,然后不见踪影。一伙绿林弓箭手慌慌张张地射了几支雕翎,然后撒腿向两侧奔逃。跑得最快的十数人侥幸逃出生天,跑得稍慢的数十人,却被骑枪接二连三地戳倒,然后被马蹄踩成一堆堆肉泥。

“呀——!”眼睁睁看着一百多名同伙,连个泡都没冒,就被骑枪方阵活活碾死。紧跟在弓箭手队伍后的一伙山贼,立刻士气崩溃。想都不想,转身向后逃去。唯恐跑得太慢,步了弓箭手们的后尘。

另外一队长枪手正奉命前来阻敌,队伍被自家溃兵一冲,立刻四分五裂。而结不成硬阵的长枪兵对上骑兵,等同于主动送死。是以连续努力了两次都没能收拢队伍之后,领军的绿林头目立刻选择了放弃。将身体一转,果断加入了逃命的队伍。

“保持队形!”“保持队形!”“保持队形!”骑枪方阵中的新兵和老卒,齐齐扯着嗓子互相提醒。声音越来越高,越来越高,气势直冲霄汉。

太过瘾了,这样打仗才叫打仗。与自家左二都相比,周围的敌军,全都是被捕猎的野兽。你只要策马追上它们,就可以轻松地将他们干掉,不必考虑自身伤亡,心里也不会有任何负疚。

不,眼前的敌军连野兽都不如!被捕猎的野兽当中,难免还有野猪和狗熊,情急之下反扑,尚能逼得猎户们退避三舍。而此刻的山贼草寇们,却几乎没有丝毫还手之力。要么被当场戳死,要么撒腿逃命。即便偶尔有人停在原地顽抗,攻击力孱弱得也如同调转屁股的野驴。

“保持队形!”“保持队形!”“保持队形!”他们大声叫喊,不断缓缓地加速,加速,再加速。就像沿着山坡向下滑动的一方巨石。

谁也不敢说他们快,但凡是主动避让到两翼者,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呼啸而过,来不及对他们发出任何反击。谁也不敢说他们的队伍庞大,但凡是挡在他们去路上者,却无不惨叫着死于非命,却始终无法令他们停留分毫!

第四章 虎雏(十一)

“怪不得他当初要换漠北马!”杨光义的眼睛迅速眯缝成一条细线,盯着渐行渐远的左二都骑兵方阵,浮想联翩。

若论短途冲刺,辽东马能将漠北马甩得看不见影子。可若是论负重能力和长途快步行走,则漠北马无疑是天下第一。此外,漠北马还有笨拙、反应迟钝和对危险敏感度不高等诸多缺点,刚好用来适应战场上血腥与嘈杂。

“他总是这样!”韩重赟则在马背上,昂首挺胸,满脸自豪。“我就知道他不是不懂辽马的宝贵!谁把他看成傻子,谁才是真正的傻子!”

最后一句话,打击面儿可就有点儿广了。令他身边的几个指挥,纷纷红着脸摇头。然而,大家却谁也没心思跟韩重赟较真儿,所有目光,都紧紧盯在左二都的将旗下,盯在那个缓缓移动的骑枪方阵上。唯恐稍一分神,就与和百世罕见的奇景擦肩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