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的社会成员,对等级差别珍视得如同眼珠。违反这种等级差别,后果是极为严重的。
在天王府大门外高悬十余丈的黄绸,用朱红色书写了直径五尺的大字,数里可见,上面写的是:大小众臣工,到此止行踪;
有诏方许进,否则雪云中。
雪云中就是云中雪,“刀”的意思。就是说任何人不得靠近,否则杀无赦。
天王府内的金龙殿,只有首义六王可以进入,其他人绝对不得入内。洪秀全曾就此事专门发过指示:天王降诏曰:“顶天侯,尔今日得在金龙殿内坐宴,是天父大开天恩与尔者也。以理而论,惟朕及胞等始可在此金龙殿设宴。若至幼主以后,皆不准人臣在金龙殿食宴。设若臣有功者,欲赐宴以奖其功,只准赐宴于朝厅,断不准在金龙殿内君臣同宴,以肃体统也。此一事极为关系,当记诏以垂永远也。”
这件事为什么“极为关系”,必须明确记诏下来并且要“垂之永远”,洪秀全没有说清楚。他的许多话用不着清楚,那都是上天的昭示,人民照着做就行了。
太平天国社会中,人们绝不可以下犯上。太平天国明文规定:各王驾出,侯、丞相轿出,军人百姓如不回避,冒冲仪仗者,斩首不留。除了这些高级官员,社会其他阶层也一样尊卑分明:“凡尊官自外入,卑小官必须起身奉茶,不得怠慢。”下级见到上级,必须起立致敬,违者将受到肉刑直至斩首等处罚。
《太平天国》载:有一次,负责给燕王秦日纲看马的一位太平军士兵在燕王府门前闲坐。正巧东王杨秀清的同庚叔,也是拜把子兄弟的叔叔,从燕王门前经过。燕王的马夫忘了起立致敬,令这位同庚叔当场大怒,命人把马夫打了二百鞭子。这还不算完事,事情报告到杨秀清后,最终的处理结果是——对这位敢于不尊礼仪的太平军战士处以“五马分尸”的酷刑。
七
正如燕王牧马人的悲剧所展示的,太平天国的文化中严重缺乏对人的生命的尊重。
太平天国领袖生活中唯一的遗憾是没能用上太监。这并不是因为他们不赞成太监制度,而是因为他们没能拥有这个技术手段。事实上,刚刚进入天京,洪秀全就命人“制造”太监,但是没能成功。潘旭澜《太平杂说》载:“太平军要为天王府制造一批太监,但又缺乏有经验的医生,对割什么,怎么割,敷什么药,都不了然。于是,将四千(一说三千)多童子兵胡割一通,大多数流血不止而马上死去,少数不久之后也因创口溃烂而死。”对于此事,清代民间涤浮道人《金陵杂记》的记载是:“贼取十三四幼童六千余人尽行阉割,连肾囊剜去,得活者仅五百余人。”官方记载则有向荣在上奏皇帝的奏折中所提到的太平天国“近更阉割幼孩,死者甚众”。这一直是太平天国高层生活的一大遗憾,杨秀清对天国社会的这个“不足”一直念念不忘。潘旭澜《太平军中的童子兵》记载,过了几年,杨秀清“令李俊良主持,再找一大批童子兵阉割,虽没有像第一次那样大都阉死了,但也还是以失败告终”。清朝这边,张德坚《贼情汇纂》的记载是:“癸丑八月,杨逆下令选各馆所掳幼孩十二岁以下、六岁以上者二百余人阉割之,欲充伪宦官,因不如法,无一生者。杨逆知不可为,又诡称天父下凡指示,再迟三年举行,以掩群下耳目。”
太平天国政权人道精神的缺乏还体现在他们的法律中。太平天国的战斗力来源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来自前面提到的宗教宣传,另一方面就来自杨秀清建立的严明的纪律。
杨秀清和朱元璋一样,都是迷信纪律的铁腕人物。罗尔纲说:“进入南京之初,杨秀清就首先整顿营规,立法安民。凡新克复地方,安民严令一出,何官何兵无令敢入民房的斩不赦,左脚踏入民家门口的即斩左脚,右脚踏入民家门口的即斩右脚,法立令行,严严整整,真正做到了他向人民保证过的‘圣兵不犯秋毫’的严明纪律。”
