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1 / 2)

相比之下,洪秀全其实远没有林清的天分和才干,所以他的事业起初远不如林清之顺遂。

他首先在自己的同学中传教。由于他的成绩在同学中算拔尖的,所以他在同学中还蛮有威信。加上道光十八年的那场大病尽人皆知,所以他说动了同学冯云山和堂弟洪仁玕。

然而,再往下,他的事业就难以为继了。官禄布附近的人都是看着他长大的,知道他到六岁还尿床,九岁时偷村东头黄阿公家的红薯被追得哭爹喊娘,不可能相信他是什么真命天子。有一次他到邻村传教,居然被人当成犯了疯病,按到担架上给抬了回来。屡受挫折,他只好和冯云山相约“云游天下”,到外面碰碰运气。洪仁玕对科举还有一点幻想,忙着赶考,没有参与他们的冒险。

两个人首先想到了大城市广州,那里人烟繁盛,应该有戏。然而,广州人根本没耐心听这几个乡下人说“胡话”,整个经济发达的珠江三角洲都走遍了,连一个人也没动员到。没有办法,他们又回头北上,进入消息闭塞的山区,这里倒多少有了点收获。历经磨难,他们终于掌握了中国秘密宗教的传教规律:一、只有在偏僻落后的地区,人们消息闭塞,头脑质拙,容易屈从于命运和鬼神,因此容易入教。

二、免费治病,是传教的最佳手段。

三、教主应该尽量神化自己,减少与教徒进行近距离的直接接触,以避免被人发现其口臭、六指儿之类暴露其凡俗属性的细节。

于是,他们干脆长驱西进,来到大山丛中的广西,寄居洪秀全的表兄黄盛均家。

1845年前后,广西桂平、贵县的山村中流传着这样一个消息:从广东来的一个洪先生,曾经上过高天,见过天帝,被天帝封为太平天子,来到这里,劝人向善。洪先生有特异功能,“能令哑者开口,风瘫怪疾,信而即愈”。不管多么重的病,只要找他摸一摸头顶,口里念诵念诵,就会霍然而愈。求洪先生治病的人越来越多,不过洪先生很难见到,通常都是一个叫冯云山的人传话。这位洪先生平时居住在深山之中,来去无踪,一般人轻易见不着。据说有一个打柴人在山上遇到洪先生卧在一块大石头上睡着了,变成了一条盘在石上的白龙。据说这位洪先生还会腾云驾雾,一日行千里。

洪先生和冯云山到处劝人敬拜上帝,劝人修善。“云若世人肯拜上帝者,无灾无难,不拜上帝者,蛇虎伤人。”还说,几年之后,天下将会大发瘟疫,信教的平安无事,不信的得家破人亡。

虽然费尽心机,发展了一百多个信徒,可是洪秀全的生活没有多大改善。因为深山中的这些穷苦人根本无力供养他们的教主。表兄家连着几个月的红薯粥实在倒了洪秀全的胃口。这样当教主,还不如回老家继续当“孩子王”。于是他对冯云山说:“表兄家苦,甚难过意。”意思是别传什么教了,还是回家过安稳日子吧。冯云山意志坚定,不同意撤退,二人“语言有拂逆”。洪秀全一甩袖子,撇下冯云山,自己回老家去了。

如果没有几年后意外获知冯云山在广西传教获得巨大成功,洪秀全也许就此抛弃宗教家的身份,重归正常社会秩序之内,继续做大清朝的顺民了。如恩格斯所说,历史需要巨人,就肯定会产生巨人。但是这个巨人不会是意志薄弱的洪秀全。

回到花县之后,洪秀全继续做起了私塾教师。然而“孩子王”的生活过了不久,他又厌烦了。他已经屡屡被证明是一个做事没有常性的人。他突然脑筋急转弯,既然自己对基督教这么熟悉,为什么不加入真正的教会,做一个领工资的职业宗教工作者呢?对于一贫如洗的他来说,这也是一个非常诱人的前景。

1847年3月下旬,洪秀全来到广州,到传教士罗孝全那里学习基督教理。罗孝全对于一个中国人主动来“寻求真理”十分高兴,留他学习几个月后,组织了对他的面试,以决定是否让他受洗。洪秀全的前几个问题都回答得还不错,但是在一个不怎么重要的问题上,他却犯了错误。

《太平天国的文献和历史》记载,罗孝全是这么说的:“成为教堂的一名成员并不是某种雇佣,也与金钱无关。我们不应出于邪恶的动机而加入教堂。”

那意思就是说,入教不是为了谋生,也不是为了发财或者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

这一下,洪秀全慌了。“受洗后获得教堂职位的薪金,在当时是正常的事。”(《太平天国的文献和历史》)别人都有工资,难道偏不发给我?他马上回答:“我穷,没有生活来源,加入教堂将丢掉我的职业,我不知以后将怎样维持生活。”这句话坏了事,教会认为他动机不纯,他没能入教。

懊悔不已的洪秀全只好收拾行囊。他不想再回家面对那些笑容中暗含讥讽和怜悯的父老,于是决定重回广西去找冯云山,继续拿山寨版基督教碰运气。一路上,他都在后悔自己的愚蠢回答。细想一下,他提的根本不是个问题:入了教,教会自然会给自己资金。还是自己的脑筋太笨了!

