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特别稀罕我闺女,所以带着她的照片,每天一得空就拿出来看看。说来也神奇,一看到她,我干活儿就不累了!”
“……”福宝的心一动。
这照片和全家福是她过五岁生日的时候,爸爸带着她和一家人去镇上照相馆照的,他居然随身带着。
福宝吸了一下鼻子,压下眼眶的那抹酸意,笑了笑说:“叔叔,当你的女儿肯定很幸福!”
沈建林摸摸后脑勺,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我就这么一个闺女,能不疼吗?”
这时,菜上来了,他将钱夹收好,招呼福宝和龙霄赶快吃,凉了就不好吃了。
福宝的心思并不在吃饭上,她吃了两口之后,就开始了试探,“叔叔,我看你穿得像是建筑队的那种工人,你是在那儿打工吗?”
“对!我是建筑队的。”
“做这行肯定很辛苦吧?”
“是很辛苦,所以你们这些年轻人得用功学习,不要像叔叔一样,没多少文化,只能在工地搬砖!”沈建林由衷地说着,回忆起自己以前,感慨道:“其实我以前学习还不错,就是家里太穷,我还有个弟弟,实在是没法供两个孩子念书,我身为大哥就主动辍学回家种地了。当时我还在念初二,后来想想,要是能把初中念完,拿个初中文凭,说不定能找到好一些的工作。”
弟弟?
福宝突然想起来,沈家是还有一个男丁的。只是吧,她的这个叔叔,从来都没出现过。
她记得自己还很小的时候,就听到奶奶说,那是个不孝子,家里含辛茹苦供他上学,他工作之后有钱了就忘本了,那么多年居然没管过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