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萱心里是很仰慕和推崇沈清的,而一个女孩子对一个男人的仰慕代表着什么呢?程萱不清楚这份感情到底是什么,只是一想到自己有可能会嫁给他就会脸颊发烫,坐卧不安,觉得心里热乎乎的。
可是程萱也会忧虑,因为她并不了解他啊,他俩唯一的接触也就只是那次下棋了,她不知道他家里面的情况,不知道他以前的生活是怎样的,不知道他喜欢什么,讨厌什么,最重要的是,她不知道他做的这一切到底是因为喜欢她这个人,还是只看上了她的身份。
程萱迷茫了,但是当她看着那盒子里盛开的梅树时,她突然觉得沈清应该是可以相信的吧,爹爹和哥哥都说他好呢,她也应该相信他。她要是真的嫁给了他,他们可以一起作画,一起赏梅,他还可以教自己吹笛子……程萱用双手捂住通红的脸颊,只露出一双眼睛在外面,这双眼睛光亮璀璨,犹如夏夜里最亮的星。
这天程萱正在研究笛子,她在想自己也是从小学习笛子的啊,可为什么就没有沈清吹的那么好听呢,说不定哪天可以去前院找他请教请教。程萱一想到能见到沈清就满心欢喜,还想着什么时候去合适呢。这时橘心前来禀告:“姑太太和表小姐来了。”
程萱此刻心情正好,也不觉得自己的姑姑烦人了,就让她们进来。
程柔一进来就拉着程萱的手,笑着说道:“在干嘛呢?”
程萱甜甜一笑,说道:“在吹笛子,好长时间不练了,都生疏了。”
旁边的秦瑶听后垂下了眼。
程柔笑着说:“多练练就好了,咱们的萱萱这么聪明,肯定吹的比宫廷里的乐师还好听呢。”
程萱连忙说:“那可比不上呢”,心里却在想,只要能和沈清吹的一样好听就好了。
程柔就和程萱说起家常来,口气温柔舒缓,脸上一直带着柔和的笑意,秦瑶坐在一旁倒是有些沉默,不知情的人看了,还会以为程柔和程萱才是亲母女呢。
程柔这边刚说天冷了要做一件狐裘,然后像是想到了什么叹口气说:“要说咱家的姑娘最是享福,在闺中的时候有爹娘兄长疼着,想要什么要什么,一旦嫁了人啊,就成了别人家的媳妇,好的东西要先供公婆用着,这要是嫁到了公侯之家还好,要是家底儿稍微薄一点儿的,别说狐裘了,羊皮做的衣服也不一定能穿上呢。”
程萱的笑容有些淡了。程柔接着说道:“我就是个命苦的,当初瑶儿他爹是个读书人,长得俊,看着温文尔雅的,我一眼就相中了,母亲那时让我再好好想想,我不听,非要嫁他,嫁给他之后生活到一起了才觉得苦来,像这些首饰衣服什么的还没什么,有钱就能买得起,只是跟以往的手帕交倒是越来越疏远了,为什么呢?人家嫁的是高门大户,你嫁的一个是读书人,这都不是一个圈子的,人家可不是看不起你吗?必要的时候,你还得巴结人家呢。”
程柔看着程萱的脸色越发不好,心里暗喜,只嘴上不停:“生活苦也就罢了,若是有人知冷知热的疼着你也好啊,只是这些读书人啊,表面上看着都是知礼的,结果净做没良心的事,我这一辈子算是毁了……”
“娘~”
秦瑶一脸不赞同的神色,程柔怒道:“你爹就不让说了,他当时不就是看中我的身份才娶我的,成亲之前还信誓旦旦地说要对我好一辈子的,结果没过几年就嚷着要纳妾,我不同意还说我不贤良,我算是看透读书人了,表面上光鲜,实际上都是负心人,只想要我侯府的权势。”
程萱的脸色已经很难看了,指甲深深地插进手心,下唇都已被牙齿咬出了印。秦瑶对着程柔说:“姐姐好像累了呢,我们走吧。”
程柔看着程萱的样子十分满意,应了一声,施施然地就走了。
第14章
日子一天天的过着,很快就进入到了十二月份。俗话说进了腊月就是年了,京城一天比一天热闹,镇北侯府也越发忙碌起来,每天来拜访的送礼的络绎不绝,庄子上也会送来账本和年货。这天沈清在屋里给家中写信,自己已经出来三个月了,也不知道父亲和妹妹在家里如何。
要说沈清来到这个地方虽然家是穷了一些,但沈清却很重看原身的父亲和妹妹。原身的父亲沈秀才是一个很温和的男人,不管是对沈清还是对妹妹沈沐都很疼爱,在妻子去世后也没有续弦,反而是一心一意的照顾着两个孩子,后来家里条件好了以后也不是没有人劝沈秀才再找个妻子,沈秀才却拒绝了,别人以为是沈秀才怕孩子吃后娘的苦,沈清却知道除此以外,还因为沈秀才一直惦记着去世的妻子,沈清不止一次地看见沈秀才对着妻子的牌位出神。沈清自己是一个薄情的人,但对沈秀才这样的人却很敬重。
原身的妹妹沈沐则是一个很乖巧的小姑娘,今年十三岁,眼睛又大又亮,笑起来脸蛋上有两个浅浅的梨涡,沈清记得自己刚穿来的时候她才八岁,就会在厨房里做饭了,因为个子太小够不着锅台,就在下面垫一块土坯,她会甜甜地叫自己哥哥,还会给自己缝补衣服。沈清上辈子没有兄弟姐妹,在这里倒是有了这样一个妹妹,对她也是打心底里疼爱的。
沈清正在想家人,就听到外面传来“啊啊”的大叫声,那叫声越来越近,马上就要到沈清的屋子里了。沈清不用看都知道是谁,但还是放下笔走到外面,刚到门口,就看见程钰像一个小炮弹一样冲了过来。
沈清双手抱胸靠在门栏上,一副看戏的架势:“呦,这次又是什么东西追你了?”