事实上,这种纪律不是严明,而是严酷。法律学者说:“天国刑律对重罪和轻罪甚至轻微过失,在量刑上几乎没有什么区别。”确实,生活在太平天国之内,你有太多“机会”被砍掉脑袋。
《太平天国》一书中有描述,在太平天国内,如果举行“讲道理”时发现你两次无故不到,则“斩首不留”。礼拜仪式三次缺席,也“斩首不留”。《太平刑律》上明文规定:“凡各衙各馆兄弟倘有口角争斗,以及恃强斗架,俱是天父所深恶,不问曲直,概斩不留。”除此之外,如果在干活执勤时口出怨言,也是斩首:“凡挑濠沟筑土城,一切军中事务如有口出怨言者,斩首不留。”至于辱骂官长、私留“妖书”、唱邪歌邪戏、饮酒赌博者,一概斩首不留,甚至连剃胡须、刮面等,也“皆是不脱妖气”,也得斩首示众。
其实“斩首不留”在许多情况下并不是最严厉的惩罚。在《太平刑律》六十二条中,除了四十三条“斩首不留”外,还有三条“点天灯”和“五马分尸”。
所谓“点天灯”,主要用于太平军中那些犯通敌谋反或老兄弟犯有强奸妇女的重罪者,但犯轻微过错者在长官的盛怒之下也可能被处以此刑。具体做法是“将人自顶至踵,裹以纸张麻皮,入油缸内浸片刻,倒植之以松脂白蜡堆足心,用火燃之”。
“五马分尸”则是“以笼头络颈,和发绫缠,系于马后足,四肢各系一马,数‘贼’齐鞭之,瞬息肢解”。
除此之外,还有“凌迟焚灰”等更为严酷的刑罚。最为恐怖的则是关于连坐的规定:“凡有反草通妖之人,经天父指出,通馆通营皆斩首”,甚至“不遵条规当娼者,合家剿洗”。
《太平天国》记载,张德坚对此评论说:“‘贼’之灭亡,则在虐民无人理。诸伪制皆足以亡之,而尤以伪律为至酷耳。”这虽然是统治阶级的看法,但也并非毫无事实依据。
八
人们历来批评晚清政府外交政策的愚昧颟顸,特别是对外礼仪上的不识时务,其实太平天国政权在这一点上比清政府走得更远。
定都天京后,西方各国的公使对这个“新兴王朝”都充满好奇和期待。他们认为,这个信奉“上帝”的政权,应该比清政府更文明、更进步、更好打交道,因此纷纷派人前来考察。谁知道,他们看到的一切,远远出乎先前的想象。
1853年,英国驻华公使文翰兴致勃勃地率团来到南京。没想到,这个基督教政权对待“洋兄弟”的态度,居然比清政府更自大、更傲慢。文翰派他的随员密迪乐作为联络员进城交涉,密迪乐刚刚进入王府见到北王,周围的士兵就大声喝令他下跪,密迪乐断然拒绝,与太平军争持起来,最后捎回一封信作为这次交涉的结束。文翰打开天国给英国的这封文书,发现开头赫然写道:“尔海外英民不远千里而来,归顺吾朝。”他明白了这个政权的对外观念,只好黯然返航了。
这种礼仪之争一直成为太平天国与西方国家交往的最大障碍。太平天国认为他们是天朝上国,外国夷人前来必须以进贡的身份,匍匐在地,乞求天国恩典,太平天国才能与他们交往。外国公使当然难以接受这种方式。后来“顶天侯”秦日纲在见法国公使布尔布隆时,公使要求与他并坐在大厅里,他则要求公使必须坐在他的下位,双方就这样谈崩了。
在对外公文中,太平天国又拾起清政府已经摒弃的宗主国对藩属国的居高临下口吻,美国公使麦莲刚来到南京,就接到这样一道来自太平天国的“指示”:输诚者必须备办奇珍宝物,……尔等果能敬天从主,我朝视天下为一家,合万国为一体,自必念尔等之悃忱,准尔年年进贡,岁岁来朝。
西方人本来对太平天国持乐观态度,但与天京政权接触之后,他们迅速调整了外交重心,不再理睬太平天国,而是倾向支持清政府。
过于迅速的腐化
一
一般来讲,基于旧政权的腐败而建立的新政权,总会展现出一副蓬勃向上、清新有为的崭新面貌。而太平天国这个阶段为时甚短。从一开始,太平天国政权就展露出强烈的腐化欲望。攻占武昌之后,洪秀全不是致力于考虑如何打破清军的围困,而是派出士兵在武昌大肆搜求财宝美女,在武昌又建立了天朝门、天朝殿,铸造“金龙头金玺”,令军民进贡献礼,挑选嫔妃。定都天京后,他更是迫不及待地一头扎进享乐之中。
