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倒是。
沈知乐这才放松了些,揉揉她的头发,“你知道就好。我是你四哥,就得照看你,免得你吃亏。”
福宝挽住他的胳膊,冲他甜美一笑,“嗯,四哥最好了!”
沈知乐撇嘴,“你就贫嘴吧。”其实他不确定,福宝会不会对那小子动心,这个可能很大。毕竟那小子,不管是从长相还是家庭条件各方面来说,都挺好的,女孩儿很难拒绝这样的男人吧?
将龙霄安顿在客厅里休息之后,沈老头走进厨房,一双眼闪烁着精明的光,凑到沈老太太耳边小声说:“老太婆,你看靳西那小子过得应该不错。他手上戴着的那个表你看见了没?金闪闪的,叫劳士力还是劳力士来着?”
“啥?金表?”
“是啊!你没看见?”
“我刚没注意!”沈老太太这辈子就见过两次金子,一次是福宝小时候捡到的金元宝,还有一次是去金店卖金元宝时,在柜台里看到的那些金首饰。
那金灿灿的颜色确实很好看,做成金表之后肯定更加好看,但是她实在想象不出来那金表长啥样,只觉得肯定很气派,赞叹道:“居然戴上金表了,那真是不得了。咱们一年赚几万,都舍不得那种表呢。”
“那表少说也要好几千块钱,哪儿舍得买?但是那小子居然戴着一块,所以我看他现在的日子,估计就跟那以前那种公子哥儿一样。”
“那挺好的。”沈老太太没多少想法,就单纯为他回来感到有些惊喜,“那娃儿现在生活得好,又这么多年没回来了。我以为他不会再回村里了呢,没想到还能见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