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谢家金堂(1 / 2)

用过晚饭,写完今日份的大字,金堂便有些坐不住,想去看看那两只小松鼠,便留了墨书玉书看家,带了青梅一道往后头去。

小松鼠大概一个月大,对于金堂的接近十分防备,若不是有笼子隔着,只怕会把金堂的手指头狠狠地咬下一道来。

一旁的下人看的胆战心惊,忙道:“不如我们先回去教好了吧,过两日再给小少爷送去?”

金堂想了想道:“你先好生养着。”

“少爷,”等出来后,青梅道,“小家伙许是才离了母亲,才这么防备人,养一养也就好了。”

“不是,”金堂有些不好意思道,“它们灰扑扑的,要不是尾巴大,就和老鼠一样,我不想养了。”

过了片刻,金堂又道:“书里面不是都说松鼠是山中精灵吗,我瞧着还不如村人家里的小土狗让我来的喜欢。”

青梅想了想道:“松鼠轻盈灵动,说是山中精灵,也不算差,只是它时常祸害农林作物,却也不是假的。故而喜欢它的多是文人,厌恶它的多是民间百姓。”

“它们竟还能成害?”金堂面上神色有些犹豫,“我还想去同姐夫说,把它们给放了呢。”

金堂想了想道:“还是叫人先养着,咱们也不差这点吃食,只这两只,不叫再养了就是。”

青梅闻言笑道:“少爷仁善。”

金堂闻言,耳根有些发红,道:“养这两只,又花不着多少银钱,算什么仁善。”

青梅笑着摇了摇头却没再继续说。

这打回来的猎物,主人喜欢了就养着,要是不喜欢,自然也和旁的一般物尽其用。松鼠皮可是好东西,主子们不屑用,底下人却盼着能得了,好做个围脖,攒的多了,做件皮袄子,也能舒舒服服过个冬。

今日金堂只要表露出不想要,要放走的意思,不用明个儿,今晚上这两只就能被打理得干干净净。

金堂出来时,便已经有些迟了,这会儿各处都点了灯。

金堂不急着回去,也不要青梅在前头引路,自己提着灯,时不时四下看看。

小径那头飘过来一盏灯火,把金堂吓了一跳。

“谁在那边?”金堂眯了眯眼,示意青梅去喊人,“大晚上的不在屋里呆着,在外头做什么。”

那边来人动作一顿,听见金堂的声音,才慢吞吞走了过来。

来人是一名打扮儒雅的中年男人,穿着一件不显眼的灰色袍子,样貌金堂从没见过。

来人在小径口停下,对着金堂拱手一礼,道:“见过金堂少爷。”

这个声音,可真是熟悉,几乎是立刻,金堂就把人和声音对上了号。

金堂好悬脱口一声吴先生,这是他曾在脑子里滚上了好几遍的一个称呼。

幸而金堂理智未消,私下掐了自己一把,偏头做出天真模样道:“你认得我,怎么我从来没见过你?”

“鄙人姓吴,是三殿下的幕僚,除了三殿下处,平日鲜少往别处去,金堂少爷没见过我也是正常。”

在金堂面前,吴先生表现得十分和善,看着金堂的目光却带着几分隐晦的打量。不过吴先生很懂分寸,视线并没太大的侵略性,恰好拿捏在一个不会叫金堂觉得反感的程度。

金堂听了吴先生的自我介绍,却仍把他当做生人盘问,毕竟他是不该认识吴先生的,他们可从没打过照面,道:“那你这是要往哪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