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林朝雾:?????姐妹牛逼。
第43章 表小姐
沈音之是个狐狸精!
这话搁在三十年代的上海去说,大家只会默不作声地点头,以此低调表赞同。
你再说:沈音之是个告状精!
保准他们低调不下去。
立刻就三五成群拍案而起,满腔的控诉之词,如同黄河流水般滔滔不绝源源不断。
只要你肯给她们开口的机会,她们至少能说上五天五夜不带停。
什么陈家小姐心仪沈先生,背后埋汰沈音之,隔天家势倒台;
什么新式日报的章主编,为心上人陈小姐怒而提笔,洋洋洒洒写出一篇两千字的文章,批判沈音之斤斤计较。谁料发报当晚,报社遭遇打劫入侵。一墙珍贵的报纸典藏毁于一旦,仅剩下满地的玻璃纸屑,实在令人为之痛心!
除此之外。
还有口出不逊王少爷,课堂推搡吕同学,旗袍抢料苗太太……
无数人间惨案流传于大街小巷,沈音之被描绘成貌美心恶、小鸡肚肠的风骚女子。沈先生则是不小心失足,常常冲冠一怒为红颜的男子,堪称情深意重。
至于故事真假,是否有夸张,无人在意。
反正大半个上海滩都晓得了,有事没事绕着沈音之走。从前有句‘宁可得罪阎王爷,不要冒犯沈先生’,如今再来‘宁可冒犯沈先生,绝不沾边沈音之’,完美衔接。
沈音之就此成为上海滩的头等恶霸,娇纵又任性,来去横着走。
有俗话说,常人难以治恶霸。
但更恶的恶霸可以。
正当沈音之横行上海无敌手之时。
巧了,沈晶晶回来了。
你问沈晶晶是谁?
啧啧,没见识。
传闻当年沈先生七岁离家,从东北逃来上海活命。
十二岁受人引荐加入上海清帮,拜当时的头目为大哥。再到二十二岁成为帮派二把手,这之间多年,点点滴滴离不开他舅舅的功劳。
而沈晶晶,就是舅舅的独女。
沈家正统的表小姐,上海滩赫赫有名的前任女恶霸。
惹是生非的能力一流,她嫉妒心极重,常年以沈先生的青梅竹马、未婚妻身份自居。直到十八岁生日那年,醉了酒,当众问他:“表哥,你什么时候娶我?”
当时沈先生只是笑了笑。
“为什么不说话?”
她再问,他仍是笑:“我为什么要娶你?”
她不可思议:“你不喜欢我??”
“有什么可喜欢?”他非常温和、富有幽默感地回答:“除了投胎好,你从头到脚还有哪里好?”
沈晶晶不死心:“那你喜欢什么样的?!“
那天沈琛随口答:“省心的。”
表小姐从此远去,痛定思痛,为爱割发。
忽然抛开高贵大小姐的做派,她穿上布衣长裙,做女学生。高高举起棋子加入新式运动之中,自个儿从上海运动去南京。三年一个轮回,自认为独立自主的形象改造完成,雄赳赳气昂昂地回来,结果迎面撞上一个沈音之。
所谓娇纵,胡闹,不省心!
分明比她当年有过之而无不及!!
因此两个新旧女子的会面不太好,尤为不好。
小傻子别的记不牢,这个记得超清楚:
当初她们在大饭店里初遇,表小姐尾随她进入洗手间,大冬天,劈头盖脸泼一把冷水。准准泼在胸前腿根,完事儿用法语说个对不起。
用日语说对不起,再用英语,最后才用中文,假惺惺道:“你应该听不懂外国话吧?对不起,我绝对不是故意。不过,反正买衣服都是花我表哥的钱,你千万别在意,我让表哥再买几件赔你就是了。”
哼。
都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实际上女子报仇才是与众不同。
昨天报,今天报,轮回转世继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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