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2 / 2)

被点了名,刘思齐苦笑一声,脱了自己的上衣,就趴在了床上,老烦说了,针灸只是在背部。

小林霜拿出随身携带的银针,麻利地在蜡烛上烤了烤消毒。因为这是她头一次施针,所以,没有人给她打下手,所有的工作都由她自己独立完成。这也是老烦对她考核的一项内容。

给银针消完毒后,小林霜右手捏起其中一根银针,听清楚老烦的指令后,左手在刘思齐的后背上划了一下,又从右边再划了一下,直到两条虚无的线在中间汇聚成了一个交点,她才按住那个穴位,右手轻捻,慢慢地刺了下去。

因为是头一次在人体上施针,小姑娘难免有些紧张,连捏针的手都有些颤抖,不过好在,老烦没有不耐烦地催促,林媛几人更是像屏住了呼吸似的,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郑如月担心丈夫,即便看不得这样拿针扎肉的场面,但还是坚强地守在一边,紧紧捏着手里的帕子,不敢言语。

若说最紧张的莫过于在床上趴着的刘思齐了,本来自己心里就害怕担忧,看到大家那紧紧绷着的脸更是提心吊胆了。不过,他自己当试验品,总比媳妇儿当试验品要好。

想象中的疼痛没有袭来,就跟蚊子咬了一下似的,刘思齐提着的心慢慢放下。感觉到小林霜的手从自己身上拿开了,刘思齐长长地呼了一口气,而后便隐隐觉得刚刚被咬的那个地方,有些微微地发麻发酸。在针灸前,老烦就跟他说过,只要有这种感觉,就说明穴位找对了。

刘思齐提着的心终于可以完全落回到肚子里了。

万事开头难,第一个穴位找对了,接下来的穴位也就不是什么难事了。小林霜找穴位找的很快,在找了四五个之后,就再也不用像一开始那样划线了,只是按一下就能找到了那个穴位所在,而且一找一个准儿,连老烦都忍不住露出了赞赏的笑容。

郑如月身虚且体寒,所以老烦给她针灸时找的穴位不少,没想到小丫头竟然一个一个地全都找对了。

老烦得意地冲着刘思齐挑了挑眉:“怎么样?我徒弟是不是比外边那些庸医强得多?”

刘思齐一边穿衣裳,一边大笑:“对,您的徒弟,当然厉害了!”

一旁的林媛也欣慰地抚摸着小林霜的头:“那是,这么聪明,也不看看是谁的妹妹。”

老烦一看他们又是给自己贴金的,又是给小林霜夸奖的,就是没有他的事,不满地哼了哼,胡子一翘一翘的。

见识了小林霜的能力,刘思齐两口子也就放心了,当即就决定让小林霜来给郑如月针灸。

老烦说过,针灸要连续一个月才能结束,而郑如月的身子实在是太过虚弱,经不起每日的来回奔波。所以,林媛就决定让刘思齐两口子全都在福满楼住下,反正福满楼后边有个小院子,既清静又干净,平时根本没有什么人住的。正好可以给他们两口子住下来。

刘思齐还担心这福满楼的消费太贵,不想住,但是一听夏征说林媛现在也是福满楼的东家之一了,才又震惊又不可思议地住了下来。

其实,最好的是让刘思齐两口子回林家坳里住,但是现在厢房还没有盘炕,实在是没有他们能睡觉的地方。所以,也就只好委屈了小林霜,每日里跟着她来回跑了。

不过小丫头一点也不觉得累,反而还高兴地很。索性就跟林媛说,自己也要住在福满楼。

林媛当然不放心她住下,可是一想有郑如月和刘思齐在,又禁不住小姑娘的软磨硬泡,最终还是答应了。

所以,自从小林霜在福满楼住下来以后,后厨里便每天都会丢吃食,今儿是刚炒的菜没了,明儿是给顾客炖的参汤没了。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每次都能在厨房门口找到已经被瓜分地干干净净的盘子和碗。

