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哭了?对,对不起。”林静明手足无措地看着瓷娃娃似的小孩哭了起来,他急忙从裤兜里拿出手绢,刚想递上去又马上讪讪地缩了回来,因为洛书用白嫩的手臂早已胡乱抹了起来,然后看也不看他走了出去。他想喊住他,张了张嘴还是没有出口,只是跟在他后面,慢慢走着。不过小学三年级的林静明虽然是个优等生,脑袋好使,但此刻还是不知道为何此刻自己只想静静跟在这个还不知道名字的长得比舅妈家的表妹还要好看的小弟弟后面,只是单纯觉得这样挺好。
就这样,走过一段楼梯,又拐了一拐弯,林静明发现他竟然跟自己一样是来看晚会的,这是不是书本上所说的“邂逅”?林静明忽然笑了起来。
“小兔崽子,你跑到哪儿去了!”一个爆栗敲下来,洛书还没缅怀完就被洛老爹敲得抱着脑袋揉了起来,不过这可比以前从别人口中听到自己“勾引”了林家少爷那一巴掌温柔多了,可毕竟是孩子,身体也弱嘛。
别看洛老爹是个文员,之前可是当兵退下来的,能当上科员也是沾了好时候以及自己无父无母,党组织抚恤他的光,所以洛老爹也不想被人说自己没用,硬是重拾课本学起来,掉了几次头发好歹也混了个高中文凭,再学上去却是不肯了,洛书对此表示深切同情,也顺带把自个儿以前成绩不好归结到老爹上,理直气壮了很久。但即便这样,洛书他外公还是不怎么待见他,觉得匪气有余。
洛老爹一直觉得洛书长得太女气,不像自己的种,惹得洛妈妈大哭发了几次脾气,洛书长得像妈妈,漂亮得很。洛老爹因此没少哄自个儿媳妇,也因此老起了心要将洛书锻炼成肌肉健男,免得见一个人说你家女儿还漂亮。
好在有老妈和外婆护航,否则洛书的童年就该在痛苦的拉链中度过了。所谓本性难移,虽然当了近十年文员,平时也被洛妈妈瞪了好几眼,急起来脾气还是大,还老骂自己兔崽子。
“叔叔,您别打他,他要痛的。”洛书被林静明拉到身后,他定定地看着这个瘦小的背脊,他竟然抬着头跟着自己老爸掷地有声。
“对嘛,老洛,听说女儿要娇养,这么漂亮的女儿,你怎么舍得下手啊!”一个坐在后排的中年男子笑了起来,他想摸摸洛却被林静明拉开,一字一句道:“伯伯,他是男孩,您这样说他要生气的。”
不得不说小时候的林静明还是很有气场的,那个中年男子听了之后将手伸回改成摸了摸自己鼻子,讪讪地笑了笑,又坐了回去。
“静明,总算是找到你了!”一个紧张的声音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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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部。”洛勇,也就是洛书他老爹挺直了身恭敬地说道。
洛书循声看去,这个人并不陌生,郑义,带着一副金丝眼镜,为人精明能干。从小就跟在林老爷子身边,是他的左膀右臂。后来林静明上了去,就改跟在林静明身边了,那时林静明位子不高,他甚至还是降了级过来的,林静明后来也一直把他当亲叔叔看待。不过那时洛书看他整个一保姆似的跟在林静明身边,对他也没什么好眼色,尤其烦他那一副看自己对不起林静明的样子。
“哎——”洛书被林静明扯了扯袖子回了神,只听他接着说道,“我那边有很多好吃的糖,你跟我坐一起吧。”
“这个孩子是?”郑义诧异地看着林静明和那个粉嫩的孩子紧紧站在一起,他不是一向最烦跟人靠得太近吗?连老爷子都不能幸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