因为这一偶然,“洪秀全与基督教会擦肩而过”。如果他顺利入了教,很有可能以一个温饱而体面的传教士为职业了此一生,这个偶然推动了他命运的又一个转弯。《天国的陨落》因此这样评论道:“这是洪秀全一生中的一大转折点,对洪秀全本人乃至近代中国的历史进程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起义

中国的农民起义,是世界历史上独一无二的现象。

自秦始皇以来,每隔百十年,华夏大地上就会有一次农民起义来“沉重打击地主阶级的统治,调整生产关系,迫使后继王朝调整统治政策,推动历史前进”。那些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我们耳熟能详:陈胜吴广、红巾黄巾、瓦岗寨梁山泊、李自成洪秀全……除去这些大型起义之外,地区性、局部性的起义更是遍布中国历史的每一页。据学者们统计,仅清代,清初以后二百多年间,散见于《清实录》的农民起义就在三百次以上,每年平均逾一次半。

然而,略略翻一翻世界史,我们就会惊奇地发现,“农民起义是历史前进的动力”这一规律似乎主要在中国有效。西方的农民起义为数甚少。西欧从公元八世纪起,史书上才出现农民起义的记载,从那时起到十六世纪,八百年间,几十个国家里数得上的农民起义总共不过七八次。西方没有一个王朝是被农民起义推翻的。西罗马帝国存在了一千多年,内部矛盾也曾十分尖锐,但没有发生一次导致改朝换代的全民族革命。

中国的农民起义使命是改朝换代,规模巨大。而西方农民起义则更像是一种社会运动,破坏性远较中国为小。公元1024年的法国布列塔尼起义,以恢复古老的村社制度为目标。1525年爆发的德国农民战争,主要目的是宗教方面的——为了增进“上帝的荣耀”,实现“基督教兄弟之爱”。997年,诺曼底农民举行过一次大起义。一位编年史家记载说,这次起义的原因是农民要“按自己的法规来使用森林附属地和水源”。

如果把起义简单地等同于革命,我们几乎可以推导出这样的结论:中国农民是世界上最革命、最尚武、最关心政治的农民。

可事实显然不是这样。众所周知,中国农民是“世界上最好的老百姓”,是世界上忍耐力最强、最能吃苦、最能承受社会不公正的一个群体。

这样的一群人甘愿以生命为代价来选择起义,解释只能有一个——他们别无选择。

中国农民被称为“民”“百姓”,而西方农民被称为“农奴”。从字面上看,中国农民的社会地位远高于西方。然而事实恰恰相反。

中国农民是世界上被控制得最严密的一个群体。

早在商鞅和孟子时代,政治家们就已认定,只有让农民处于既不“转死沟壑”,又无“余粟”、“余力”、“余智”去“舍本而事末”,使他们世世代代“死徙无出乡”,才能保证天下太平。从极早开始,中国政治家们就发明了“户口制度”和“保甲制度”这双重控制体系,天涯海角内的每一个村庄、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都被毫无遗漏地织入国家行政网络之内。在这个控制体系中,居民们一生下来就被登记注册,不许随便迁移,不许随便改变职业,并且相互监视,实行连坐。一家有罪,邻里遭殃。

这种控制,实际上比西欧那种庄园农奴制度对农奴的束缚要严密得多。

与此同时,历代政府又坚持不懈地阻断民间社会自发组织的渠道,厉行打击民间的宗教组织和集会结社行为,使农民在政治上永远处于一盘散沙状态。比如元代政府禁止汉人划龙舟、赶集、夜间点灯。靠白莲教红巾军起家的朱元璋登基后立刻取缔了白莲教。大清律则明确规定,百姓之间结拜兄弟是犯罪行为。

如此严密的社会控制,目的当然是为了“万世一系”,为了能够最大限度地剥夺农民们的财富以供养自己。中国政权对农民征课的各种租税,实际上总是远远超过官方字面上的“十五税一”、“三十税一”之类的限额。从战国到明清,两千多年间,中国的农民,只有在农民起义后建立的一个新王朝初期的三十年内,能够在温饱之后略有所余。而其余大多数时间里,他们都处在为温饱而奋斗终生的处境之下。中国农民的生活水平和欧洲农奴比起来要低得多。据学者推算,去掉赋税后,中国农民人均占有粮食通常低于640斤。而中世纪欧洲一个农奴的年粮食消费量就达到1070斤。而且,就连这么低下的生活水平,也时常被大的自然灾害和社会动乱毁坏。