二楼雅间里,小林霜一边打着饱嗝,一边听老烦给她讲解关于手札上的疑问。

老烦呢?则一边剔着牙,一边指着手札上的字给她讲,还时不时地念叨一句“今儿的菜有点咸了”。

小林霜连连点头,也不知道同意的是他讲的内容,还是最后那句嘀咕。

刘思齐两口子既然要住下来,当然得回家跟家里人说一声了。而且郑如月的病快好了这么好的消息,也得回家报个信儿才行。

林媛刚刚给郑如月施完针,累的睡着了。刘思齐就趁着这个功夫做了林毅的马车回家收拾东西去了。他们可是要住一个月的,换洗衣服和银子总该拿一些的吧。

不仅如此,刘思齐还顺道去了岳父岳母家一趟,把老烦的话原封不动地叙述了一遍。郑家老两口儿就只有郑如月这一个闺女,听到闺女有望痊愈还有可能会怀孕的话,当即激动地热泪盈眶。

看到小妹如此有出息,林媛心里也欣慰不少,当天就带着小妹回了林家坳,把她的光荣事迹和郑如月有望怀孕的事跟外婆说了。

范氏盼孙子盼得眼睛都快要瞎了,高兴地都不知道该说啥了,一个劲儿地抱着小林霜又是亲又是哄,“乖乖乖乖”地叫个没完。

老太太不光是高兴儿子有后了,更是高兴儿媳妇儿身子会痊愈了,这下笼罩在他们一家头上的阴云总算是要消去了。

刘氏因为生不下儿子在村里被百般指点,殊不知,郑如月因为身子弱,在村里也是受到了各种非议。甚至还有人背地里撺掇着自家闺女去勾引刘思齐的,不过好在刘思齐爱妻心切,对那些人全都视而不见。

林媛这下也放心了,郑如月终于不用再违逆自己的心意给刘思齐纳妾了,等有了孩子,他们肯定会更加幸福。

京城前往驻马镇的官道上,两辆马车一前一后奔驰着。一辆奢华且招摇,另一辆则奢华却低调。

后边那辆马车明显要比前边那辆落后许多,一个茶寮前,后边的马车突然停下,跳下一个丫鬟打扮的女子,拎着一个漆红色食盒,从食盒里拿出了一只镶金边的雕花茶杯,在茶寮里买了最好的茶水,端到了马车前。

“小姐,用点茶水吧。”

马车里伸出一只素白纤弱的手,那羸弱无骨的样子,让茶寮里坐着喝茶的人无不惊叹地忘记了反应。

只是一只手,就已经如此美,让人忍不住好好地疼爱一番。

那马车里的小姐接了茶杯,过了好一会儿,才有声音从里边轻轻传了出来。这声音温柔轻巧,如蝴蝶翩落花蕊,闻之心中如饴。

“夫人的马车已经过去了吗?”

“回小姐的话,已经过去了。”

马车里的女子又是一阵静默,随即又道:“天色已晚,想来她应该会在邺城落脚。我们就不歇息了,快些赶路,一定要在她前边到达驻马镇。”

“是,小姐。”虽然担心小姐身体受不住,但是丫鬟没有说什么,小姐的脾气就是这样,说一不二,谁劝也没有用。

马车帘子掀开,露出了刚刚那只手,丫鬟接了她的茶杯,一转身将杯子扔到了地上,发出清脆的破裂声。

看着那成了碎片儿的上好茶杯,路人们无不可惜,这一只杯子得值好多钱银子吧。可是那丫鬟说扔就扔了,连眼皮子都没有动一下。

稻花香的生意近日很差,林媛斟酌了好久,决定不能再等,她一定要主动出击。可是,在她的计划里却得用到一个曾经得罪过的人,不知道通过金玉儿这条路,能不能把那人请到。

正想着,刘掌柜敲门进来了。

“东家,这是各个分店送上来的近一个月的账簿,您请过目。”

林媛接过账簿,简单翻看了一下,刚刚的愁容一扫而空,笑道:“这个月大家的盈余都不错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