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小青梅很好什么的,一定是我的错觉!宝宝才不要有那么讨厌的小青梅呢!qaq
☆、第一二零章 青梅竹马有时尽
在林漪学霸的神助攻下周瑾小盆友顺利升上了市重点高中一中的a班。当然,这里面也有周家的手笔,不过分数线可是确确实实达到了,可叫周瑾得意了好久。
林漪看他那没出息的小样就觉得无语,因为高中距离初中还有不远的距离,林漪也不稀得再和周瑾和稀泥,如此,林漪便把所有精力都投在了钢琴上,奔赴维也纳参加了为期四个月的全球青少年钢琴大赛。
甫一升上高中的周瑾没了林漪这个小聒噪还是挺不习惯的,但是经过军训和初期的调研考试,周瑾也渐渐融入进了班集体,迅速和同学们打成了一片。
就像大部分小说男主的经历一样,周瑾成了校园里的风云人物,因为在林漪的督促下养成了好习惯和新的记忆方法,他那不笨的脑子便得以发挥十成十的功效,学习起来如有神助,简直soeasy!
长得好家世好成绩好,“三好”学生周瑾满足了青春期所有少女的幻想,成了称霸学院的男神级人物。
等林漪捧着奖杯回来的时候,偌大的初中校园里都能听见周瑾的传说。
这四个月不见周瑾是要上天了啊。
林漪不信邪地改道去了周瑾的高中,彼时周瑾高中生活的第一个学期都快过完了,一中的校园里正忙着期末考试,四处静悄悄的只有落叶的声音。
因为林漪有张乖巧的小脸,所以很容易博得门卫伯伯的好感,说了来等哥哥放学便被放行进了门卫室。
林漪才不会傻得在寒风呼啸的当口一个教室一个教室找人呢,不但惹人注目还容易落得恶感,费力又不讨好。
等到考试结束的铃声响起,林漪才捧着一次性杯子站起来往窗外望。
门卫伯伯早就被林漪的花言巧语哄的见牙不见眼,乐呵呵地帮林漪开门,指了指远处正推着脚踏车出来的少年,提醒道,“周瑾在那儿呢。”
林漪踮起脚张望片刻,笑吟吟地点点头,“那伯伯我就去了啊,下次再来看您。”
说罢,也没待门卫伯伯有回音,就紧了紧身上的小棉衣往周瑾的方向奔去。
大批人都在往外涌,林漪抱着奖杯哼哧哼哧往里挤得有些吃力。她桃粉色的小棉衣在大批黑压压的校服之中显眼非常,已经到了一米八二的周瑾只稍得那么一斜眼就看见特别引人瞩目的林漪。
“诶,漪漪?你回来了啊!”
他的语气带着兴奋,都一个学期没见了,周瑾说不想她,那肯定是假的。
转头和同伴说了句什么,周瑾便灿烂笑着往林漪身边挤,有辆脚踏车在中间横着,周瑾很快就为自己和林漪在人流中争取了一块不小的地方。
“漪漪,你回来啦?哟,还捧了奖杯呢!”周瑾摸摸小姑娘细软的发丝,不自觉都带上了骄傲,“我就知道漪漪可棒了,毕竟我这么多年的鞭策也不是白教的呀!诶嘿,小妮子可真给老子长脸!”
林漪:呵呵哒,这种老爹夸女儿的即视感!四月不见我还得喊您爸爸了呗?!诶嘿!瞧把周小同学能耐的,敢情是上了高中就忘记了那些年被坑过的周小瑾了!→_→
原本还想递过去奖杯的林漪瞬间就决定教周瑾重新做人。
她笑眯眯地把奖杯塞到了周瑾空出的手里,神色动人中还带着小扭捏,“瑾哥哥,你这么说我都听腻了!倒是你,最让我骄傲的时候,就是你中考成绩出来的那一刻。哎呀,你是不知道,我当时就想,这么多年了,你的智商终于有了长进,教你可把我给累的呀,终于脱离苦海了……”
“……”我勒个擦,谁来把这个小孽障给我拖出去!明明当时就是你就在天天睡觉,你哪里有苦海了啊喂!