“鹅,大白鹅,一直追着我不放,都差点儿啄到我屁股上了呢。”
程钰扶着膝盖上气不接下气,一副劫后余生的样子。这样的场景最近常常发生,庄子上送来的鸡鸭鹅一类的,本来都是好好的关在笼子里的,结果程钰每次都要去把笼子打开,还非要拽人家的毛,这肯定被追啊,关键是他每次被追都往沈清这里跑,聪慧如沈清也不知道这小子是怎么想的。
程钰的个子大概到沈清腰部,沈清还是蹲下来问道:“你很闲吗?”
程钰立即站直回答道:“我每天读书很忙的,可辛苦了。”
沈清想:好嘛,你这是形成条件反射了啊,小小年纪都已经混成老油条了,真是深得你哥的真传。
沈清侧着头又问道:“真的很忙吗?”
程钰小脸绷着,很是认真地说道:“真的,连玩的时间都没有呢。”
程钰今年不过七岁,还是个孩子呢,被林氏养的白白胖胖的,现在端端正正的站在沈清面前,婴儿肥的脸蛋儿上还带着刚刚跑动形成的红润,白里透红甚是好看。沈清不由地想起妹妹沈沐,再看看程钰,心想就带你出去乐呵乐呵吧。
沈清站起身来整整自己的衣服,一脸可惜道:“那就太不凑巧了,我本来准备出去逛一圈,还想着你要是闲的话可以和我一起,现在看来是不成了啊。”
沈清最后的音调拖的老长,作势就要走,突然感到自己的袖子被人拉住,沈清低头一看,程钰正睁大眼睛看着自己,嘴中说道:“爹爹教我做人要有礼貌,如今沈大哥有请,我怎能不从呢?我们还是一起出去吧。”
沈清眼中漾开笑意,只面上还是严肃道:“这怎么能行呢?钰儿你是要好好读书的,沈大哥我怎好打扰你呢?”
程钰脸上开始急了,后突然想到什么又接着说道:“夫子常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书已经读的很多了,还应多出去出动走动才是啊。”
沈清看着程钰开始感慨起来,这活脱脱跟他老子一个样啊,一样的善变加厚脸皮子,以后绝对是当官的一把好手。
……
沈清就带着程钰一起出去了,沈清问程钰:“你想去哪儿玩啊?”
程钰思考了一下说道:“就红楼吧,我大哥说红楼是个好地方,可我还没去过呢。”
红楼?如果沈清没记错的话,这好像是个青楼吧,沈清低头看看还一脸稚气的程钰说道:“你现在这个年纪去红楼还不太合适,不如我们换个地方吧?”
“哪里?”
“跟我走。”
沈清带着程钰来到了花鸟市场,这里卖各种各样的小动物,小猫小狗鹦鹉乌龟的什么的都有。程钰以前从来没有来过这里,一到这儿就跟小狗出去遛弯儿一样的兴奋起来,东跑跑西看看,沈清让程钰的小厮看好他,自己慢慢地逛起来。
程景说这个月初五就是程萱的生日了,自诩为绅士加未婚夫的沈清肯定要送礼物的,送什么呢?沈清作为一个现代闷骚老男人,深知如何讨女孩子的欢心,便想着过来买个小可爱。沈清找了半天,终于在一家店里找到了自己的目标——又衰又可爱的八哥犬。
巴哥犬在这个朝代有但是并不是很多,主要是因为现在的贵族们养巴哥犬的少,也就是说八哥犬还没有流行起来。沈清蹲下看着萌丑萌丑的两只小狗,想着小姑娘会喜欢这样的小狗吗?一定会的,没看到程钰都在那两眼放光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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