定都天京后,洪秀全的生活过得比所有皇帝都气派。他“朝晚两食,掌庖用金碗二十四只,备水陆珍馔,杯箸亦用金镶,后尔用玉盆玉杯,群贼多效之”。
传教士富礼赐记载了他在天京访问时亲眼见到天王进膳的情形:“忽然间,声音杂起,鼓声、钹声、锣声与炮声高作——是天王进膳了;直至膳毕,各声始停。”天王进膳,不但要击鼓奏乐,竟还要配上炮声,古今中外只此一例。
而杨秀清等诸王的排场也不小。外国人记载他们的见闻时说:“每天早上八点,有八百到一千名穿着体面的女子跪在第二位(杨秀清)的门口听候吩咐。”
而杨秀清出行时的排场更为搞笑。
太平天国官员出行,仪仗上较传统有极大创新。底层农民出身的太平天国上层,将农民风格、农民气派、农民趣味发挥到极致,其中最有特色的是杨秀清,人称“如赛会状”:仪仗多达千数百人,走在前面开道的是大锣数十对,龙凤虎鹤旗数十对,绒彩鸟兽数十对,这都不算出奇。出奇的是随后还有许多人舞着一条长约数十丈的洋绉五色龙,高丈余,敲锣打鼓地在杨秀清大轿前开路,杨秀清的大轿由五十六人抬行,轿后跟着属官近百名。队伍的最后面,仍然是一条数十丈的长龙收尾。把舞龙舞狮之类引入官员仪仗,体现了太平天国精英们不羁的创造力。“以此炫骇愚民,以为尊贵无比,若天神然。”
太平天国高层的农民趣味最典型的体现就是“黄金崇拜”。当时的英国翻译官富礼赐,在《天京游记》一书当中这样写道:“天王有王冠以纯金制成,重八斤;又有金制项链一串,亦重八斤,而他的绣金龙袍亦有金纽。”“身穿金纽绣金龙袍,乘坐由美女手牵的金车。”据说连天王府的尿壶,娘娘们骑马用的马镫都是用黄金打造的,洪秀全本来还计划用金子打桌子,打灯台,但是发现,太平天国控制区的所有金子都已经用光了,只好作罢。
二
由于缺乏励精图治的意志,由于没有政治经验,更由于他们拒绝知识分子进入政权核心,所以太平天国政权自始至终都是一个原始的、没能充分发育的、具有浓重底层性格的政权。在以严刑峻法为法宝的杨秀清死后,它马上变得软弱混乱。从政治纪律、管理水平、政治效率诸方面看,它都不如它的敌人——已经大大衰落的清政权。
首先,太平天国的政权结构很混乱。它没有一套成熟的官僚体系,天京城里各王府均为小朝廷,机构重叠,系统紊乱,用《贼情汇纂》的话说就是“纤芥之事,必具禀奏,层层转达,以取伪旨”,行政效率相当低下。
其次,杨秀清死后,洪秀全缺乏抓牢权柄的意志力,中央软弱涣散,党争迅速发展起来。洪秀全喜怒无常,对人忽用忽废,几派交替得势,朝事混乱无章。在这种情况下,腐败在太平天国政权从上到下迅速蔓延开来。当上帝信仰破灭后,升官发财成了这个政权运转的最大动力。太平天国后期选拔干部,一看上面有没有人,二看花多少钱。
《天国的陨落》一书的作者认为,血缘是太平天国后期用人的第一标准,杨秀清的表兄、外甥、姐夫,并无才能,但均获高官。甚至连给他治病的医生也因为讨得他的欢心,位高权重。而起义之初就一路攻城拔寨、战功显赫的罗大纲,却位列这些人之下。钱多钱少则是第二标准。天京事变之后,买官卖官大行其道:“司任保官之部,得私肥己,故而保之。有些有银钱者,欲为作乐者,用钱到部,又而保之。无功偷闲之人,各又封王。外带兵之将,日夜勤劳之人,观之不忿……”
强烈进取之心消退后,太平天国统治集团的全部精神都沉醉于追求升官发财之中。《立法制喧谕》载,洪仁玕的说法是,文武百官“动以升迁为荣,几若一岁九迁而犹缓,一月三迁而犹不足”。据《天国的陨落》,时人记载,在太平天国政权后期拜年时,太平军相互问候,都用“高升”。拜年者进门齐喊“升官发财”,对上级祝贺“老大人高升”,上级回答:“大家高升。”甚至在宗教仪式中的祝词也发生了变化。《金陵癸甲纪事略》载,太平天国礼拜之时,人们念的赞美经最后一句本来是“魂得升天”,到了天京后,却被某官改成了“功成名就”。
