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声吼叫在寂静的夜中传来,让夜晚立刻变得嘈杂起来,老大银灰色的矫健身影飞快的跑过来,它跃到半空中,狠狠地往那只花豹的身上抓去。
金毛狮子的吼叫则生生吓破了花豹的胆,它楞了大约三秒钟。
三秒钟足够决定生死。
我一扭脖,咬住了它的颈,老大和金毛狮子随即赶到。
花豹死了。
我制止了金毛狮子打算进食的举动,而是翻看花豹的后腿,很好,没找错仇人,它的左后腿有一个还没好全的伤口,是老大的杰作。
老大跑过来,看也不看地上的花豹一眼,它舔着我嘴角的血迹,我知道它在安慰我,我转过头不再看地上的花豹。
其实报完仇,也没让我真的释然。
只是一阵空虚,再多的血腥,也挽回不了那只胖乎乎的小东西,复仇只是给自己找点事情做,让自己有个目标,不至于在那个惘然的时候迷失。
这天晚上,我和老大没有返回在灌木林中的家,而是在草原上露营。
我和老大从来没有这样做过,对于我们这些草原次等捕猎者来说,草原上还有很多危险,比如狮子,老虎,土狗群,除非依托狼群,否则我们过夜的时候,多数会寻找一个隐蔽的场所。
天上群星闪耀。
我躺在软呼呼,还带着白天酷热暑气的草丛上辗转难眠。
一只狼失眠?真够可笑的,我在心底自嘲。
旱季才刚刚开始,我们已经五个多月大了,过完这个旱季,我和老大就差不多可以在草原上独立生存,不用再这么胆战心惊,到那个时候,我该何去何从?
我想去看看这个世界,想知道自己身在哪里,想知道有没有和自己一样转世重生却保留了记忆的动物或者人。
胡思乱想的时候,老大鬼鬼祟祟的凑过来,我眯着眼,看着它银灰色的皮毛好像融入了月光中。
它紧紧靠着我,老大总能察觉到我情绪的波动,也许它知道,我迟早有一天会离开它,所以现在才这么亲昵的靠过来。
你要是能说话该多好?我看着它明亮的眼睛,在心底做梦,想象着某天老大突然冒出了几句人类的语言,也许它会说,“老弟,不要东想西想了,当人的时候还没想够吗?当人的时候都没想出个名堂,何况是当狼,好好当条有出息的狼,比整天想着变成半狼半人有前途多了。”
我被脑子里的想象雷翻了,赶紧用爪子在眼前晃了晃,把那只叉着腰,半直立的老大给赶走。
睡吧,睡吧,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我们要去寻找自己的同类,建立一个狼群,共同度过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个严酷的旱季。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突然发现,我这文居然有3万字了,撒花庆祝下,囧,这是我这几年写得最长的一篇文了,破纪录了,让我想起一句话:3万到了,5万还会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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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寻找狼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