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民国万象(24)(2 / 2)

以前安清也会写些文章,但是那在安闲看来,都是肤浅的。

没想到这么久没见,对方变得这么有名,还和徐长河离婚了!

至于包间里,安清这话落之后,竟是半天没人说话。

那种尴尬的沉默,啧啧,安闲都为木桃尴尬。

你小说的女主不都是无私奉献的吗?

《小脚姑娘》中为了吸血家人、无耻婆家奉献生命,给小三腾位置的“圣母”女主。

《哑巴媳妇》中哪怕被公公、小叔占了身体,也要为婆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纯洁”女主。

《望族》之中那位沦落风尘,爱上亲生父亲后忍痛放弃这段感情,嫁给爱慕自己同父异母的亲哥哥后,又为了父亲哥哥后嫁给他们的敌对势力,并被丈夫感化后转头对付自己的亲人,弄得他们家破人亡后又自尽的“仁义”女主。

总之,你笔下的女主不都是那么的“圣母”、“纯洁”、“仁义”吗?

既然她们都能够做到无私,你又怎么不行?

“好了,最近你们可听说,我们浦东商会换了一位会长的事?”

“林总编为何提起这件事!”王书桓巴不得赶紧转移话题,于是接了话。

“我们几家文学出版社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和商会有关系的。听说这位新上任的商会会长心狠手辣。我觉得我们得抽个时间去拜访一下,否则到时候我们也不会太顺利。”

“林总编说的是,不过心狠手辣我觉得过于臆断!前任商会会长是什么德性,林总编不会忘了吧?这位新上任的商会会长虽说用了些手段,但是也算是为民除害了。”

“郑先生,你为何提林总编的伤心事?”

“曹先生这话是什么意思?我什么时候提林总编的伤心事了?不要因为我揭穿了曹小姐和王总编之间的亲密关系,你就针对我!呵,莫非你当我郑家是吃素的!”

“我曹家也不是吃素的!郑小姐,谁不知道林总编的亲生女儿是被前任商会会长害死的……”

“曹先生!慎言!!!”

“林总编,我不是这个意思!郑繁星,怪不得你未婚夫抛下你一走了之,恐怕就是因为你是这么嘴碎的女人吧!”

“够了!”安闲从林总编这话的语气能够听出来,他生气了,“曹先生,你过分了!林某的家事,还轮不到你操心。而且郑先生的未婚夫的事情,也不是你能随便说的!未免太过小人!”

“林总编,不用替我说话!曹文庆,我未婚夫抛下我的事,和你又有什么关系?随便就能揭一个女子的伤疤!曹先生还真是文人的楷模!”

“好了好了,别说了。曹先生,你还不跟郑先生道歉。”

“安先生,你不用说了,我郑繁星和他曹文庆,道不同不相为谋!”

安闲听了会儿,没有选择进去。

杀人的确不是解决办法。

今天听到的这番话,突然让她想到了一个有趣的主意。

这些人不是喜欢创造出各种毁三观的角色吗?

既然如此,何不将他们笔下的“圣母”、“纯洁”、“仁义”的男子/女子的凄惨生活,变成他们自己的?

那样,她也算是做好事了。

你们不是认为这样的男人女人才是最好的,最应该被推崇的吗?

那我就让你们自己成为这样的人。

岂不快哉?

至于要多花费多少心思,安闲反而没有那么在意。

天下的垃圾文人那么多,她不可能全部杀了。

那些他们写下的精神鸦片文章,才是一切的根源。

她要做的是杀鸡儆猴,是让他们自己,来推翻自己所写的文字!

没有什么比作者自己的否认,来得更让人信奉!

*

安清离开的时候,心情不错。

她早就恶心那木桃了,自己小三上位不够,还写出让原配给小三让位那种恶心人的文章。

实在是够了!

今天大获全胜,还真是可以浮一大白了!

坐上车,她有些犯困,目光望着车窗外,思绪飘飞。

她本是个无忧无虑的富家小姐,虽说只是父母的养女,但是父母疼爱她不比对姐姐少。

而且姐姐也把她当成亲妹妹,甚至为了她,失去了自己的双腿。

而她做了什么?

如今每每想起,她都觉得羞愧不已。

那种折磨,让她没有脸去见姐姐。

她这几年受了很多苦,正是因为这个,她才怀念曾经在家的快乐时光。

“姐姐……”安清轻声呢喃,随即满嘴都是那种化不去的苦涩滋味。

若是有姐姐在,她又怎么会经历那些痛苦的事?

突然,她的目光一凝,猛地被一个身影给吸引住了。

那是一个女人,一个穿了一身红色的旗袍的女人。

她背对着她,缓慢的走着,看上去像是静静地倔强的从墙角开出的野蔷薇,就像一只翩翩欲舞的红色蝴蝶,充满了那种旧时代与新时代气质的完美融合。

最主要的是,那个身影是那么的熟悉!

是姐姐!

是姐姐!!

肯定是姐姐!

“停车!停车!”

安清大叫,下了车后往那个方向跑去,哪怕开衫跑掉了,也不捡起来。

可是正好那穿旗袍的女子在这时拐了个弯,进了一条小巷!

等安清跑到那拐角处再看的时候,却再也没有发现那红色身影。

“姐姐!姐姐!”

不知为何,安清心中悲怮,直接蹲下身,大哭了起来。

她真的很想,很想姐姐。

她想对她说声对不起,想告诉她,她后悔了!

有脚步声临近,安清抬头,看着一个人逆着光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