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节(1 / 2)

狐之亦在听完黑媚的报告后未开口,只双眸神色晦暗不明,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黑凌在他身边待的时间最长,自然发现了祝繁的异常之处,他道:“主上,祝姑娘与从前相较实在大不相同,接下来您如何打算?”

当年银狐历劫,黑凌及狐宫左右二相奉命暗中保护狐王以人的形态在人类间顺利渡劫,祝弧与祝繁两人之间的事他三人知道得一清二楚。

然规矩便是规矩,他们不得随意插手狐王历劫之事,否则只会弄巧成拙反而对其没有好处。

所以当时发生那件事后他们只得眼睁睁看着,看着那小姑娘被活埋致死,看着这个男人因悲愤过度而亡,直到确定祝弧已经不在这个世上的时候,他们才动手准备将其的灵体在祝家下葬后运回狐宫。

谁知便是在这个时候,没未到醒来之时的狐王却突然醒过来了,然醒来后的他神格崩坏,回去一路上闹得天翻地覆。

若非那人及时赶到,恐怕黑凌与左右二相等人纷纷都会死于那失去自我的人手中。

黑凌最是明白那小姑娘在自家主上心里的位置,也清楚她是个什么样的人,此次的变化是两人都未料到的。

黑媚不知二人在说什么,只静静地站在一边不敢多言。

狐之亦听了黑凌的话后抬眸看他一眼,遂移了视线看向某处,好一会儿才动了动紧闭的唇,“今日,她跟我认错了,说她不会再任性,让我不要离开她。”

他们才认识多久,才表明心意多久,不过不到一月的时间,小东西带给他的惊喜却着实太多。

在她前世之时,他便是那般的明示暗示她也未懂他半分,后来更甚至直接拒绝了他的爱。

他哪里会不知道那是她的脾气,又哪里不知实则她对他半分男女之情都没有,后来在洞中,他何尝没有感受到她的变化,只那丫头还身在云雾之中不明不白。

分明就是同一个年代,分明就是同样的人,如今却已经变得让他都措手不及。

初见时山洞里的那些名字,她告诉他那是她跟另外一人的地方,再见时她用泥扰了他故意跟祝佑换乘的马车,在看清那辆马车里坐的人时那丫头的神情他至今记得清楚。

又见,是他分明已经在宅子边布下那般的阻拦,她却是宁愿受伤也要进来,甚至没有再去前世想见的浴房,而是直接到了他屋中。

虽中途发生的意外当真令人难堪到了极点,但她临走时的那副神情他却记得牢牢的,那模样,便是在委屈一个本该与她很好的人却突然疏离了她似的。

常去后山,并在两人认识后不久几天就告知狐形的他,她最喜欢的便是三叔。

她叫三叔时是那般的自然,好像从一开始她就对他很相熟似的。

她恨这个村的人,恨那个名叫祝华的女人,就算将自己置于危险中,她也要将这个村子陷入孤立之中。

种种事件,狐之亦都记得心里,而这一切,在理顺之后便像是拨开云雾见月明一般,连他也惊出了一身冷汗。

一个大胆的想法呼之欲出,却又荒诞地连他自己都不知该如何解释。

同样不知该如何解释的还有黑狼一事,的确,黑狼在他面前不值一提,连黑凌及左右二相也得吃力对付。

可偏生就是那样的一个不该在普通人类认知的人竟然就这么轻易地死了,还是死在了他那小丫头的面前。

太奇怪了,当真太奇怪了。

“主上?”见他久久未语,一直得不到指令的黑媚终究还是大胆出声了。

狐之亦闻言收起心思,淡淡道:“她想做什么便随了她,你且去准备好就是,别让她看出异常即可。”

那几个人类衙差的到来让村里的气氛发生了变化,那丫头想再制造出情况令人生畏。

这一点也是异常的大胆,要知道那丫头以前虽说也是胆大妄为,但手上却从未沾血,甚至有一次还玩笑似的告诉他她晕血。

可眼下,她不仅不晕血,还不惜为了让那些人畏惧令自己的双手沾满血。

不,他的繁儿不该是这样的,她该是活泼明朗的,该是随行肆意的,怎么能为了那些人就将自己置于黑暗之中呢。

黑媚知晓他的意思,规规矩矩应了声后就走了,确认黑媚走远后,黑凌才看向那若有所思之人,道:“主上,您在怀疑祝姑娘也知晓先前的事?”

主子没说,但向来懂得察言观色的他只一眼便能瞧出主子在想什么。

狐之亦斜眸,“你不也一样,那丫头,不该是如此模样,不是么?”

黑凌抿紧了唇,未言语,但也是默认了自己的猜测。

屋里沉默了片刻,狐之亦道:“此事不急,再观察一段时日再说。”

此后两人便再未针对这件事多说,交代了一些事后狐之亦便让黑凌退下了。

而他自己则如何也放心不下那丫头,便留了自己的意念之身于床上躺着,自个儿趁月色飞向了熟悉的地方。

而后山之上,祝繁此时正盯着那具看上去再次比她大上很多的野猪尸体瞪大了眼,小声感叹道:“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天,这也太不费工夫了吧?”

浑身漆黑的野猪,结结实实地躺在那,一条腿看上去好像是被什么东西给吃了,只剩下三条腿,还没靠近就能知道这玩意儿早就没了心跳。

祝繁心里也虚,心道是什么东西连这玩意儿都能给弄死,甚至还让它少了一条腿。

于是她没敢妄动,只屏息凝听周围的动静,但很显然,她未听出什么异常。

没有异常的前提下,祝繁是欣喜的,因为如此一来她就少费了好些功夫,自然也就不用去沾她不喜欢的血了。

身量大又如何,她不怕,因为她力气大啊,村里那些不敢轻易招惹她的男娃子们就是看她力气大闹起来又凶才没敢随意惹她的。

她爹常说女孩子要有女孩子的样儿才能惹人喜欢,但她却不予苟同。

女孩子固然要有女孩子样,但也不能全都娇娇弱弱肩不能抗手不能提的吧,村里那些把自个儿家汉子制得服服帖帖的女人们不都是靠凶悍出名的么。

但那种只会撒泼的女人也不是她欣赏的对象,她要做的就是她自己,有力气有文化,能打又能识文断字儿的才是她所向往的。

虽然依旧还是有些吃力,但祝繁总归是把那庞大的玩意儿给搬到了后山的半山腰处,跟上次一样直接取了那野猪的心脏埋在地上,又朝天上磕了三个头才算完事。

没了荷香在,她回去后也就不必那般的小心翼翼,只放轻了手脚回屋后就将自个儿一身的脏衣裳给换了下来。

老太太有夜起的习惯,她没敢点灯,凭感觉摸黑找了件里衣随便往身上一套,便去小狐狸的窝里把那软软的身子给捞进怀里上了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