在太平天国官场上,晚清官场的种种弊端一应俱全,且都发扬光大,出于蓝而胜之。官员赴任或者升官,要部下送“开印钱”,部下则又分摊给百姓。清朝官员这是私下索送,太平天国则公开以公文索要。比如,一八六二年七月二十七日,浙江诸暨许军帅札示师帅,说:“现在义大人开印,饬办各色货物,每都(都是基层行政单位)派费钱三十千。”六天之后,又发来公文,说:“前奉张大人面谕,以现在首、梯二王暨余大人次第开印,每都师帅各派费洋八十元,断不能少。限于二十日缴齐,今又亲自来局坐收。”建造王府,日常应酬,吃喝玩乐,过生日,都要摊派给百姓。有记载,听王陈炳文的妻子做寿,单是嘉兴县王店镇就被摊派了三千两银子。
三
太平天国的地方治理能力也不算高。
在长达十多年的革命过程中,太平天国始终没有建立起正规的地方财政体系,物资供应一直靠抢劫或者“包租”。
英国驻宁波领事夏福礼的报告中提到,在太平天国后期,对新占领的地区,他们先是大抢三日:“关于太平军的军饷问题。作为一条业已确立的规定,叛军士兵不领饷银;他们像海盗一样靠劫掠为生……可能是作为一种补偿和对作战英勇的一种奖赏,似乎在业已占领而当地居民未及逃脱的城市,太平军士兵被给予整整三天的时间去做他们想做的任何事情——施展一切暴行,在光天化日之下做出一切令人憎恶的事,三天过后,所有的妇女都被禁止留在城里……任何东西都抢,无论是实物还是现金。如果占领某城后抢掠到的物品为数极多,那么,士兵们都能从奖赏中捞到好处;相反,如果该城没有什么油水可捞,太平军便以堪做表率的耐心等待更好的时机。”抢过之后,太平军才开始在地方上建立“包租制度”。他们在地方上选择旧衙役、旧绅士或者地痞流氓来作为代理人,需要什么东西,就向他们下命令:然后,附近地区被迫向叛军捐献供给物资(几乎所有的事例都是如此)。例如,宁波周围的农村被迫按照配额,交纳大米、猪、家禽、蔬菜和农产品之类的食物来供养军队。我曾经亲眼看见被迫运送这些供给物的农民将食物等东西运到城里,他们的脖子上套有铁链和绳索作为服役的标志……
包租制肯定会产生严重后果。这些敢于替太平天国包租的人,都是铤而走险的大胆之徒,而太平军对他们又没有什么监督考核机制。所以他们的贪婪残忍,超过清政权的征收者十倍甚至百倍。上面要求收一百两,到他们这儿,就可能变成二百两、三百两甚至一千两,如《天国的陨落》所记:“其收漕也,仍用故衙门吏胥,仍贪酷旧规,以零尖、插替浮收三石、四石不等。百姓大怨。”定都天京后,太平天国官僚队伍迅速膨胀,官员们大肆追求物质享受,所以虽然洪秀全声明“轻徭薄赋”,但摊派下来的任务远远超过老百姓的负担能力。再加上“包租者”的层层加码,趁机搜括,老百姓的生存状况远不如清政府的治下:三月,菜麦勃然兴起,贼忽而要米数百石,忽而要金数百两,忽而要水木工作衣匠,忽而要油盐柴烛,忽而要封船数十,忽而要小工数百,时时变,局局新,其横征暴敛莫可名状,师、旅帅亦无可奈何,虽鸡犬不宁也……现青黄不接,挪措丝毫无告,粮食极贵,丝织无利,家家洗荡一空,已所谓室如悬磬。而贼之迫催严比,无出其右……而贼目催粮,愈加严酷,勒乡官,具限状,非捆锁,即杖枷,乡里日夜不宁。农家……甚有情极自尽。
苏属一带,贼氛尚恶,现又借征下忙以助军饷。各户无租,仍复苛捐,知不归城主,均军、师帅取肥私囊。吕厍戏场、博局亦系师帅爪牙所开,日往花船,消耗不少。
这些包租者的后盾是太平军的武器。“到太平天国后期,太平天国地方政权从允许地主收租,到保护地主收租,甚至派兵镇压农民抗租。”所以他们对抗租者异常残忍。嘉兴盛泽设的筹饷总局,连人们使用“洋钱”都要上税。一洋要交七十文。“有某生偶有一洋未用印,锁至公估庄内,打折胫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