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转世为人(1 / 2)

绛珠传 李子谢谢 2242 字 4天前

初龙将我送回魔界,进了念澜府,见神瑛一袭魔君服,猖獗狂傲从正殿内迎出来,很是吃惊。

神瑛并没有看他,而是径直走向我,一把将我搂在我怀中,我听见他哭着喊道:“绛珠,你回来了!”

我心里一酸,眼里便也落下泪来。

“神瑛,我回来了……”

两人搂着哭了许久,万千伤心都化作一腔幽怨的泪水。

许久神瑛放开我,转而对初龙道:“谢谢你,把绛珠送回来了。”说着,突然出手,一道法力猝不及防射向初龙,初龙抚住被击伤的胸口,单膝跪地,吐出一口血来。

“神瑛——”我惊呼起来。

神瑛却揽着我的肩,风轻云淡道:“我不打伤他,他回西天如何向佛祖和艾莽交代?”

我不禁满怀困惑。

神瑛笑道:“你们回来之前,杨戬来魔界找过我了,说了艾莽要带你回西天之事。”

原来如此。

初龙已从地上站起来,他抚住胸口,揩了揩唇角的血迹,道:“既然我已经把绛珠安全送回来了,那我也就回西天了。”

“可是初龙,你的伤……”我担忧道。

初龙朝我摆摆手,宽慰道:“没有伤及要害,不打紧,我回去刚好以这个伤为借口,说你被魔界抢走了。神瑛考虑周全,我也就放心把你交给他。”

初龙说着转向神瑛,嘱咐道:“绛珠虽然伤势康愈,可是法力全失,身子还虚弱得很,你要好好照顾她!”

神瑛微笑着点头,一只手更紧地揽住我的肩,“放心!你能做到的我都能做到,你做不到的我还是能做到!”

“比如桂子林中下三滥的事情吗?”初龙唇边绽出一抹戏谑而鄙夷的笑,便拂袖而去。

看着他的背影,我心里怅然若失。

“他走远了。”神瑛的声音低低地响起,我才回神。

侧头看他,他再不是昔日圣洁美好的惨绿少年,而是一身霸气阴险的魔君大人。一身红装尽显气场,眉心的火莲更标明他现下的身份。

“绛珠,桂子林中对你做下的事,我是终究要负责的,嫁给我,可好?”神瑛握着我的手,灼灼地瞪视着我的眼睛,仿佛一下就望穿了我的灵魂。

我回望着他,这样美得惨绝人寰的一张脸,让我嫁他,我愿意吗?我是愿意的,我原本就已经是他的人了啊!可是我张开口却无论如何说不出“愿意”二字,我的眼前一遍遍闪过天君的身影,那从迷雾中走来的白衣黑发的温柔身影,那含满关切与担忧的目光,那温存而霸道的怀抱……

见我如此光景,神瑛仿佛受了打击般,向后趔趄了一大步,颓然道:“我错过了属于我的机会。”

我缄默着,没有吭声。错过了,还能再寻回吗?他错过了属

于他的机会,那我是不是也错过了属于我的机会?我与天君再不能够了吧?

想到这里我就在心里暗骂自己:绛珠,时至今日,你还痴心妄想些什么?

神瑛走向我,一把横抱起我,道:“我错过了一次机会,但我不会错过第二次,相信我,一定能把你走丢了的心寻回来。”

说着,他朝我邪坏一笑,那笑容让我有一瞬的恍惚,仿佛时光又回到了灵河边初见的那惊鸿一瞥。

**************************

有神瑛相伴,在魔界的日子过得逍遥而自在。

神瑛对我体贴周到,自不必言说。下令整个魔界为我寻访养生的奇珍异草,我在他悉心调理之下身子不再虚弱,整个人也丰腴红润起来。

魔界在他的打理之下亦迅速壮大,一时之间叱咤风云,谁与争锋。

一日,我见哮天犬命妖魔们捉回了许多风鹤,那些风鹤都是下界向天庭传书的信使。他们将那些风鹤全部处死,我许久没有见过如此血腥的场面,便不解道:“哮天犬,不是许久都没让魔界中人杀生了吗?杀了这些风鹤是做什么?”

哮天犬左右探看,摒退了其他妖魔,吞吞吐吐道:“魔君原本不让我们告诉你的……”

“你但说无妨,我在他面前假装不知就是。”

哮天犬这才从一只死掉的风鹤口中掏出一张纸条来递给我,我打开一看,大吃一惊。那竟是一封弹劾天君的谏书,弹劾的理由是天君纵容神瑛太子入魔道为非作歹。连自己的亲儿子都教育不好,如何统治三界?

我心里暗忖:神瑛接管魔界以来,我们魔界一直安分守己,连杀生都没有,何来为非作歹?

哮天犬又从其他几只死去风鹤的口中掏出几张纸条。

我一一看了,心情一下沉闷。原来是各处占山为王的山神向天君举报神瑛令魔界抢走他们的镇山之宝,而那些镇山之宝的用途我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是为了给我养生用的。

见我闷闷不乐,哮天犬安抚道:“绛珠姐姐,你不必担忧,魔君他自有法子的。”

神瑛能有什么法子呢?

忧心忡忡走回念澜府,神瑛正阴郁地坐在抄手游廊的长椅上。阳光落在他的红色袍子上,溅起许多金色的光点,就像石子轻盈落水溅起水花一样。那样明丽的阳光,却无法驱走他身上的阴霾。

这一时刻,我突然觉得自己卑鄙无耻。如果不是我让他来魔界做魔君,他就不必被这么多神仙讨伐。天君也不必以教子不严为名被各路神仙弹劾。要知道弹劾天君,这是盘古开天辟地以来第一遭啊!

我快步走向神瑛,蹲在他跟前,头埋在他的膝上,忧伤地说了句:“对不起……”

神瑛的手轻轻落在我的面颊上,那指尖冰凉如水,让人激灵灵一凛。

“我们离开这里好吗?”神瑛突然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