骚年,这不是重点啊!
林漪看他那表情差点没笑出来,她得意地抽过了周瑾的奖杯,脚步轻快地一点一抬,就坐上了周瑾脚踏车的横杠上。
这一溜的动作,周瑾稳了稳车龙头,神色便有些不太好看了,“死丫头,别乱坐啊,给我下来!”
周瑾这种为了拉风酷炫的少爷必然是买的最昂贵的死飞,林漪一点都不担心这自行车被坐了就会散架。
她百无聊赖地靠在龙头上一手抱着奖杯一手支着脑袋,“瑾哥哥,你什么时候开始骑车的呀,带我一程试试呗,我看看你的车技退步了没有。”
“当然不会退步,骑自行车那么简单的事儿,你可给我瞧好咧!”丝毫没意识到已经被带着跑的周瑾帅气地跨上了自行车,他随手把挂在手柄上的鸭舌帽往头上一撩,又随意地将连帽衫的帽子扣在了鸭舌帽之上,脚下一蹬,便欢快道了句:“走咯!”
林漪的尖叫声和着周瑾清亮的少年音在一中门口洋溢出了别样的青春味道。本来刚出了考场还压抑着的学生们不由自主地望向越行越远二人。意识到这之后就是个可以好好放松的假期,不知怎么的,原本还板着脸的学生们都不可抑制地飞扬起了心情,管他的呢,反正试都考完了!
三三两两的学生也学着周瑾骑的飞快,呼啦啦的从人身旁骑过,就好像带起了一阵青春的旋风。
唔,所以说,青春真好,青春万岁!=w=!
等到林漪考入了一中,周瑾都已经升上了高二了。
这个时间是个比初中更为动荡的敏感期,此时男生女生都已经揭开了恋爱这层面纱,所有的读物小说几乎都在流行,韩流的脑残小说与非主流青春疼痛更是盛行非常,到处充斥着浮动不安的荷尔蒙,好像不谈个恋爱都对不起曾经读过的九年义务教育。
林漪是根本不相信周瑾会守着不早恋,尤其他的行情那么好,不单单是一中,连其他学校都能听到他的名字,由此可见,狂蜂浪蝶可见一斑。
等林漪进了高中一个月,便正式地看见了周瑾偷偷摸摸的地下小情人,唔,据说是当年的校花。
你说什么?什么是当年的校花?
你不废话么,林漪进了一中,可还有其他校花存在的余地?简直愚蠢!
林漪挑着眉头细细打量着这个前任校花,总的来说,前校花的确长的清秀又好看,最主要的一张脸蛋白嫩光滑得像是剥了壳的煮鸡蛋。这比起现如今的大部分女生来说就是个极大的优势。
高中课业繁重,压力巨大,爆个青春痘小雀斑什么的真是分分钟的事儿,就算没有这样,大部分女孩子也是被学业压得一脸菜色,颤巍巍的好像风一吹就能倒。
所以这种健康的小美人,在这黄绿绿的一片里格外的耐看,所以总是能令人联想到美好非常的感觉,譬如说明艳,譬如说温柔,又譬如说初恋……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不胜凉风的娇羞。
林漪看着面前一对偷偷摸摸牵着手的小情侣,面部表情真的是极其丰富的。这大庭广众的,你要拉就拉,要不拉就不拉,这一会儿拉一会儿不拉的,你特么在逗我?又没有人在看你们!
111:那你是鬼啊!(||¬w¬)
当然111的内心os林漪是听不见的,她尾随着他们进了电影院,偷偷摸摸之中又带着点偷窥的小刺激。
看了一本无聊透顶的中国恐怖片,林漪都不得不佩服二人是怎么用一种紧张刺激的神情整整围观完一整本电影的,尤其前校花还叫的如此凄惨,出电影院的时候小脸都是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