专制权力只会越来越贪婪。每当一个王朝进入它的中后期,庞大的官僚机器和官僚队伍总是像肿瘤一般,进入无法抑制的膨胀阶段。与此同时,人口越来越多,人均占有资源越来越少,越来越多的人掉落到基本生活水平线下。饿殍遍地、鬻儿卖女,是每一个王朝末期必然出现的悲惨景象。

西欧的农奴不仅比中国商、周时候的“众人”、“农夫”具有高得多的独立性,就是较之秦汉以后的“百姓”也拥有较大的自主活动余地。他们吃的是面包和肉。他们当然也有可能受到过度的侵害,但是由于西方社会从来没有发展到如中国这样高度一元化、高度刚性的状态,所以农民们在与领主利益发生冲突时,往往有各种反抗的渠道,比如联合起来向国王进行请愿。欧洲国王的王权是脆弱的,国王也需要依靠普通百姓的力量,来与贵族博弈。这样,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形成一定程度的契约关系。当内部矛盾发展到一定阶段时,被统治阶级有渠道进行申诉,不同利益集团会坐到一张谈判桌上来协调各方的关系。这就是西方社会没有中国这样多而且剧烈的农民起义的原因。

中国农民却没有类似的申诉渠道。他们是被堵住了嘴巴并且被分割成一盘散沙的“沉默的大多数”,是社会中最容易受损害的群体。他们没有组织起来推举自己的代言人来与其他阶层博弈的可能,而“青天大老爷”在史书中出现的次数又太少。拦轿喊冤、进京上访,不但困难重重,而且成功的概率实在太小。在忍无可忍之时,他们也会自发选择聚众示威甚至小规模暴乱等手段来进行抗争。然而,不幸的是,他们的抗争几乎从来没有成功过。这种自发组织起来的行为,触犯了历代统治者的大忌,帝王们对这类行为从来都是严厉打击,决不手软。

让我们来看一个典型案例。

乾隆皇帝统治后期,由于人口激增,地租迅速上涨,在全国许多地方出现了佃户要求减租的社会风潮。一开始,这种申诉活动是和平的,老百姓通过直接向县令跪求或者罢市的方式进行。然而,官府不是不闻不问,就是敷衍过去。于是,有的地方采取了比较激烈的行动。乾隆十一年,福建人罗日光等人“聚众会议”,暴力抗租。群众性的暴力事件触动了帝国最敏感的政治神经,这一事件立刻被报告到皇帝那里,乾隆很快专门下达了谕令:罗日光等借减租起衅,逞凶不法,此风渐不可长,著严拿从重究处,以惩凶顽,毋得疏纵……

乾隆皇帝本人是一个非常重视民生的君主。他当政时,曾多次普免天下钱粮。甚至,他在诗文中对饥肠辘辘的百姓也颇具同情、怜悯之心,至于“所愧泽末薄”“辗转增叹息”一类悯农自责之句更是比比皆是。但是,当“安定”与“百姓疾苦”发生冲突时,他毫不迟疑地选择了前者。他担心以下抗上的“刁风”一开,会威胁到“纲纪”,逐渐动摇大清的基础。对此类群众闹事,他必亲下谕旨,屡屡强调“此等刁风,不可长也,当严拿务获首犯奏闻”、“严行究治,以惩刁风,毋得稍存姑息”、“刁风由兹斯长,不可不为远忧也”,要求各地官员务必把动乱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关于民众与政府的纠纷,乾隆帝讲过一句至为精彩的话:“州县乃民之父母,以子民讦其父母,朕岂肯听一面之词,开挟制之风。譬如祖虽爱其孙,必不使其恃恩反抗父母,此等刁风断不可长!”

官员是民之父母,那么皇帝自然是民之祖父了。祖父虽然爱孙子,但是绝对不会助长孙子反抗其父母的恶习。因为,你今天反抗了父母,明天你就会反抗祖父。

这就是君主专制统治的逻辑。

在这种思维的禁锢下,政府面对百姓,永远是一副严厉的面孔,绝不认错,从不退让,永远保持着不断逼近的姿态;百姓面对官府,永远是一种恐惧、躲避和驯服的表情,永远只有不断退却、无限度忍让这一种选择。一方过于蛮横,缺乏约束;一方过于懦弱,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在这样一个没有自我纠错能力的传统社会里,当官进民退到逼近生存这一底线时,只剩下造反这一种可能。

“造反”,在旧时代的语言里,是最丑陋、最罪恶、最让人避之不及的两个字。

造反不仅意味着一个农民要冒满门抄斩的风险,而且意味着他要与自己的世界观、道德规范或者说“纲常”为敌。广大农民们受的教育是“造反有罪”。正如宋江所说,上山入伙,“上逆天理,下违父教,做了不忠不孝的人,在世虽生何益?”。

只有死到临头时,农民们才会把手伸向身边那本来可以属于他们的粮食:民有不甘心死亡者,始相聚为盗,而一二稍有积贮之民遂为所劫,而抢掠无遗矣。间有(被捕)获者亦恬不知畏,曰:“死于饥与死于盗等耳!与其坐而饥死,何如为盗而死,犹得为饱鬼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