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坐地上嚎啕大哭那种哭法。
但是,他想吵或者想骂两句那是不可能的,毕竟他差点犯了诨,苏湘玉可看的清清楚楚着呢,而且,她还当面威胁他,说要给他贴大字报。
“姐夫,要不我去劝劝我姐?”苏湘秀也在办公室里,站在冯明逊的身后,怯生生的说:“我知道你没有坏心思,但我觉得我姐误解咱俩了。”
“算了,不管她,咱们忙咱们的。”
其实要说冯明逊没有坏心吗,他肯定是起了坏心思的,那种卑劣的坏心思从苏湘秀第一天坐上他的吉普车,一直抱着驾驶坐的坐椅,在他耳旁说话,唱歌的时候,喊着让姐夫多多照顾,一定要让她早日立功的哪天就有了。
原本他是个坚定的革命战士,是一个毫无瑕疵的人民公仆,但是在遇到苏湘秀的那一刻,他这颗无缝的鸡蛋就啪一声,裂开了一个口子。
然后那些邪恶的,属于资本主义的靡靡心思,浮夸想法就在他原本坚定的信仰上划开了一道缝子。
要不然,他不可能一次又一次的把苏湘秀给推出去,想尽办法给她搞荣誉。
他现在是个有瑕疵的人,但这些瑕疵因为苏湘秀的聪明和通透,居然能瞒天过海。
他只是内里腐烂了,就像一颗看起来完好无缺的鸡蛋,它只是内脏坏了,它的外表还是好的。
只要他自己想要的东西得到了,他依旧能做一个意志坚定的革命战士。
而苏湘秀呢,她不懂得他起的那种坏心思吗?
冯明逊觉得不是。
一个只比苏湘玉小一个月的姑娘,她把什么不懂?
但是,苏湘秀跟这世界上冯明逊接触过的所有女人都不一样。
她看起来天真,可爱,但是思路非常明确,那就是,不论在任何情况下,她都会给对方面子,给对方台阶下。
所以,虽然他犯了诨,但苏湘秀非但不介意,反而光明正大的,会一次一次的帮他把错误给抹平,粉饰的一干二净。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在春耕之前,苏湘秀就想早日立劳,返回申城。
而她想要回申城,现在就非得他推她一把不可。
“咱们继续讨论让你上报纸的事情吧。”冯明逊生完了闷气,又说。
苏湘秀在来农场的路上,于路边勇救了一个牧民和一个牧民孩子的事情,只要冯明逊愿意,笔杆子一挥,就能让它上报纸的首版。
只要能上首版,苏湘秀就能立刻调回申城。
至于她苏湘玉,嫁个铁岭来的农村小伙,爹快死了,家里还只有个后妈?
冯明逊相信,她早晚有一天还会回来找他。
猪棚。冯月巴正在给小满烙麦麸饼子,总觉得于磊有点不对劲儿,这小伙子咧着嘴笑了一整天了。
“于磊,吃个麦麸饼子吧,告诉我,你咋这么高兴?”冯月巴说。
于磊咧嘴笑着,咬了一口搀着糖精的麦麸面饼子,由衷的说:“冯大姐,你说是姐亲,还是嫂子亲?”
“那当然是姐亲啦,嫂子有啥亲的?”冯月巴说。
麦麸本来是给猪吃的东西,做成饼子,咬一口就得掉渣。
于磊两手掬着饼子说:“我还是觉得嫂子更亲,毕竟姐要嫁了人,可就不是咱家的人啦,嫂子呀,永远都是咱家的。”
事实上,于磊和叶向东,确实俩人都是从东北出来的孩子,不过人家叶向东有个好爸爸,后来去北京了,他爸去的早,他一直混在铁岭,直到叶向东来边城的时候,他才跟着一起来的边城。
早在苏湘玉还埋头喂鸡的时候,叶向东就跟于磊商量过,准备把苏湘玉也凑到一块儿,大家一起过舒坦日子。
所以,今天苏湘玉出门的时候还是苏大姐,但等回来的时候,就是他的嫂子了。
试问,是让苏湘玉嫁给冯明逊他高兴,还是嫁给叶向东他更高兴。
一阵夸夸的皮鞋声,冯月巴抬头一看,眼睛就亮了:“不愧是进了城的,咱们湘玉今天可真漂亮。”
于磊眼睛都直了,搓着两只手上的麦麸,嘴巴都快咧到耳朵边上去了:“咋样,嫂子今天高兴吧,你是不知道,我今儿也贼高兴。”
“于磊,你觉得我亲,还是叶向东更亲一点?”苏湘玉脱了小皮鞋,换上了自己的布鞋。
于磊脖子立刻就拎起来了:“现在咱们是一家人,有啥亲不亲的,你俩对我来说一样亲。”
这就对了,叶向东骗她,这家伙是同伙。
现在再回想,她之所以能碰到叶向东,就是因为于磊,而于磊是叶向东的同乡,也是一直以来悄悄资助他煤、炭,和吃的东西,以及羊皮袄子这些边城知青根本搞不到的东西的人。
叶向东和于磊,原本就是穿着一条裤子的难兄难弟。
苏湘玉是真想连唬带吓,把于磊给好好收拾,并敲打上一顿。
不过她太忙了,现在顾不上跟他扯这个,她第一重要的任务,还是去看她那几头猪。
公猪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肥,母猪的肚子隐隐约约也有鼓起来的迹象,这才养了二十天,离苏湘玉给自己立军令状的时间,还有十天呢。
猪只需要冯月巴和于磊俩卖命的喂就行了,至于该怎么调理,料全是由她来配,开胃、杀菌,利用化学品强化猪的骨骼,这些东西,也只需要从书包里掏书出来,慢慢的研究就行了。
对于一个曾经考上过清华的女同志来说,这些实在算不得什么。
但是,苏湘玉不着急,朱小洁和余微微几个替她着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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