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脚跨上床,我防备地看着他。
一边在心里暗暗唾弃自己这种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心理,一边暗叹着为什么连做个动物都不能简简单单,要面对这么复杂的感情纠葛。
他金色的眼睛专注地看着我,俯下身,垂下的金发擦过我的脸,有些痒,他在我额头上吻了一下,然后不等我推开他,主动退开,他一直都是那么嚣张而随性,从未用如此认真的语气与我交谈过,
金毛慢慢地说,就好像在这句话里凝聚了他所有的力气,“你是我选定的伴侣,我以身为狮王的荣誉发誓,我将忠诚于你,绝无二心。”
说完这句话之后,他用手拿过我的一缕头发,在上面轻吻了一下,然后头也不回的离开了房间。
叹息了一声,我疲惫的闭上眼睛,我感觉到了他的真诚,然后我终究无法回应他的感情。
作者有话要说:磨到这个时候,终于把这章写完了,预设了四个情节,分别通向不同的结局,哎,选来选去,最后下笔的时候却又写出了一个全新的,捶桌,我前面的纠结都是为什么啊为什么!!
番外还没写完,继续磨刀中。
然后终于可以去睡觉了,大家晚安。
67
67、同门 ...
那天一大早利德尔就带领着城内卫队把血案现场封锁起来。
相比较死有余辜的迪克利斯,我更担心受到惊吓,从回来之后就再也没有变回人形的小黑,以及仆从间悄声谈论的在街头巷尾出现的那个谣传——有个长着猫耳长尾的绝色美少年出现在圣洛克城,迪克利斯的死就是它或他干的。
桃色艳闻,名人死亡,再加上诡异的美人,十足十的火爆话题组合,一夜之间,好像整个圣洛克城都在谈论着这件事。
人们纷纷涌上街头,互相打探着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围在城内卫队的首领府邸前,叫嚷着要严惩凶手。
一个竞技明星的死亡引发的骚动甚至让城内卫队束手无策。
这是一个没有英雄可供人们敬仰的时代,就好像以前那个浮躁的年代一样,娱乐明星们比那些默默无闻,埋首于研究和工作的伟人们更引人注目,为人所崇拜。
外面的混乱对我没有什么影响。
第二天,我能起床之后,就跟着金毛出去拜访雷纳德和蛮族少年坎迪。
我想把小火托付给他们,在他们返回提尔的时候顺便捎上,送回草原。
提尔城内专门为罗斯帝国供应各种动物的商人经常外出捕捉动物,从草原到沙漠,从高山到大海,为了寻找财富,他们踏遍了所有渺无人烟的角落。
我不想评价或阻止这些事,商人只是满足这些需求的工具,真正的根源在于罗斯帝国已经畸形发展的竞技角斗场。
小火在我头顶悠闲地飞着,时不时落在我肩头稍作休息,它美丽的羽毛,优雅的身姿,吸引了所有路人的目光,他们艳羡地看着我,为我能拥有这样的宠物而嫉妒不已。
没有人知道,小火是我的朋友,不是宠物,它是骄傲的火鸟。
到达雷纳德暂时下榻的旅店,才发现我们来得不凑巧,他正在会客。
我看着大厅中央站着一个穿着华丽斗篷的男人,认出来是那三个在草原上施了魔法让我们被抓住的男人中的一个。
他干枯的脸上长着一双细小的眼睛,好像从来没有睁开过似地,即使他脸上带着做作而不自然的笑容,衣着整洁华丽,举止恭谨而不谦卑,依然给人一种阴冷而残忍的感觉。
我在他身上感觉到了一种熟悉的波动,这种波动让我想起了伊格内修斯。
那封信上的内容清楚地浮现在了我脑海中,伊格内修斯让我注意一个人——马尔罗斯——他曾经的学生,和现在的敌人。