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2 / 2)

谢慕泽看着她的眼神,突然就有些心虚,也可能还有一点得意。

被一个大美人这么崇拜且感激的看着,但凡是个男的,都不可能心中毫无涟漪……

他心头有些发痒,随即察觉自己的状态不对,他迅速回神,弯腰扯了几把草,扭成草绳,将王大有的手直接扭到后面捆了起来:“要先带回队里,还是直接送县城公安局?”

乔若烟想了想,送回生产队,还要再次送到县城公安局,并且若是大剌剌将他带回村里,别人一问,都知道是因为他想对自己耍流氓,绝对影响到她的名誉,还不如直接送去县城公安局。

放过他是不可能的,这人是个吃百家饭长大的,爹妈都死了,从小野惯了,如果放过他,他一定会伺机报复,乔若烟不想每天都有个毒蛇盯着自己。

就算会影响到名声,也必须要把他送去公安局,不然她以后会更麻烦。

所以最好就是现在直接送去公安局,刚好还有个人证。

“直接送到公安局。”乔若烟说,“能麻烦你帮我把他送到公安局吗?顺便帮我做个证。”

谢慕泽本就是这么打算的,当即道:“可以,我本来也要进城,走吧。”

说着他扯起那被打的鼻青脸肿的王大有,走在了前头。

乔若烟看着他高大的背影,只觉很有安全感,让他想起她在最害怕恐惧的时候回头那一瞬间,看到的就是这个高大背影。

原来英雄情节真的每个人都有。

其实这时候最好是谢慕泽在这里看着王大有,乔若烟回村去找几个人帮忙,比如她爹和两个哥哥,这样更合适一些。

可是乔民安父子三个都跟梁桂芬去了她姥姥家,乔若烟只能就这么跟着他们身后一起进了县城。

一路上那王大有都在求饶,试图求他们放过自己,说自己是鬼迷了心窍,以后再也不敢了,他还差点说出他是受了别人的挑拨,才做出这种事的话。

但谢慕泽警惕,怎么可能让他说出来?他只要想说就是一脚。

乔若烟丝毫没有怀疑谢慕泽,甚至完全忘了第一次见面时还决定以后远着他些。

两人进了县城,在各种各样的眼神中,将王大有送进了公安局。

公安们一听这王大有居然光天化日之下对女同志耍流氓,当即就把他扣押了下来。

公安询问了王大有,王大有知道跑不掉了,一开始还想抵赖,后面在受害人和证人一致的指认下,也不得不供认不讳,王大有直接被拘留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嗯,不怕男主坏,就怕男主帅~

第17章

在公安局,乔若烟被反复追问细节,谢慕泽也是。

因为他们俩都是年轻男女,没有亲戚朋友陪同,这样突然揪着一个男子来到公安局,指控那个即使被打得鼻青脸肿,依旧看得出一脸猥琐的男子耍流氓,虽然他们说的有理有据,但依旧让这些神经敏感的公安追问不休。

不过幸好他们的说辞一致,王大有也供认不讳,公安们问过之后也就放他们走了。

谢慕泽在心中鄙视那王大有是个没脑子的,这要换做他是王大有,一定会反咬一口说他和乔若烟私会之类的话,路上遇到他和乔若烟私会,所以打了他一顿还说他耍流氓……

不过他转念一想,要是这王大有真有脑子,也不会被他在窗边假装闲谈的几句话就给忽悠了。

乔若烟不知道谢慕泽心里的想法,从公安局出来后,她对谢慕泽道:“谢同志,你救了我,还帮我作证,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

谢慕泽心道不用你感谢,你让你爹把回城名额给我就行了。

脸上却还一片温和从容,无框眼镜显得他格外有涵养。

“你已经谢过很多次了,真的不用这么客气,我只是做了我该做的事。”

瞧,多么正直善良的一个同志,你真的不帮帮他吗?

可惜,乔若烟并不知道他的想法。

她确实知道原剧情里谢慕泽为了回城,曾经和原身订过婚,但那是他瘸腿以后。

那时候他没能去考大学,腿也瘸了,干活也拼不过其他知青,所有的路都断绝,他才动起了歪心思。

现在的谢慕泽,大概率还在和知青点里的人拼着争先进呢。

她压根就没觉得谢慕泽这个时候会在她身上打主意。

惯性思维让她以为谢慕泽真是碰巧遇到了今天这事儿,良心还未泯的反派并没有见死不救。

乔若烟觉得,人家救了自己,怎么也得请人家吃顿饭吧?

但是这个年代,两个孤男寡女一起去公社食堂吃饭,不得被人当成谈对象的才怪。

于是她不再说什么,心里却决定等回去一定要请他来家里吃顿饭,好好跟人家道谢。

想到这个现在遇到不平之事依旧会伸出援手的清朗男子,日后会变成书中那个阴狠暴戾的样子,乔若烟突然就有些不忍。

试试看吧,既然梁桂芬都能被她掰过来不再和女主姜宝作对,那么谢慕泽的命运,说不定也能更改。

如果他的腿不瘸,那么他就能通过高考回城,后面很多悲剧也能一一避免。

心里想的再多,她最后也只是说道:“谢同志,不知道你办事还要多久啊?我能跟你一起回去吗?”

她是真的不敢一个人回去了,万一再碰上一个王大有呢?

谢慕泽:“我去买点东西,你等我一会儿,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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